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经济发展。规定深圳市内全部酒吧和餐饮经营者将允许营业时间改为:周一至周五(包括节假日)9:00~次日02:00,周六、周日(不包括节假日)8:00~次日02:00。此次政策及营业时间更改,有助于推进深圳市城市夜间经济发展,通过夜间经济,带动各行业就业,激发城市活力,变夜为白昼,创造更优良的社会环境。1、营业时间不得早于8:00,不得晚于次日2:00。《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2、酒店里面的酒吧大多数在凌晨一点左右结束,社会酒吧里面普通的大多数也是凌晨一两点结束,有球赛转播的会开到天亮,夜场基本到四五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