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户口迁移证居民办理须知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下面是我分享的盐城市户口迁移证居民办理须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农转非”需要的相关手续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暂住证
4、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
5、房产证
6、身份证复印件
7、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取《计生回执单》
8、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入户审批表”
9、一寸免冠照片4张。
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
2、征地协议
3、安置协议
4、落户人员花名册,
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