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履行朝九晚五的作息时间,即:早上上班时间是9:00,下午上班时间是13:00,下午下班时间是17:00。不过因为季节的变化,也会有所改变。
行政事业单位早上上班和下午上班时间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每个地方上下班时间也不同,具体要看当地政府规定,可以去政府的官网看看,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的牌子上也会写着。不过肯定是每天8个小时的。
扩展资料
《关于印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实行这一制度,应保证完成工作任务。一些与人民群众的安全、保健及其他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需要在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继续工作的,要调整好人员和班制,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星期六和星期日照常工作,方便人民群众。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提出意见,报人事部批准。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意见,报人事部门批准后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等办法。
因工作需要,不能执行国家统一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的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轮班制的办法,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有统一规定: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及中南地区,都是早上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半点到十八点。西北地区上午九点半上班,中午两点下班,下午三点半上班,七点半下班。周六周日休息,节日前后的周六周日,统一服从于国务院的休假安排。但是有些城市有着不同的时间规划,比如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
00、下午2:005:45;法定节假日、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时间除外。扩展资料: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是地方为应对入世后对外开放的新形势,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开、透明、高效、廉洁行政体制,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方便投资者和百姓而设立的专门机构。职能介绍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职能不断扩充,现主要有三个职能:一是地方政府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许可审批事项及各种证照类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二是负责地方软环境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三是负责地方诚信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工作宗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力实施“阳光行政”,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宗旨,以“建设一流环境、造就一流队伍、实施一流管理、追求一流服务”为目标,实行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前置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六公开”办事制度。按照一般事项即时办理,复杂事项承诺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重点事项联合办理,特殊事项集中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的“六制式”办理方式,将面向经济、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实行一门授理,一口对外,一口说清,一口收费,一班人联合踏勘,一条龙联动服务的“六个一”审批办法,极大地方便了投资者和百姓。
行政事业单位早上上班和下午上班时间是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的上班时间以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根据法律文件规定,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要求符合“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时间就可以了,具体每天上班的时间安排是没有规定的,由各地的政府部门决定,因此公民若需要咨询当地行政事业单位具体上班时间,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电话进行咨询,一般当天10-11点,15-16点相关部门的人员据对是上班可以接受咨询的。
《关于印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实行这一制度,应保证完成工作任务。一些与人民群众的安全、保健及其他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需要在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继续工作的,要调整好人员和班制,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星期六和星期日照常工作,方便人民群众。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提出意见,报人事部批准。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意见,报人事部门批准后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等办法。
因工作需要,不能执行国家统一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的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轮班制的办法,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