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点到14点30分。
医院中午一般情况是2点30分上班,午休时间是2小时30分,不过目前三甲医院热门科室例如妇科/内科/肿瘤科等,相当一部分医生是由12点延迟到12点30分才能下班。
究其原因,是因为城市人口多,加上近年来职业人员压力大,生活习惯等原因造成生病趋势严重了,病人增多,医生的工作量就大起来了;甚至部分医院,现在改为下午提前在14点出诊。
医院看病流程
看病流程有挂号、排队、就医、检查、诊治、开药或住院。
首先患者要知道自己所得的病应该挂那个科室的号。现在网络比较发达,可以手机预约挂号或者前往医院窗口挂号。挂号之后会收取挂号费。
之后就前往门诊科室排队等待叫号。轮到自己的时候就可以就医,向医生描述自己的症状病情。通常医生为了进一步确诊需要做一些辅助检查。
然后患者就可以按医生所说的前往相应的窗口缴费做一些检查。在检查结果出来以后,就可以携带检查结果请医师确诊治疗。如果不需要住院的话。医生会开出药方。然后按医生的药方前往药房买药。若需要住院则会由医生开住院证办理住院。
通常情况下医院是下午2:00开始上班。
一般市的医院都是早上8:30开始接诊,中午12点开始午休时间,下午2:00再开始上班接诊,下午5:30下班。
由于医疗单位与行政单位不同,医疗单位是事业单位、服务单位。除各医院行政值班按上述时间上班之外外,其他科室24小时上班,这些科室的医务人员实行轮班制上班,如辅助科室、化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x光室、24小时值班、病房、急诊、药房等24小时也值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简称《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我们医院现在实行的是5天半的工作制度,行政白班每天八点到下午五点半,中午十二点到两点是午休时间,可是到了临床护理班的时间却是一个护士长说了算,我们倒夜班的人常常是一周下来,不仅上了一个整夜班,而且周末一天的休息也没有,这样公平吗?”
一、每周双休日模式能在医院实行吗?
每周双休?这是医护人员梦寐以求的!每次只要有医院执行双休日,都会成为盛极一时的新闻。
在河南省人民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上,院长现场办公,承诺年底前将实现双休。另外还有增加职工体检项目、职工父母免费体检、建立职工大病基金等等一大波“福利”
对于医护人员,这个政策再好不过了!在医护人员中,超时加班工作是个很普遍的问题。法律人士明确每周法定工作时间为40个小时,相当于每天8个小时。可医护人员每周夜班时间,还有加班时间,绝对不止40个小时!
对于医护人员,这个政策是天方夜谭!事实上,法律规定的每周40个小时就没有在医护人员中实现过!目前在很多医院周六上午上班是一种常态;医护人员能够正点下班有中奖的感觉;上班时间也得提前,因为还要交接班。而加班费呢?医生护士们有几个看到过呢?夜班费,很多护士反映少得可怜!
三、医疗差错高发是否与超时工作相关?
医护人员的班次长度和倒班安排是否与睡眠数量和质量有显著影响呢?是否会进而影响他们的工作质量呢?是否对患者安全及他们个人安全带来风险呢?大量研究已对此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在一系列关于护士疲劳和患者安全的研究中,通过分析393个护士超过5300个班次发现:护士工作12.5小时或者更长,发生差错的几率是正常工作时间护士的3倍多;护士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遭受职业伤害的概率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