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厕所有规定的开放时间吗

目标市场选择2023-05-23  23

没有,公共厕所开放的时间较短,很多地方开放的时间不统一,对于下班归来较迟的市民,或者其他夜班等公交车的市民。造成很大的不方便,早上的时间也有问题,没有考虑高峰期时间的安排问题。

现在很多公共厕所进去之后,臭气熏天,苍蝇满飞,随地大小便,手纸洒满一地,厕所内部灯光暗淡,甚至漆黑一片,洗手用的笼头坏死,冲厕所的冲水设备水压不够,整个基础设施极端恶化,有的公共厕所门儿都是坏的,公共厕所里抽烟,贴野广告现象屡见不鲜。

扩展资料

针对公共厕所分布不合理,供需矛盾尖锐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改进;

1、在黄金阶段,鼓励商场,超市,私人单位厕所对外开放,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将私人厕所公共化,对其进行一定的补贴,公私并存,这样既可以节省国家开支,又能满足人民需求,可谓两全其美

2、女性厕所内部需要调整,强化安全系数,设置警铃,配置镜子。利用GIS,GPS,全方位分析,对于某些地段,某些公路旁,进行合理取舍,对于形成新的人口密集区,要积极的补充公共厕所,从而满足人们的需求。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老化的设施应及时的维修,同时更新,冲厕所的用水设备,既要保证足够的水压,同时又要节约用水,对于公共卫生,应当定期对其打扫,利用智能语言来对市民进行语音提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关于中国公共厕所改革的思考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公厕管理,保证城市公厕清洁完好,方便社会公众使用,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厕(以下简称公厕),是指在公共场所独立设置或者附设于其他建筑物设置,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主要包括:

(一)环卫公厕,是指由城市管理部门投资建设和维护,或者由相关单位按照城市规划配套建设后移交城市管理部门维护的厕所;

(二)公共场所配套公厕,是指在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火车站、机场、文体旅游设施、医院、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业设施、金融电信营业网点、加油站、旅游景点、机关单位对外开放区域等公共场所,由产权单位按照城市规划自行配套建设和维护的厕所;

(三)社会对外开放公厕,是指城市管理部门与有关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对外开放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第四条 公厕的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建改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社会公众的原则。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公厕管理的责任主体,其所属的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生态环境、水务、林业和园林、财政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公厕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环卫公厕建设、管理资金投入,足额拨付维护保洁费用。第七条 任何人使用公厕,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的设备、设施。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 公厕专项规划是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的组成部分。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流动人口数量、公共场所分布状态等影响公厕需求的因素,编制公厕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九条 下列区域和场所应当设置公厕:

(一)旅游景区、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等;

(二)大型商场、展览馆、影剧院、体育馆(场)、医院、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加油站、金融电信营业网点、机关单位等;

(三)公园、大中型市场和停车场;

(四)其他按照规定应当设置公厕的场所。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照规定需要配建公厕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规划设计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将公厕列入开发建设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公厕建设应当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按照规划要求应当建设公厕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城市管理部门的意见。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照规定配建的公厕,建设工程竣工后,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

建设单位经批准使用涉及城市道路两侧公厕规划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厕专项规划和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修建公厕,并向社会开放使用。第十三条 环卫公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

公共场所配套的公厕,由其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场所未配套建设公厕的,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设置。第十四条 举办大型商业、文化、体育、教育、公益等活动时,活动场所内及附近没有公厕或者现有公厕不能满足用厕需求的,举办单位应当设置环保移动公厕,按照标准做好保洁服务,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撤除。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早晚市场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设置环保移动公厕。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造公厕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城市二类公厕设计标准。

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的公厕,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类公厕标准。第十六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设置公厕的场所未设置公厕,或者原有的公厕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新建、扩建或者改造。

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责任分工,负责改造或者重建。

夏季:7:00—22:00冬季:7:30—21:00。

公厕

公共厕所,简称公厕,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如车站、医院、影院、展览馆、办公楼等)附设的厕所。根据建筑形式、建筑结构、建筑等级、空间特征、冲洗方式、管理方式或投资渠道等,公共厕所有多种分类。

独立式公厕:

独立式公厕是指公厕建筑结构与其它建筑物结构无关联,独立建筑于城市道路、广场、绿地、文体设施、车站、码头、住宅小区等附近,为在这些场所活动或途经这些场所的公众提供如厕服务。

独立式公厕由于与其它建筑无直接的关联,因此,常常可以结合其周边的建筑环境,和设置地点的文化环境,设计成具有鲜明个性的建筑小品,丰富公厕设置地点的建筑环境和文化内涵,成为与城市市容相和谐的一个建筑音符。独立式公厕在管理作业方面如抽吸化粪池粪便等,相对比较方便,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适合建设于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城市主要干道、城市旅游景点附近等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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