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台湾要办理两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个人游入台许可证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1.申请人自行前往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证(建议出行前15个工作日开始办理,符合异地办理通行证条件者建议提前25个工作日办理)。
2.办理证件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同时需要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如申请人是审批表背面列数的工作单位职员,须出具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表格右上角的照片请于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指定拍摄的照相馆拍照。
5.办理好通行证请于指定日期内交至为您办理入台证的旅行社,以便后续操作。
6.申请人携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清晰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办理个人游入台许可证:
1.去户籍所在地有资质旅行社办理台湾入台证。
2.申请书:照片不必贴在申请书上,所有资料必须填写详细,不能空白。
3.照片(白底2寸清析照片)与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5.大通证照片页及G签。
6.申请人户全户户口卡(不需要空白页)。
7.财力证明:
(1)存款证明:必须人民币五万元以上,重点是开立日期必须于送件日当天开始算起,往前推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的日期。
(2)公司在职证明:必须使用公司正式纸张填写。必须填写职位,年薪15万人民币以上的证明。公司章戳必须清晰,且必须写清币种、开具日期)。
(3)中国大陆所发之金卡(金卡或白金卡)。正面必须要有申请人之英文姓名,反面必须要有申请人之亲笔签名。
8.紧急联络人:必须在同一户口上之直系血亲。若不在同一户口上,必须开立公安关系证明。组团社经理级以上人员也可以做为担保人(附上身份证正反两面的表格在职证明)联络人表格签名栏一定要手写。联络人必须年满20岁以上。
9.行程表(必须有来台进出日期,航班及航班时间。起飞降落时间、简易旅游地点、住宿饭店及电话)。
10.18岁以上在校大学生必须附上在校证明:学生证(有注册章),不需存款证明。
11.如果3年内来过台湾并且在台湾无不良记录者,还可申请入台,不需要附存款证明。
台湾通行证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
一、办理程序为: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2、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二、根据《大陆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条以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一、二条规定:
1、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
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大陆居民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地(市)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