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高铁新城东区什么时候拆

象主2023-05-17  24

不拆。截止2022年10月28日,并未有余姚高铁新城东区拆迁的消息,因此不拆。余姚,浙江省辖、宁波市代管县级市,位于浙江省东部宁绍平原。东与江北区、海曙区相邻,南枕四明山,与奉化区、嵊州市接壤,西连上虞区,北毗慈溪市,西北于钱塘江杭州湾中心线与海盐县交界。

法律分析:因剑江村下木桥自然村北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浙江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该征地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1.拆迁人:余姚市 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2.拆迁范围:东至东环北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剑江河、北至阳明东路征收红线范围内已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范围以现场征收规划红线和征地红线为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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