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上海首次或过期申请护照方法》是上海市处理护照的制度,上海首次或过期申请护照由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受理。申请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市居民、定居国外且在国内无户籍的中国公民(即华侨)及驻地的现役军人均可办理。
扩展资料:
一、办理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亲自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监护人为户主的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且应当签署同意申请人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7周岁以上申请人须当场采集个人签名。
二、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网上预约”(预约地址详见“电子政务平台”)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本市居民办证时限可缩至7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首次或过期申请护照方法
可以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办理护照,具体地址为: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联系电话:021-289519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扩展资料:
办理护照所需资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普通护照签发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