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站有吸烟室,2022年还人起诉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
被经常出入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旅客会发现,不少公共场所设置了专门的吸烟室。
高铁郑州东站也设置了四个专门的吸烟室,前不久,因为这种专门的吸烟室,北京律师殷清利起诉了郑州东站。殷清利认为,按照原卫生部2011年出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室内公共场所一律不能抽烟,因此要求取消设置在郑州东站4楼商业区的四个吸烟室,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公共场所应该设置吸烟室,但管理上应更为严格。虽然吸烟已经被科学证实有各种各样对人体有害的影响,但其仍然是每个人的一种选择,而目前全国,乃至全球,也极少有绝对禁烟的地方,那么对于这种吸烟合法化的环境来说,公共场合就应该设置吸烟室,这样能够更好的控制二手烟对不吸烟人群的影响,从综合情况上来说,是有利的。但是就郑州东站这一事件来说,吸烟室的管理上应当更为严格。
一、郑州东站事件基于吸烟室管理不当。
郑州东站事件,是由于一个律师在出行时,发现此站的吸烟室大门敞开,吸烟室周围烟雾缭绕,严重影响到了站内的其他人,因此把郑州东站告上法庭,诉求是要求其拆除吸烟室。就该律师的角度来看,其保障不吸烟人群的利益这一初衷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他的诉求却过于偏激。
二、公共场所应该设置吸烟室。
由于我国并没有出台禁烟令,只是在部分地区要求了公共场合不能吸烟,而在公共场所内设置吸烟室,其初衷就是为了保障大部分不吸烟人群的利益,保证空气清新,让他们避免受到二手烟的污染,这一措施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三、吸烟室管理应更为严格。
尽管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室是应该的,但对于吸烟室的管理,各个公共场所的管理部门也需要加大力度,至少要保证吸烟室的通风系统正常,保证吸烟室的门是长期关闭的,这样才能够达到不让二手烟污染环境的目的,否则,吸烟室大门敞开,烟雾都飘到了吸烟室外,那么吸烟室不就是形同虚设,完全达不到其设置的目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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