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办护照地点在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777号,这是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的地址,济南办护照就在这里办理。
内地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办普通护照的,可按照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都可以申请办理护照。
扩展资料: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的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五 9:00--17:00,周六 9:00-16:00。
护照办理程序是申请人向县(市、区)、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普通护照。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参考资料: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
济南护照办理地点如下:
(1)办理地点:
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市内各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各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具体地址请根据您所在的区县,登陆“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查询
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
(2)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周六 9:00-16:00
资料来源:
山东省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外地人在济南护理护照应当前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777号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周六09:00-16:00。
应携带以下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的应当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
2、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还应当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出生医学证明、载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公证书等),以及监护人一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扩展资料
普通护照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领、换发、补发、单独加注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为本省的(含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2)外省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可在登记备案地申办)。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办理护照。
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还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
(2)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
参考资料来源:济南公安局-普通护照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