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护照办理地点如下:
1、上海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点: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2、自贸试验区
办公地点:日京路3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3、浦东(张江)
办公地点:环科路999弄1号楼2楼(浦东国际人才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4、浦东(惠南)
办公地点: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5、长宁(古北)
办公地点: 古北路78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注:自助机办理签注可能因设备故障等因素造成无法受理或延迟取证,请申请人提前办理,以免影响出行,具体以各办理点对外的公示为准。
扩展资料:
护照须知事项: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品台-出入境机构地址时间一览表
可以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办理护照,具体地址为: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联系电话:021-289519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
扩展资料:
办理护照所需资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普通护照签发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