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的单位的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的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的计生服务站的证明,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双方结婚证,持上述所有证件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服务站办理计生证明。(这是广东本省的女方——
外省的女方户口可以在本省的老公户口所在地的计生服务站办理计生证明。)
当地计生办就是你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
县级计生部门的名称为XX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XX县计生委;
镇级计生部门的名称为XX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简称XX镇计生办;
乡级计生部门的名称为XX乡计划生育指导所,简称XX乡计生所;
他们都是国家计生部门的正式单位,可以在辖区内办理相关业务。
扩展资料: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扶助对象的确认。具体程序是:
1、本人申请。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
2、村委会或居委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4、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和确认;
5、市、省、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均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发放特别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特别扶助金。特别扶助对象再生育、再收养子女或伤病残的子女康复后,中止领取特别扶助金。享受特别扶助制度的农村对象,不再重复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生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生局
1.计生证明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
2.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步、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第五步、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第六步、收费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