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属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鹤峰县,隶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北省西南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东南部,与湖南省毗邻。总面积2868平方千米。鹤峰县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春凉夏热、秋爽冬寒、雨热同季、降水充沛、无霜期长。2020年末,鹤峰县户籍总人口216668人。
鹤峰是巴文化发祥地之一,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湘鄂边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先后被定为国家一类老区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有国家级烈士陵园——满山红烈士陵园。2019年4月2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鹤峰县退出贫困县。2019年12月9日,鹤峰县入选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名单。
历史沿革:
1949年11月18日,鹤峰解放,同月25日,成立鹤峰县人民政府,属湖北省恩施地区行政公署,赵鹤巢任代理县长。
1968年9月,成立鹤峰县革命委员会。
1980年4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鹤峰土家族自治县,属恩施地区行政公署,同年5月,成立鹤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撤销鹤峰县革命委员会。
1983年8月19日,因设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撤销鹤峰土家族自治县,仍称鹤峰县,隶属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93年4月更名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地名。鹤峰位于鄂西南边陲、恩施州东南部,距省会武汉市603公里,距自治州府恩施市178公里。县境东西长85公里,南北宽67公里,总面积2892平方公里,辖7乡2镇1个经济开发区、205个行政村;总人口22.14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70.9%。境内地形西北高,东南低,山岳连绵,沟壑纵横,多山间小盆地。平均海拔1147米。最高海拔2095.6米,最低海拔194.6米。鹤峰是巴文化发祥地之一,经历了400多年的土司制度,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湘鄂边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先后被定为国家一类老区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的车牌号是:鄂Q,行政级别是:县,人口约:约22万人,人口密度为:76人/km,面积约:2892平方公里,邮政编码是:445000简介:鹤峰县位于湖北省西南部,东南邻湖南省石门、桑植二县。面积2892平方千米。2004年末总人口215843人。地处武陵山脉北段,境内地形西北高,东南低。全县平均海拔1147米,东南面的江口谷地海拔194.6米,东北中部的牛池海拔2095.6米,两地相对高差1901米。河流以源于北部的_水为主,蜿蜒流经中部,于东南出境至湖南省慈利县城注入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