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背影》八年级课本原文

水头镇2023-05-09  25

我国大文学家朱自清,是我国现代历史中之著名散文家、诗人、民主战士。在现代认知下,此三重身份的凝汇必具有真正作用于现代文学与现代历史发展的实质性贡献,实则亦表现为诗歌、散文、文学批评与对现代文学史的研究等。背影原文如下。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只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来源:散文百家·下旬刊

这篇散文的语言非常忠实朴素,又非常典雅文质。这种高度民族化的语言,和文章所表现的民族的精神气质,和文章的完美结构,恰成和谐的统一。写作上的主要特点是白描,全文集中描写的,是父亲在特定场合下使作者极为感动的那一个背影。作者写了当时父亲的体态、穿着打扮,更主要地写了买橘子时穿过铁路的情形。并不借助于什么修饰、陪衬之类,只把当时的情景再现于眼前。

这种白描的文字,读起来清淡质朴,却情真昧浓,蕴藏着一段深情。所谓于平淡中见神奇。其次,作品还运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如写儿子“看见他的背影”,“泪很快地流下来了”。又写父亲买桔子回来时,儿子“赶紧去搀他”。这些侧面烘托手法的运用,更加反衬出父亲爱子的动人力量。

《背影》是现代作家朱自清于1925年所写的一篇回忆性散文。这篇散文叙述的是作者离开南京到北京大学,父亲送他到浦口火车站,照料他上车,并替他买橘子的情形。在作者脑海里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父亲替他买橘子时在月台爬上攀下时的背影。作者用朴素的文字,把父亲对儿女的爱,表达得深刻细腻,真挚感动,从平凡的事件中,呈现出父亲的关怀和爱护。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1917年,作者的祖母去世,父亲任徐州烟酒公卖局局长的差事也交卸了。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那年作者20岁。在那特定的场合下,做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几年之后,想起那背影,父亲的影子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1925年,作者有感于世事,便写了此文。

全文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至第三段,交代人物,叙述跟父亲奔丧回家的有关情节,为描写父亲的背影作好铺垫。文章开头一句,落笔点题。“二年余”表明“我”清楚地记得和父亲分离的日子。接着,转入对“那年冬天”往事的追述。“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短短两句呈现出人事错迁、谋生艰难之感。

第二部分为第四至第六段,写父亲为“我”送行的情景,重点描写父亲的背影,表现父子间的真挚感情。丧事完毕,因为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所以父子便一路同行到了南京。到南京之后,因为父亲要谋事,须接交各种关系,忙是可以想见的。所以说定要一个熟识的茶房为“我”送行。

第三部分为最后一段,写对父亲的想念。作者在描写了父亲的背影之后,予深沉的怀念之中,又想起了父亲的一生。

朱自清散文《背影》的赏析如下:

1、民族化。《背影》的语言非常忠实朴素,又非常典雅文质。这种高度民族化的语言,和《背影》所表现的民族的精神气质,和《背影》文章的完美结构,恰成和谐的统一。没有《背影》语言的明丽典雅、古朴质实,就没有《背影》的一切风采。

2、简洁。本文通体干净,没有多余的字眼,即使一个“的”字、一个“了”字,也是必须用才用。除了夹入了一些文言词语以外,没有华美的辞藻,生僻的词语,都是质朴自然的家常话,生活气息非常浓厚,提炼得非常简洁。

3、朴实。《背影》全用白描记叙事实,不作任何修饰、渲染。通篇写父亲多么关心爱护儿子,儿子又是多么感激思念父亲,但像“关心”、“爱护”、“感激”这一类的抽象现成的字眼,文章中却一个也没有用,更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大朴正是大巧的表现。文中用词造句都经过认真考究,绝不随便。如送行那一段:“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这里的“说定”,如果用“说过”似乎也通,但逊色多了。“说定”不送,后来终于还是送了,实际上是说而不定,很好地表现出父亲当时的矛盾心理。“熟识”一词,说明父亲嘱托的这个茶房该是靠得住的;“再三嘱咐”,表明嘱咐茶房遍数之多,不厌其烦,反复交代,唯恐茶房有半点疏漏;“甚是仔细”,表明嘱咐内容之详,把送行中应该注意的细微末节都提到了。这些用语,强调说明父亲已经为儿子上车作了极其精细、周密的考虑和安排,字眼虽然十分平常,但用得恰到好处,使父亲爱子之心跃然纸上。

4、感人。语言平实简洁,却能传达出无限深情是文章语言又一特色。全篇文字平平实实,但字里行间渗透着一种深切怀念之情,因而十分感人。话都是很平常的,没有什么特别,读者都有这种生活经验,因此也容易引起联想,由此发现人世间普遍平平常常而又最为珍贵的美好感情,给人以性情的陶冶,增进人们对天下父母心的理解。

5、文白夹杂。文中出现文言的原因:作者有很深的文言基础,当时的语体文中常有夹入文言词句的情况,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文章中使用文言词句,可能也与作者当时的思想感情有关,例如不说“失业”或“丢了差使”,而说“赋闲”,似乎“赋闲”不象“失业”那样刺耳和使人难堪,有失体面;最后一节既因父亲来信是文言,引用原句,更见真实,也因所表达的尽是家庭和父亲的困境和沧凉的心情与复杂的感受,所以也用了许多文言词句,这也笼上了一层时代赋予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特殊语言色彩。在写法上,《背影》的主要特点是白描,作者写父亲的背影,描写那买桔子时过铁道的场面,完全用白描的手法。所谓白描,照我的理解,就是不设喻,不加形容和修饰,用质朴的文字,把当时的情景如实地记写出来,给读者以身临目击之感。换句话说,白描是用叙述的方法进行描写,达到再现实景的艺术效果。

《背影》作于1925年,写的是1917年作者在北大读书时的一段经历。

而在这一时期,中国的社会状况是:军阀割据,帝国主义势力明争暗斗,知识分子朝不保夕,广大劳动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作者当时虽未站到革命立场,投入反帝反封的斗争中,但作为一名正直、善良、敦厚的知识分子,必然会感到社会的压抑,产生一种落寞凄凉的情绪。

作者以自己的家庭为例,讲述了其家庭因社会的黑暗而日趋窘迫,“光景很是惨淡”,“一日不如一日”,作者的父亲,先是“赋闲”,后为了找差事而“东奔西走”,乃至老境“颓唐”。这些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知识分子奔波劳碌,前途渺茫,谋事艰难,境遇凄惨的现实。在他们心头笼罩一层不散的愁云,如同文章所表现的灰暗的基调。

在这一背景下,作者写出了真挚、深沉,感人至深的父子之爱,不仅是符合我们民族伦理道德的一种传统的纯真而高尚的感情,而且父子互相体贴,特别是父亲在融汇了辛酸与悲凉情绪的父子之爱中,含有在厄运面前的挣扎和对人情淡薄的旧世道的抗争。虽然这只是怨而不怒式的反抗,但也会引起人们的同情、叹惋乃至强烈的共鸣。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中国近代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

原籍浙江绍兴,出生于江苏省东海县(今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后随祖父、父亲定居扬州,自称“我是扬州人”。1916年中学毕业并成功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19年开始发表诗歌。1928年第一本散文集《背影》出版。1932年7月,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1934年,出版《欧游杂记》和《伦敦杂记》。1935年,出版散文集《你我》。1948年8月12日因胃穿孔病逝于北平,年仅50岁。

1、嗜书如命朱自清朱自清一生清贫,却最爱买书、读书。在扬州老家上中学的时候,父亲每月给的一元零用钱几乎都用来买书看了。清华大学毕业那年,他到琉璃厂华洋书庄买书,一眼看中了十四元的新版韦伯斯特大字典,硬了心肠将结婚时候父亲给做的一件紫毛水獭领大氅(就是《背影》里父亲细心给他铺好座位的那一件紫毛大衣)去当铺里当了十四元钱。想着将来赎出来,竟再也没能赎出来。2、朱自清的清贫朱自清一生清贫,《背影》里已经知道上大学时,父亲亏空公款,被迫辞职,祖母去世,兄弟姊妹多,家庭境况很是凄凉。在动荡的年代里,他一边参加社会活动,一边下苦功夫刻苦读书,用三年的时间修完了四年的大学课程,想帮助父亲养家。大学毕业的时候,他已经有了妻儿,他的工资交由父亲管理。毕业后的五六年间,他们又生育了3个子女,生活很是艰难。朱自清去清华任教时,考虑再三,只能带两个孩子去北京,使他十分难过。阿九10岁,是个喜欢读书的孩子,十分懂事。朱自清一大早便领着他到母亲和转儿住着的亲戚家去,武钟谦嘱咐要为孩子买点吃的东西。他们走到四马路一家茶食铺里,阿九说要熏鱼,他给买了,又给转儿买了饼干。

书中一共写了四次:

分别是:

第一次:“我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这里的背影是虚写,写出作者怀念父亲,惦记背影

第二次:“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这里的背影是实写,望父买橘,刻画背影

第三次:“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这里的背影也是实写,父子分手,惜别背影

第四次:“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里的背影是虚写,别后思念,再现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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