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 因私出国境业务 (共1个)
常州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受理点
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2座2楼
电话:0519-81994944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中国公民 首次申领(换发)因私电子护照;首次申领、换(补)发港澳证、大陆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1.青龙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西路1号
电话:0519-85500119
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局前街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晋陵中路552号
电话:0519-81994169
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常州户籍居民首次申领 因私电子护照、港澳证及团队旅游签注、大陆证及旅游签注 (共9个)
1.新丰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博爱路70号
咨询电话:0519-81994154
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朝阳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丽华北路28号
咨询电话:0519-81994185
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3.兰陵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291号
咨询电话:0519-81994204
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4. 翠竹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飞龙东路118号
咨询电话:0519-81994242
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5.茶山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龙游路4号
咨询电话:0519-88875049
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6.雕庄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东南路141号
咨询电话:0519-81994224
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7.红梅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金泽家园9号
咨询电话:0519-85319284
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8.郑陆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连家沟东路17号
咨询电话:0519-88731009
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9.焦溪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舜溪中路39号
咨询电话:0519-88902207
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结时限: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 起 7个工作日 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对具备上述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 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必须通过指定的代理机构或者旅行社向驻上海总领馆申请。
下列是指定的普通签证(非旅游签证)代理机构:
江苏省出国签证服务中心 南京市西康路15号省外办大楼1楼
苏州市对外合作交流中心 苏州市竹辉路269号外办大楼
无锡市出入境服务中心 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1楼C区
常州市国际交流中心 常州市天宁区晋陵中路353号旅游大厦4楼
南通市出入境服务中心 南通市工农路150号政务中心
连云港市友好签证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新浦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46号窗口
镇江市出入境服务中心 镇江市市政路39号友好大厦9楼
徐州市出国签证服务中心 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西三区105室
泰州市国际交流中心 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外办窗口
宿迁市国际交流中心 宿迁市南湖路1号139号
盐城市外事服务中心 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
淮安市国际交流中心 淮安市淮海北路121号105室
扬州市出国签证服务中心 扬州市四望亭路208号
关于旅游签证,http://www.shanghai.cn.emb-japan.go.jp/apply/agency.pdf
办理签证要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办理出国签证需要的材料:1、户口簿;
2、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3、工作证(退休证);
4、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
5、介绍信。
出国签证办理流程如下:
1、递交有效的护照。
2、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
3、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
4、前往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该国使领馆;
7、缴纳签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5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5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
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