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有通行证的货车可在以下时段通过市区各路段:
1、四环路(含)以内道路,6时至23,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2、五环路主路,6时至22时,禁止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
3、下列道路昼夜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1)长安街新兴桥至北窑桥昼夜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2)人民大会堂南侧路、西侧路、广场东、西侧路;
(3)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长街,府右街;
(4)王府井大街,台基厂路;
(5)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环路
4、下列道路7时至22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1)圆明园东路(上地环岛至清华西门);
(2)中关村北大街(中关村一桥至清华西门);
(3)成府路(北大东门至成府路东口);
(4)学院路清华东路口向南至学院桥;
(5)颐和园路101中学路口向南至海淀桥
【拓展资料】
5、下列道路7时至22时,禁止2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
(1)万泉河路(万泉河路北口至万泉河桥)
(2)圆明园西路(北起马连洼北路,南至颐和园路
(3)颐和园路(安河桥至西苑路口)
6、上地三街(上地三街东口至上地三街西口)、信息路(上地信息环岛至上地南路),7时至22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货运机动车可绕行到上地东路、上地西路、上地南路、上地北路。
对于北京市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1、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2、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以下简称“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通行;本市相关部门不予办理营运证和通行证。
3、本市黄标车按车辆注册月份每3个月进行一次尾气排放检测,检测不合格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检测时间按照车辆注册登记对应月份进行。具体如下:初登日期为1、4、7、10月的黄标车每年1、4、7、10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2、5、8、11月的车辆每年2、5、8、11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3、6、9、12月的车辆每年3、6、9、12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
你好,不管你多少吨位的,市区是严禁货车驶入的。扬州交管部门有详细规定,请见下面:
行驶证登记住址不在扬州市区的载货汽车禁止驶入沙湾中路、沙湾北路、万福路、五台山路、运河北路、江平东路、扬子江北路、蜀冈西路、润扬北路、润扬中路、开发西路、开发东路、运河南路、运河东路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不含以上道路)。
行驶证登记住址在扬州市区的载货汽车,根据不同核定载质量分别对应不同的禁行区域:其中核定载质量1吨以下的载货汽车,禁止驶入大学北路、大学南路、江阳中路、渡江南路、南通东路、泰州路、盐阜东路、盐阜西路、淮海路、四望亭路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不含以上道路)。
此外,所有载货汽车禁止驶入平山堂东路、长春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