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中终结刘家小院路线。
1、955路和欣家园上车,刘家院子(轨道站)下车。10公里。
2、967路莱宝高科上车刘家院子(轨道站)下车。16.5公里。
3、970线(高速路)(定班车)思源首末站上车北碚城南公交枢纽下车。4.7公里。
国歌诞生有关的三个地方有:辽东抚顺小苏河村刘家小院、日本东京、徐汇区衡山路811号百代小楼。
1、国歌启蒙:辽东抚顺小苏河村刘家小院。
一九三一年十月十九日,孙铭武、孙铭久、孙铭宸、张显铭、李栋材等诸忠烈之士,不忍山河破碎、万姓罹灾,呼召四百壮士,毁家纾难,揭竿而起,于小苏河村虫王庙歃血誓师,建号辽东血盟救国军,高唱《辽东血盟救国军军歌》,我东北民间十四年抗战星火,就此燎原。
歌曰:起来!不愿当亡国奴的人们!用我们的血肉,去唤醒全国民众!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必须起而杀敌!起来!起来!我们要团结全国民众,去战斗!战斗!战斗!
2、国歌诞生:日本东京。
剧作家田汉,深佩热血义士慷慨救国,以此曲为蓝本,为电影《风云儿女》作主题歌《义勇军进行曲》,再由音乐家聂耳重新编曲,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3、国歌传播:徐汇区衡山路811号百代小楼。
1935年5月3日,《义勇军进行曲》在这里被灌制成黑胶唱片并传唱到全国各地。
扩展:
不能随意演唱国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三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
奏唱国歌,应当按照本法附件所载国歌的歌词和曲谱,不得采取有损国歌尊严的奏唱形式。
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 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