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军令﹝2018﹞58号
第九章 作 息第一节 时间分配
第一百一十六条 工作日通常保持8小时工作(操课)和8小时睡眠,并规定起床、早操、洗漱、开饭、课外活动和点名时间。星期六可以用于集体组织文体娱乐活动,也可以安排休息。星期日和节假日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安排休息。
军队院校和训练机构可以根据教育训练活动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操课)和休息时间安排,并报上级审批。
第一百一十七条 作息时间表,由旅(团)级以上单位按照本条令的规定,依据季节、部队任务和驻地环境等情况制定。不同建制的单位同驻一个营区时,作息时间表由级别高的单位制定,级别相同时应当协商统一制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年度节假日安排,依据国家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有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节假日期间值班、执勤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人员,任务结束后,通常安排补休。
第二节基层单位一日生活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床
听到起床号(信号)后,全体人员立即起床(值班员应当提前10分钟起床),按照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各类值班(值日)人员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卫生员检查各班、排有无病号,对患病者根据情况处理。
因集体活动超过熄灯时间1小时的,部(分)队首长可以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
第一百二十条 早操
除休息日和节假日外,连队(队、站、室、所、库)通常每日出早操,每次时间通常为30分钟,主要进行体能训练或者队列训练。除担任公差、勤务的人员和经医务人员建议并经连队(队、站、室、所、库)首长批准休息的伤病员外,所有人员都应当参加早操。
听到出操号(信号)后,全体人员迅速集合,检查着装和携带的武器装备,跑步带到集合场,向值班员报告。值班员整理队伍,清查人数,向连队(队、站、室、所、库)首长报告,由首长或者值班员带队出操。
结合早操,每半月至少进行1次着装、仪容和个人卫生的检查,每次不超过10分钟。
营级单位每季度、旅(团)级单位每半年组织1次会操。
驻城市部队不得到营区外出早操;出早操时,应当避免影响营区周围居民休息。
第一百二十一条 整理内务和洗漱
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和洗漱,时间不超过30分钟。连队(队、站、室、所、库)值班员检查内务卫生。
连队(队、站、室、所、库)首长每周组织1次内务卫生检查。
第一百二十二条 开饭
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饭。就餐时间通常不超过30分钟。
听到开饭号(信号)后,列队带到食堂门前,整队后依次进入。
就餐时保持肃静,餐毕自行离开。
休息日和节假日坚持三餐制。
第一百二十三条 操课
操课前,根据课目内容做好准备。听到操课号(信号)后,迅速集合整队,清查人数,检查着装和装备、器材,带到课堂(训练场、作业场)。
操课中,按照计划要求周密组织,认真听讲,精心操作,遵守课堂(训练场、作业场)纪律,严防事故。
课间休息(操课通常每小时休息10分钟,野外作业和实弹射击时根据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由值班员发出休息信号;休息完毕,发出继续操课信号。
操课结束后,检查装备,清理现场,集合整队,进行讲评。
操课往返途中应当队列整齐,歌声嘹亮。
第一百二十四条 午睡(午休)
听到午睡号(信号)后,除执勤和经批准执行其他任务的人员外均应当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其他活动,值班员检查人员午睡情况。午休时间由个人支配,但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课外活动
晚饭后的课外活动时间,每周除个人支配2至3次外(人员不得随意外出),其余由连队(队、站、室、所、库)安排。
第一百二十六条 点名
连队(队、站、室、所、库)通常每日点名,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点名。点名由1名连队(队、站、室、所、库)首长实施。每次点名不得超过15分钟。
点名通常以连队(队、站、室、所、库)为单位于就寝前或者其他时间列队进行。点名的内容通常包括清点人员、生活讲评、宣布次日工作或者传达命令、指示等。
点名前,连队(队、站、室、所、库)首长应当商定内容;由值班员发出点名信号并迅速集合全体人员,整队,清查人数,整理着装,向连队(队、站、室、所、库)首长报告。
唱名清点人员时,可以清点全体人员,也可以清点部分人员。
如以排为单位点名,连队(队、站、室、所、库)首长和值班员应当进行督促检查。
第一百二十七条 就寝
连队(队、站、室、所、库)值班员在熄灯号(信号)前10分钟,发出准备就寝信号,督促全体人员做好就寝准备。就寝人员应当放置好衣物装具,听到熄灯号(信号)立即熄灯就寝,保持肃静。
休息日和节假日的前一日可以推迟就寝,时间通常不超过1小时。
第一百二十八条 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推迟30分钟起床。起床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和洗漱。早饭后至晚饭前,主要用于整理个人卫生,处理个人事情。
第一百二十九条 舰(船)艇、飞行大队(营)的一日生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院校学员队的一日生活,参照本条令关于连队(队、站、室、所、库)一日生活的规定执行。
担负演习、野外驻训、工程施工、非战争军事行动等在外执行任务部(分)队的一日生活,由带队首长确定。
第三节机关一日生活
第一百三十条 各级机关必须建立正规的一日生活、工作秩序。
第一百三十一条 起床
听到起床号(信号)后,立即起床。由于工作、学习、开会等原因,超过熄灯时间1小时的,直接首长可以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
第一百三十二条 早操
早操时间通常为30分钟,主要进行体能训练或者队列训练。
旅(团)级单位机关的早操安排应当与分队一致;军、师级单位机关每周早操2至3次,每年会操不少于1次。
军委机关部门,副战区级以上单位机关,以及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单位的早操和会操安排,由单位首长根据训练条件、人员居住情况等确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开饭
按照规定时间开饭,就餐人员应当遵守食堂秩序。
休息日和节假日坚持三餐制。
第一百三十四条 办公
遵守办公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时,必须请假。
办公时间应当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闲聊、办私事,不得因私事在办公室会客,不得进行其他与办公无关的活动。
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各休息1次,每次15至20分钟。
第一百三十五条 午睡(午休)
午睡时间通常卧床休息,保持肃静。午休时间由个人支配,但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一百三十六条 体能训练
机关人员每日1小时的体能训练应当统一组织,通常安排在下午办公时间的最后1小时进行。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业余活动
晚饭后至就寝前的业余活动时间,除组织必要的集体活动外,通常由个人支配。因事外出按照规定请假。
第一百三十八条 就寝
按时就寝。因故不能按时就寝时,应当保持肃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省市级别的城市还有铁路客运交通枢纽的火车站售票处一般有24小时售票窗口,0点时分一样是可以买到票的。
原先售票时间都是从早8:00--晚18:00,现在春运期间晚上延长至23:40。
火车站工作人员都是三班倒,就是春节也不例外,不管什么时候去火车站,都有工作人员在上班。
扩展资料
一、火车站分类
(1)按作业性质
火车站按作业性质分为客运站、货运站和客货功能兼备的客货运站3种。
(2)根据列车作业的性质
根据列车作业的性质可分为编组站、区段站、中间站、越行站和会让站5种。
(3)车站按业务量,地理条件划分
车站按业务量,地理条件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等站。
二、火车站的工作人员
(1)客运主任、客运值班员、客运领班、客运员。
(2)票房主任、票房值班员、票房领班、售票员 。
(3)票房主任、主任计划员、计划员 。
(4)行李房主任、行李房领班、行李员 。
(5)行李房主任、装卸队长、装卸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火车站
江苏地区:
上班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3:00-5:30
除了上班时间,就是他们的休息时间了,但是这是正常的上班,如果外出检查,就要看他们的心情了。
扩展资料: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研究起草本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起草本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和经营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市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通运输行业的重大安全事故,负责水上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运输组织和保障工作。
(七)负责本市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和铁路专用线共用、公路铁路联运的管理。
(八)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市经营性公共停车设施的行业管理。
(十)承办市政府及市交通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参考资料:
运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