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办理护照的地点在海口市公安局各分局出入境中心。地址分别为:
1、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办公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三街市公安局西辅楼一楼;
2、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98号二楼;
3、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31-5号二楼;
4、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38号一楼;
5、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办证中心
办公地址:海口市琼山区高登街新桥路3号。
扩展资料
办理护照所需求的材料如下: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首次申请、换发、补发或失效重领,需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交验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要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6、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参考资料来源:海口市人民政府-普通护照申请须知
1、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三街海口市公安局西辅楼一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周六(9:30-12:00;14:30-17:00);周三晚上(18:30-21:00)
2、海口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海口市金巷路100号(海南日报大楼对面金巷路内进20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
扩展资料
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要求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服务窗口一览表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平台-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服务指南
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需要的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扩展资料:
程序如下
1、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提交申请人护照照片一张;
特殊岗位人员需出具单位介绍信;
申请人需亲自到场(如果为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父母单方即可,但要出具相关证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 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此表一式一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查询;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