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港澳通行证在石家庄市桥西元南路66号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接待大厅,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17:00(春季),14:00-18:00(冬季)。
一、河北省户籍居民的申请人条件与申请材料:
1、交验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本人户口薄)、河北省内户籍居民在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出国(境)证件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3、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对于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交验原往来港澳通行证。
5、石家庄市居民可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或团队旅游签注;河北省内异地户籍居民只能申请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
6、河北省户籍居民申请赴港澳逗留、探亲、商务等其它类型签注的,还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省外户籍居民的申请人条件与申请材料 持有合法有效的石家庄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所需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扩展资料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一条第二点 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2、商务。
(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登记备案的具体办法和审批条件,并对外公布。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
3、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4、个人旅游。经批准开办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5、其他。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6、逗留。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参考资料来源:石家庄市政务服务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
石家庄办理护照的地点在桥西区元南路66号,也就是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石家庄各区出入境受理点分布点如下:
1、石家庄裕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位于裕华区雅清街32号。
2、石家庄新华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位于新华区联盟路689号。
3、石家庄长安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位于长安区长征街46号。
4、石家庄桥西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位于桥西区新石北路393号。
5、石家庄高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位于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51号审批局业务大厅。
扩展资料:
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办公时间:
出入境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2:00-6:00(夏季)。
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2:30-5:30(夏季)。
参考资料:石家庄市出入境受理点分布(新)_出入境_石家庄市公安局
1.办理网点:
在市内受理点办理的,到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取证。
在县(市)受理的,到本县(市)出入境受理点取证。
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元南路66号
联系电话:0311-86862518
预约服务电话:0311-86863174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2.办理流程: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温馨提示:
1、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2、公民领取普通护照后,应当在持证人签名栏签署本人姓名。
3、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4、护照有效期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两种。针对普通护照持有人不同年龄,规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申领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为10年,同时取消了护照延期的规定。
5、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为其办理曾持照加注。
3.港澳通行证和护照可以同时办理。
扩展资料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10个工作日取证。
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收费标准:160元/本,原护照丢失过期要求补发重新办理的为160/本。
参考资料:石家庄本地宝—石家庄护照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