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轻轨一般归属当地交通委下属的轻轨公司管理。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铁路客货运输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负责铁路行业运输收入清算和收入进款管理。自觉接受行政监管和公众监督,负责国家铁路新线投产运营的安全评估,保证运输安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三条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铁路工作,对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帮助。
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
高铁的运营是由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的。
2013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实行铁路政企分离。撤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承担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隶于交通运输部。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
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扩展资料: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成立:
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管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国家规定的铁路运输经营、建设和安全等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负责铁路行业运输收入清算和收入进款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章程》,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经营范围为:
(一)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
(二)铁路工程建设及相关业务。
(三)铁路专用设备及其他工业设备的制造、维修、租赁等业务。
(四)物资购销、物流服务、对外贸易、咨询服务、运输代理、广告、旅游、电子商务、其他商贸服务等业务。
(五)对外投资、进出口业务。
(六)国务院或主管部门同意的其他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