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海沧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15-17:15,行政服务中心又叫政务服务中心 ,是集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服务机构。是地方政府的各职能部门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统一办理各项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其中与行政审批服务机构的产生有密切关系的法律规则和法律理念主要有:1、行政便民。行政便民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尽可能采用便捷方式,方便行政相对人与政府打交道,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周到的服务。我国许多法律对此都规定了具体的、可操作的“便民”措施,有的甚至将“便民”直接确定为法律原则。2、行政公开。行政公开是指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行为或与公民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行政行为,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让公民知晓,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则对应着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告知义务。3、行政效率。法律主要通过一些保障规定而保证行政效率。第一,在保障行政相对人基本人权和公平行政的前提下,规定简易行政程序,使行政手续简单化。第二,设置时效或期间制度,使行政行为的各个步骤都受到法定时间的限制而不得拖延。行政机关的拖延,可能造成默许相对人的权利。第三,规定替代制度,即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由其他工作人员代为履行的制度。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根据官方显示为周一到周五:上午9:00到12:00,下午13:00到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部分业务周末也可以办理。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又名市行政服务中心,2012年05月14日启用。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总用地面积217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676平方米,共设有10个审批大厅,320个审批窗口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已经确定进驻中心的共有81个部门(含各下属服务单位及部分公共服务机构),涉及审批服务557项。该中心投入运行后,除车驾管、出入境、口岸联检业务仍在原处办理,其他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均可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2013年09月30日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更名为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以上内容参考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官网-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