三支一扶是什么意思?

现代服务业2022-06-25  21

三支一扶是什么意思? 01

“三支一扶”就是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支农、支教、支医、扶贫。

2006年2月25日,中组部、人事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三支一扶”。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和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从而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和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特定内容

实施计划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从2006年开始,每年招收约2万名大学毕业生,主要分配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医疗、扶贫等工作。

实现进程

它包括两个方面:组织招聘和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
组织招聘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聘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每年7月底前,送“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br/】《通知》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工作期间的户籍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经费保障等做了详细规定。
对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发放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单位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工作时间限制

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工作期满后,可以自主择业,并在择业期内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目前在部分地区,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录用。在原岗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对待。

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他们就业创造条件。

(一)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岗位,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吸收已完成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本系统工作。
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服务单位补充人员时,应当优先考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县乡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特别是乡镇中小学、卫生医疗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招聘这些大学生。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享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06〕1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回原籍或去其他地区就业。落实接收单位的,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就业后不实行试用期。
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根据其职务或岗位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其工龄计算为工龄。他们今后评职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具体情况

(1)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空缺或需要相应自然减员补充时,需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拿出不少于总人数40%的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支一扶”大学生。

(2)对准备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等相关政策。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就业。

(4)在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回原籍或其他地区工作。实行接收单位的地方,应允许接收单位在其所在地区落户。

(六)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接收单位按照同等条件人员所担任的职务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今后晋升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相关政策

1.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役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补贴。补贴标准因各省情况而异。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农业银行为毕业生办理银行卡并负责按月发放。

2.保险:服务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的统一要求,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3.体检:“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检费标准为300元/人。

4.资金:“三支一扶”计划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
其中,到30个经济欠发达县服务的生活费、交通补贴和保险,由省、市、县(市、区)财政按5: 3: 2的比例承担;到其他县(市、区)服务的生活、交通补贴和保险费用,由当地市、县(市、区)财政负担,省财政将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财政困难县。【/br/】“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检、培训费用由省级财政承担,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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