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9 08:48 来源:中国广播网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北京4月9日消息(记者陆敏)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6天前,在河南南阳,以服装批发零售为主的裕华商城突然大门紧闭,一千多名商户业主不明不白被赶出商城。与此同时,这些商户业主接到通知,在绝大多数业主不在场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已和大统商贸集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时间长达十五年,业主的实体商铺可能会被拆除。
为此,多名听众致电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这一情况,记者随即前往南阳进行了调查。是谁强行关闭了裕华商城?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利不经业主允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裕华商城位于南阳市的繁华地段,距南阳火车站只有一公里的路程。昨天(8日)上午,裕华商城门前比往常更要热闹,几百顶各种颜色的帐篷搭在商城门前的广场上,帐篷下面有卖服装鞋袜的,有卖箱包日用品的,各式各样的喇叭里传来南阳口音的叫卖声。
一名商户告诉记者,他们是裕华商城的商户,从4月2号开始,裕华商城锁了门,不许商户进入,甚至不许进去取货,他们只能拿出家里的存货,开始在广场上摆摊。
商户:人把我们撵出来了,货都锁在里面了,上万块钱的货。这些(正在卖的)货是以前拿回家的过季的棉袄,现在拿出来卖了
商场的另一边,上百名业主围在一起,散发材料。这份由“裕华商城业主维权委员会”起草的文字材料上说,业主委员会非法通过决议,突然关闭市场,私下与南阳大统商贸集团签订长达15年的租赁合同。
业主维权委员会的核心人物沙孟华说,业主委员会以停电为名关闭市场,在参与维权的五百多名业主看来,这是他们自导自演的一出戏。因为他们早在2月份就把整个裕华商城私下租赁给大统集团,为了让大统集团顺利入驻,业委会关门歇业,赶走商户,是要把生米做成熟饭。
沙孟华:法律上有明文规定,业主委员会只能在物业管理范围内,经过大家表决做出决定,涉及这些拆迁改造,必须要召开业主大会,他们根本没召开业主大会。
参与维权的业主提供了一份业委会和大统集团签订的租赁合同,上面显示,从2011年3月1号开始,租赁期限为15年。同时注明,允许大统集团按照自身经营需要,在不破坏原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基础上自行设计装修。
业主维权委员会成员张红说,除了租金低,参与维权的业主们最大的意见就是这一条,现在的商铺并不是由墙壁隔开,而是做了一个个小的隔断,划分成几平米到几百平米的独立产权商铺。如果允许自行设计装修,就意味着隔断被拆除,他们的商铺将从独立产权商铺变成虚拟产权商铺,在今后的买卖中受到很大限制和影响。
张红:你看我现在是一间一间的,是独立产权,他给我拆了,变成虚拟(产权)了。弄成大卖场了,我要卖,卖不掉,我要抵押贷款,贷不来。引发无数的矛盾,比如说我现在孩子要上大学,我要卖房子,我到这儿,没有一个人敢买,买哪一块?所以为了维权,我们不同意他们拆。
张红强调,业委会私下签署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因为他们是独立产权商铺,业主都有自己的房产证,业委会无权代替2054名业主,把属于个人的房子租出去。
张红:业委会的职责是管理物业,他没有权利去跟大统签合同,但是他瞒着两千个业主,和大统签了合同。他违法了。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到底有多大?关闭商城,签订租赁合同,把2054名业主的个人财产租赁出去,业主委员会为什么会这么做?他们的行为背后,有没有法律支撑,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原因?是不是一切都如同业主维权委员会所说,是裕华商城业主委员会“非法通过决议”,瞒着2054位业主,关闭市场、私下租赁呢?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徐斌律师表示,首先,业主委员会没有权利决定业主房屋的出租,其次,即使绝大多数业主都同意出租,只要有一位业主不同意,那就没有人能代替这位业主将他的房屋出租。
徐斌:业委会可以把公摊部分,比如停车场、物业管理用房,可以经营,可以办理一些手续。这是所有业主共同财产,必须通过这种形式进行管理,公摊面积都是这样。但是你涉及到个人的东西,你就不能代表人家去做处分。再有一个,业主大会根本没有权力把整个小区全都租出去,这不管是商业还是非商业(项目)都是一样的。比如说有2054个业主召开了业主大会,如果有2000个业主同意把房子租出去,54个业主不同意把房子租出去,那就租2000个,因为他必须签2054份租赁协议,他没有办法只签一份租赁协议。他只要只签了一份租赁协议,那所有没有投赞成票的业主,完全有权利提起合同无效,就是无权处分。
目前,裕华商城的纠纷还在继续,当地政府已经出面协调,并请律师介入咨询,但这一事件反映出的业主委员会的权限、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的关系等问题或许是很多商业地产和住宅小区面临的共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