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本人去医院检查妇科病,由于已经1个月没有来月经了。医生就让我检查并开了药,如心电图、白带检查、B超还有胞胎药。我当时付完钱才发现是胞胎药。我问医生我都没有检查出是否怀孕,你怎么给我开这药,医生说:你先检查,等检查完了,再拿药。我心里一直有个问题,难道保胎药是万能的吗?不能根据人的血型、身体情况开适合的保胎药吗?
深圳机动车年检的地方有:
1、罗湖分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锦联路38号;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2、盐田分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新围西街;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3、深圳市车管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128号西丽车管所综合办公大楼;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4、宝安分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东方1路45号;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5、龙岗分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长今路2号新大运车城内;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6、龙华分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东环二路459号龙华交警中队院内;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7、坪山分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碧路74号;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扩展资料
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参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条,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网上深圳交警 - 深圳市各车管所地址
参考资料来源: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机动车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