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线路:地铁2号线 → 184路,全程约3.4公里
1、从沈阳北站乘坐地铁2号线,经过1站, 到达岐山路站
2、步行约420米,到达省公安厅站
3、乘坐184路,经过4站, 到达碧塘公园西站
4、步行约480米,到达如梦舞厅
老师: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网络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以其不可阻挡的影响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思维。一个全新的“网络”时代正向我们走来,正向青少年走来。面对网络,我们应该如何选择?我们先来看看以下这些事情:前年,我校一位初三女生失踪,其父亲没有去公安局报案,而是找遍了全县的网吧,最后在城东南角一家网吧里找到了她。
还有一件事:去年有一名初二男生,让同学捎来了其父亲给写的病假条,三天后,老师带着全班的班干部去看望这位有病的同学,然而在他家里,碰上了如梦初醒的父亲,原来孩子已经三天没上学了,事后老师也才弄明白,原来请假条是网吧老板代替完成的。三天没来上学的孩子不是去看医生,而在网吧里过了三天。
凡此种种无不说明,上网的青少年已成为不可忽视的一个群体,流浪网吧的少年随处可见。为什么有如此多的青少年迷恋上网?上网又会给他们造成什么影响?究竟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为了探讨这些解决问题的途径,我校于今年年初开始承担了关于学校与网络的课题。现在研究处于第一阶段。在今年暑假里,学校安排给学生们一项社会调查任务:就是查找各种资料并进行实地考查,写出关于“中学生上网的利与弊”的调查报告。通过查阅同学们上交的调查报告,同学们所持的观点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认为“网络”给中学生带来弊端太大,应对“网络”说不:一种认为新一代的中学生,应该打开电脑,上网从今天开始。所谓真理越辩越明,针对上述两个观点,今天我们就开一个小型的辩论会,辩论会的题目就是:中学生上网利大还是弊大。
在辩论之前,我们请班长来阐述一下本次班会的目的意义。
班长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以辩论的形式来召开以《中学生上网利大还是弊大》为主题的班会,其目的是让大家明白,在今天的社会中,网络对中学生的影响,到底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使大家通过这次班会能够明白一个道理:中学生到底应该不应该上网。网络对我们意味着什么?解决这个问题,对我们今后的学习与生活都是非常有益的。在班会中希望大家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已见,能够解决同学们心中的疑问,才是我们这次班会的真正意义所在。
最后,祝愿本次班会圆满成功!
老师:好,谢谢班长同学。那么我们的辩论就要正式开始了,在这次辩论会中,由我来担任辩论会的主席,下面我们欢迎双方辩手入场。
我来介绍一下,坐我左边的是正方(介绍辩手)他们的观点是: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坐在我右边的是反方(介绍辩手)他们的观点是: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
在介绍过双方辩手之后,再让我来介绍一下本次辩论会的评判团。(介绍)好,下面宣布辩论会正式开始。首先是程序辩论,请正方一辩手来阐述他们的观点,时间3分钟。
正1: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在世界上近几十年来,如果想找出一项发展得最快的工业产业,那么肯定是电脑工业。从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里发明的第一台又大又笨的原始电脑到如今,短短的几十年时间里,电脑经过五代的更新替换现在已遍布了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无论是工业生产、医疗设施还是边防建设、文化娱乐,无一没有电脑的参与,并且正逐渐变为或正在变为不可替代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电脑在各个领域里起着无法比拟的作用。
而电脑之所以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这就绝对离不开网络。大到世界泛围的INT网,小到办公室或学校的局域网,网络把原本独立的个体电脑联系为一个可互为利用、互为维护的整体。时至今日,可以说如果没有网络,那么电脑存在的实际意义绝对不会象现在一样,换句话说:没有网络,电脑的作用只能发挥十分之一或更少。
今天在这里我们要讨论就是网络。其实网络的作用在报纸杂志或电视等媒体中已充分的向所有人也包括在坐的各位同学及对方辩友说明过,甚至于现在很多教育类的电视台每天都在固定的时间内向公民宣传网络,这也使网络不再神秘,更使上网成为一个时髦的事,人们已把口头称呼从“吃了吗?”改为“上网了吗?”。就连我们并不发达的义县城里,也网吧林立。
网络因其强大的传送功能,无以伦比的信息储备,快捷方便的操作方式,使无论老幼妇孺都流连忘返,更成为许多人的一种谋生手段。
任何一个明理的人都已看出,网络是一种趋势。前些年春节联欢晚会上的小品中,宋丹丹对赵本山说:“你没啥事在家就整个网上网呗。”除去其中的娱乐成份,这句话也表明了,网络已走进了千家万户,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所以学习网络,认识网络,了解网络,也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一个常识性问题。上网是在所难免。近两年高考的学生已经开始在网上查自己的分数了。
所以说中学生上网是无可避免的,是一种生活的趋势,也是一种世界泛围内的文化生活趋势,有人说:二十一世纪的人要掌握三种基本的生活技能“上网、开车和讲外语”。其三种缺一不可。
由此可见,中学生上网可以说根本无利弊可谈,因为这根本就是一种生存下去的方式,是必要的,更是必需的。
老师:正1的发言果然很有气势,所谓开篇不凡。那么我们再来听听反1是怎么来阐述反方观点的,有请反1发言,时间3分钟。
(反1)反1:在春节联欢晚会上,宋丹丹说:“你没事就整个网,在家上网呗。”紧根着赵本山说:“我都多少年不打鱼了,哪还有网了。”网络真的那么深入人心吗?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
首先我想提出的是,对方辩友在玩弄偷换概念的把戏。刚刚我一直在认真的,一字不漏的倾听对方一辩的发言。当我听完之后,又看了一下今天的辩题,我甚至有点疑惑了,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不是中学生上网吗?可对方一辩却向大家侃侃而谈了一下世界形势,同时又将网络云山雾罩地说了一通,但却偏偏忘了一个重要的中心环节:中学生。现在让我把跑题的对方辩友带回来,我们来谈谈中学生。
中学生指所有如我们一样坐在初中课堂里的学生朋友们,从13岁到16岁一段人生中如黄金般灿烂的日子,一段丰富、充实自己的日子,一段在知识的海洋里浅游的日子。这时期是一个迈向成年的组成阶段,可以豪不夸张地说:他是一个人在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光。
几乎每一个人都能从小学顺利的升入中学,哪怕他的成绩不是那么让人称心。但却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从中学顺利的升上高中或大学。在我们身边就有很多人迈出初中的校门后,却无奈地迈向社会,甚至有的人连初中都没能读完。当然,这其中的原因林林种种,我也不能一一道来,我在这里只说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学习成绩!
尽管素质教育的大旗高高挥舞,但成绩永远不会排在中学生活的第二位。没有成绩是不行的。我们中学生来到校园就是为了学习文化知识,就是为我们的一生做重要的知识储备。学习永远是第一位,也是你坐在课堂上的一个重要目的。
但上网不是,上网绝对不会是你的父母把你送入学校的目的,上网只能成为一种负担,成为学习前途上的负面因素。尽管网络的存在不可否认,但无论是哪一所中学都明文规定:中学生不准去网吧。1999年,国务院、国家教委、文化部联合下达的文件中,明确指出:网吧要远离学校200米。在中学生的面前,网吧等于歌厅、舞厅、游戏厅。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是学习方面的,更是生理和心理上的。一个在电脑面前身心憔悴的学生,试问他如何可以提高学习成绩?如何升学?如何拥有一个美好的将来?
网络对社会的作用不是今天要辩论的话题,但网络对中学生的负面影响却已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上网绝对是中学生的一个禁区。
老师:反1同学说得也很有道理,接着有请正2来发言,时间3分钟。
(正2)正2:对方辩友深刻的向我们阐述了“中学生”这三个字,并说我方跑题了。但是请问,对方辩友你可否认真的向在座的每一个人说清了“网络”这两个字?对方辩友很显然是想用“中学生”这三个字做成一面盾,但却不知你们能否挡住“上网”这柄锋利的矛。
通过刚才对方辩友的发言,我方至少看出了这样一件事,那就是对方辩友是把上网等同于上网吧了。看来,我非常有必要把对方从这个误区里带出来。
网吧,它只是一种网络的运作方式,更准确的说它只是一些人的谋生手段,但它并不代表网络的全部,更不是人们上网的唯一场所。各个中学也包括我们中学在内,的的确确是明文规定:中学生不许去网吧,但却并没有规定中学生不许上网。我就是一个网上的发烧友,但我从不去网吧,我只在自己家里或是亲戚朋友家里上。上网是件好事,但并不能因为网吧的乌烟瘴气,就把上网也一棒子打死。马克思说:“不要在泼水的时候连同污水和婴儿一起倒掉。”这就好象是我们不能因为一条毛巾脏了就永远不洗脸一样,你完全可以换一条毛巾。没有了网吧,网络依然存在,并且会更健康。
对方辩友也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到,中学生是储备知识的时候,知识是多方面的,上网也是知识,并且网络上的知识浩瀚如海洋,不单单是中学阶段,它是我们一生都可能学不完的庞大的知识体系。我们学校就有微机课程,并且为此今年我校花巨资又建了一个新的微机室。你又怎么知道我们学校不会在哪一天的微机课上教大家网络知识呢?不会教大家上网呢?如果按对方的观点,我们学校不但不应该新建微机室,更应该把原有的微机室拆了才对。
事实就摆在眼前,不要一谈到学习就想到“数理化”。听说计算机课程就要成为新课程标准的必修课了。
我们还是把话题重新放在中学生上网上,免得一会对方又说我方跑题了。网络是什么?对我们来说就是知识的海洋;上网是什么?就是学习知识的重要手段。如果我面临中考,我会在“中国教育信息”网上,找到近几年来的中考试题。中考完毕我又可以在网上找到我的成绩。如果我想找一本参考书,我可以查阅“中国北方图书城”的网站。我需要的就是一台连接了网络的电脑。但我不知如果是对方同学面临这些问题时,你要找多少关系?托多少人情?跑多少冤枉路?花多少不必要的钱?更重要的是要浪费多少宝贵的时间才能办到?
不要固执己见,要放眼认识网络。网络既然已变成了社会生活的一部分,那么中学生又怎么可以变成不食人间烟火的另类部分呢?
老师:正2对已方观点进行了补充,现在正方的堡垒在层层加高,就要看接下来反方的攻势了,有请反2发言,时间3分钟。
(反2)反2:首先我很羡慕对方同学可以在家里自由上网。而且听来你的家长也支持你上网。但我不知道是否所有的家长都支持自己的子女上网,更加不知道是否所有的学生家里都有电脑。而最让我不明白的是:所有上网的中学生在上网的时候都如对方同学一样,只为了查一查学习资料。
毛主席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为了这次辩论会,我走访了十家网吧,而时间是晚上七点,也就是吃过晚饭应该做作业的时间。但我在网吧真的碰到了不少的中学生,或者也可以说上网的主要人员就是中学生。
统计结果请大家看大屏幕:
表1(略)
可以从表中看出,进入网吧的大都是以学生为主体,学生之所以进网吧多,因为网吧具有新鲜感,网络更是奇妙无比,这很符合当代中学的兴趣,但网吧如此依赖学生,也很令人担心,走遍十家网吧,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并将其量化列表
表2(略)
社会上流行这样一种说法,网吧是电子游戏的升能版本,流言可以不信,但事实胜于雄辩,综合以上两表,不难看出,一个网吧的收入如果没有学生的“支持”,就会缩水66.8%;一个网吧如果不经营游戏,那客流量就会只有现在的19%。这是网吧?还是游戏厅?这一切都不言而喻。
我碰到了一位我的小学同学,他正在全神贯注的玩一个叫“传奇”的网络游戏。说出来大家可能不信,网吧老板说:我的这位玩游戏的同学已经在网吧一天一夜没回家了。我当时就是不明白,这个游戏真的那么好玩吗?经人介绍我找到了这个游戏的论坛,也就是游戏玩家们互相交流经验的地方。那个网站叫做:17173。我在那上面发现了这样一篇文章,是一个中学生写的,大概内容如下:
我强烈要求盛大网络公司对此事负责,包赔我的一切损失。我玩这个游戏已经半年了,这半年来,我几乎就没去过课堂,近一个月来我连家都没有回。这个游戏里的ID就是我的命。我练到了35级,从家里偷出一千块钱,全都花在“传奇”上了。前天我把我们网吧里所有玩这个游戏的人物里的传奇币借齐,想买一本《神兽》,但今天上线的时候,我的游戏帐号居然丢了!!我玩了半年的心血全白费了。盛大公司,你们一定要负责这件事,你们代理了这个游戏,就要给每位玩家一个合理、公平的环境。现在我的帐号丢了,我的《神兽》没了,你们一定要赔给我,不然我就去上海找你们,我说得出做得到。
虽然对于游戏中的术语我们可能听不明白,但是事情却很清楚。这就是在网络中流连忘返的中学生群体。不是每一个人都像对方辩友那样明智地畅游网络。我眼中的事实可以让对方的论证不堪一击。中学生的自制力绝不会使他正确地对待网络。上网对于大多数中学生就是一个无底深渊。我们没有时间用自己的生命来让网络考验,我们只能拒绝,就如同拒绝毒品一样,精神上的鸦片更能让没有自制力的中学生无法自拔,当你醒悟时,后悔也晚了。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高呼:“救救孩子吧!”难道今天我们不应该发出同样的声音吗?
老师:现在双方锋芒毕现,大量的事实摆在眼前,我们更要仔细听听正3的发言了,请……时间3分钟。
(正3)正3:听完对方发言,我的心情也很沉重。但这不足以说明中学生不应该上网。如果把今天的话题改一改,改为“中学生上网吧利大还是弊大?”那么我想对方辩友已经赢了,对方的发言,只是一再证明了中学生不应该上网吧的观点,但不能以偏概全。
我想刚才我方二辩手已经很明白地向对方说明了,网吧并不能代表网络的全部,它仅仅是网络存在的多种形式中的一种,对方辩友对网吧的深恶痛绝,我个人完全理解,但我也明白对方辩友把话题越扯越远了。对方辩友仅仅把目光局限在网吧这一环节上,并且不厌其烦地想用网吧的阴暗面来笼罩整个网络,可谓用心良苦。唉,都是网吧惹的祸。
我们还是回来说上网的事吧。很明显,对方二辩想用“中学生的自制力弱”这一句话,来挡住上网这个本来就无法阻挡的事。并且把一部分人的弱说成全部的弱,把他一个人在风吧中看到的中学生说成全部的中学生。如果按对方的思维方式,那么我们去看看那些少年罪犯,是否应该说说一句:“完了,所有的孩子全都没救了。”或者我们再想想,在解放战争时期,红军战士面对八百万国民党军队难道应该叹口气说:“算了,别打了,我们太弱了。投降吧。”听起来很荒唐,但这却正是对方的观点。
在学习中老师告诉我们要刻苦钻研,不能见困难就躲。上网不也是如此?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中学生在网吧里玩物丧志,荒废学业,确实是个社会问题,但这并不代表上网就是不对的。几乎中国所有的官方网站上都能找到这样一句话:“未成年人上网,要有监护人陪同,时间不宜过长。”这不就是一种解决的办法?而且前些天在《中国教育报》上报道说:北京的二中、四中、十八中等中学,已将网络引进了校园,使学生可以在课堂上轻松上网,从初中阶段就开始对网络有一个初步的认识。这也说明社会各界都在寻找一种办法,一种可以让中学生正常的合理的上网的途径。问题不大,解决办法却是多种多样的。
这就正如刚刚我方一辩说,上网是一种趋势,并且正逐渐成为一种生存方式,当你步入社会后再想重新学习网络的时候,你会发现你已经落伍了。学习就从现在开始,上网就从今天开始。我们要学会的就是利用网络这种工具为我们的学习生活服务,我们要做的就是用上网这种手段来获取更丰富、更全面的文化知识。
网络存在的合理性,我方已一再说明,现在只是奉劝对方辩友,把你的目光放得更长远,好好地想一想你的,也是我们全体中学生的未来。
老师:果然有理有据,听完正3的发言,我们对正方的观点已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在第一阶段辩论的最后时间里,我们来看看反方的最后一搏。请……时间……
(反3)反3:是呀,是要想想我们的未来,正因为要畅想未来,我们才更应该正视现在。
刚刚对方三辩手为中学生上网做了一个梦一般美丽的构想,并幻想着有朝一日我们也像北京的中学生一样坐在课堂上上网。但却绝口不谈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绝口不谈我们生活的中心地区。为什么呢?因为在我们这里,在我们义县城里,我们在现实中所看到的,所听到的事实,会让对方的观点瞬间化为无有,会将他的美丽的构想无情击碎。
不要做太遥远的梦,还是请对方辩友回到现实中来。今天对方辩友一直很矛盾。他们一方面千方百计的想努力证明网络存在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尴尬地面对黑暗的网吧。这使他们遮遮掩掩,又无法自圆其说,我想他们绝对没有象我方二辩手那样去网吧做过实地调查,这也使他们的论证也只能成为空中楼阁,经不起推敲。
我方一直在努力地做一件事,就是把对方辩友拉回到现实中来,看看发生在身边的事。在今年第三期的《法制与文明》杂志中曾有这样一段话:“现在中国的少年犯罪中有一种新的的趋势,那就是网络犯罪。并且网络犯罪的年龄段正在逐渐变小,据统计最小的网络罪犯只有13岁。大多数的网络犯罪都是在其本人并不知道的情况下构成的。当冰冷的手铐戴在他们双手上时,幼稚的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犯罪了。”
在我们身边很多洋洋得意的“少年电脑黑客”却是一个个的法盲,当他们为自己的恶作剧手舞足蹈时,绝对没有想到,他们已经触犯了神圣的法律。有这样一则报道:中国湖南省台县的一个中学生,受到其学习计算机专业的哥哥的影响,学习计算机网络,并且飞快掌握了部分计算机网络的知识,使很多网站的原代码甚至FTP被他截取,这使他不但可以畅游各个合法的与不合法的网站,并且还可以随意更改网站的数据,于是他一次又一次与各个网站开着在他看来完全是“善意”的玩笑。结果可想而知,在他打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之后,呼啸而来的警车也打乱了他的生活秩序。警察几乎不敢相信眼前的小男孩就是一个罪犯,他自己也后悔的说:“早知道是犯罪,我也不敢这么干呀!”
这就是所谓的网络高手,他们或许不像我方二辩手说的那样沉迷游戏,他们甚至严格的规定了自己的作息时间,上课认真听讲,回家完成作业,使他们所造成危害是沉迷游戏所无法相比拟的。害人害己。
1994年美国中情局抓到了一个常年光顾五角大楼网站的电脑黑客,也只是一个16岁的犹太男孩。中学生的知识面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宽广,就算在坐的各位同学哪一位能把《中国宪法》一条条的背出来?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中学生呀,还是早早的告别网络吧。
老师:很显然,正反双方在班会之前都下了大力气做准备工作,在辩论的第一阶段就火药味四起,剑拔弩张了,可想而知,下一阶段的自由辩论肯定是火星撞地球了。好,我宣布进行辩论第二部分,自由辩论,正反双方发言各三分钟。首先由正方来提问。
(自由辩论)
正:我想请问对方同学,你们上过网吗?
反:当然,正因为我们上过网,所以我们才切身体会到网络给中学生造成多大的危害。
正:那么我又请问,你们在网上做些什么?
反:看来对方辩友又想用一个人来代替所有人了,如果我上网没有玩游戏,对方是不是会说所有上网的中学生都不会玩游戏呢?
正:可这才是你的切身体会呀。
反:那么我在网吧里看到的一切,对方又做何解释呢?
正:那我要用你的话来劝劝你自己了,你们不能以偏盖全,你看到的也不是全部。
反:看来对方辩友的确没有做过实地调查。如果从网吧的角度来看,对方是完全没有发言权了?
正:不明白的是,对方辩友为什么一口咬定网吧就是网络的全部?
反:那是因为我方调查过,90%的中学生上网的地方就是网吧。
正:看来对方一定是要死死咬住网吧不放了,你们一定没有仔细想过上网已是一种国际趋势了?
反:我们眼中看到是中学生这个薄弱群体在这种国际趋势前不堪一击的事实。
正:对方一定又想用网络游戏来做挡箭排了,难道网络上除了游戏就没别的吗?
反:网络上当然有别的,网络上还能找到当红歌星的海报,但这与中学生更扯不上关系。
正:看来对方辩友一定是网络娱乐版的爱好者,至少在各大官方网站上都有这样一句话,你上网的时候一定看到过:未成年人上网,要有监护人陪同。
反:是呀,在每一个香烟的烟盒上都写着:吸烟有害健康。但却从未听说过有人因为这句话而戒烟了。
正:上网与吸烟是不能互相比较的。
反:的确,对于中学生来说,吸烟的危害只是上网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正:那么对方辩友宁可选择吸烟也不选上网了?
反:我不选择在中学阶段上网,并且我想提醒对方一下,吸烟不是今天的辩论话题。
正:那我们就接着来说上网。对方说不选择中学阶段上网,那什么时候上?等你步入社会以后吗?你觉得在将来的社会里,一个不懂网络的人会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吗?
反:至少我们现在看了这样一件事,只要一谈网络,对方辩友就把我们带到3000年后,我们难道就不能正视一下发生在眼前的事?
正:说未来,正是要告诉对方辩友,上网就应该从今天做起,这是一个合二而一的事。如果无所谓未来,那么现在就失去意义了。
反:如果现在就在网上流连忘返,荒废学业,你就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吗?
正:难道对方辩友就看不到社会各界正在动用各种手段把中学生上网拉到正轨上来吗?
反:不知道“社会各界”是否也包括商业界的网吧呢?
正:网吧也有法律来约束。
反:对方突然谈起法律,我不知对方辩友对青少年网络犯罪怎么看?
正:那一样要由法律来约束。
反:可是我觉得不上网的话就永远不会有网络犯罪。
正:是呀,如果没有飞机,美国的大楼也一样不会倒,但9.11发生一年多来,美国的飞机都没有停飞过。
反:对方辩友的想象力真是丰富——(停)
正:对方一再说我方只谈未来不谈现实,但对方辩友难道过了今天就没有明天了吗?
正:对方辩友为什么非要一再的想用网吧,这个概念来代替全部网络?这不是以偏概全吗?(停)
老师:自由辩论果然精彩,老师也听得耳目一新,今后真的要对几位同学刮目相看了。老师坐在这里,听来听去,觉得哪一方说得都有道理。看来最后的胜负,要看关键的总结陈词了。先由反方四辩来做最后的陈词,时间3分钟。
(反4)反四:首先我想阐明这样一个观点:我方并不否认网络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我又想再一次提醒对方辩友,今天要讨论的是“中学生”。在这次辩论会上,正方把辩论话题的时间性无限延长了,他们用一个很空洞的词汇“未来”,来向在座的所有人编织一个并不存在的幻想,他们一直想用这种“画饼充饥”的方式来医治网络这个摆在中学生面前的顽症。
很明显,只要一谈到网吧,那对方辩友就想用自己来做挡箭排,他们总想用自己的所作所为来代替所有中学生。看见一个人做好事,并不代表全社会的风气都在往好的方向转变,东北人并不都是活雷锋。
只要细细的一听,就不难听出对方辩友今天的论据破绽百出,他们所能做的就是一味回避摆在眼前的事实。一方面想努力证明网络的好处,另一方面则根本无法正视网吧对中学生存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其结果只能进退维谷,自乱阵脚。对于中学生沉迷游戏不能自拔的现象,对青少年网络犯罪上的日益猖厥,既找不到一个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又找不到一个正当的理由来反驳,对于我方在这类问题上的题问只能避而不谈,不闻不问,躲在自己的空中楼阁里一味大谈“理想、未来。”实在搪塞不过,就用官方网站上的几句华而不实的标语来敷衍了事,这种做法更是不现实也是不可取的。
纵观整个辩论会,对方辩友对我方所提出的种种问题始终无法一一解答。其实又何止对方辩友,我方提出的问题也正是全社会都在苦苦思索的问题。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前,谁会对中学生上网一百个放心呢?人生有几个十年?时光一去就不复返了,如果把大好的年华用来以身试险,甚至是以身试法,那样的未来才是一片黑暗。
中学生朋友们,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人生的变化期,也是一个危险期,对于外界社会充满好奇,对网络充满新鲜。但却无法像成年人一样有选择地正确的面对网络。网络中光怪陆离的世界,是陌生的,也是危险的。有可能踏错一步就后悔终生。试问在没有沉迷网络之前,哪一个是存心堕落的去上网呢?不要天真的以为自己的自制力超人一等,过分的自信就是骄傲,等到幡然醒悟,为时已晚。人生永远没有重来的机会,我们所能坚持的就是自律、自强,好好把握自己。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更多摆在我们眼前的事实证明,大多数的中学生为网所覆,不能自拔。
我们所能告诉大家的就是:告别网络,只有把握现在,才能把握未来。我们要向网络说不!
公交线路:159路,全程约2.3公里
1、从沈阳市步行约430米,到达市政府站
2、乘坐159路,经过2站, 到达皇寺广场站(也可乘坐159路复线)
3、步行约640米,到达如梦舞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