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的性格特点主要有四个方面,分别为穷酸迂腐盲目自尊死要面子、品行端正被迫为盗孤独赤诚、骄傲自负深受毒害死不觉悟、精神上孤独寂寞但是内心淳朴善良。
1、穷酸迂腐盲目自尊死要面子
他的这个特点,最能表现这个出身下层社会人物的性格特征,他读过书,没有爬上去,不能靠自己所学的知识来谋生,还必须得劳动,可是封建教育不仅与劳动相脱离,而且教育人们轻视劳动。
孔乙己最根本的特征是一个字:“迂”,他的言行举止,无不体现出“迂”,他说话不分场合,不看对象,“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
2、品行端正被迫为盗孤独赤诚
小说概括地写了孔乙己一生的经历,写他沦落的过程,真实地揭示了人物性格和命运的必然性,“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好,就是从不拖欠”,这些描写显示出作者对身处下层社会人物的同情。
孔乙己不是因为品质恶劣而去偷东西,而是为生活所迫,“偶然”去干这种事,万不得以而为之的,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偶尔做些偷窃的事情,却只限于偷书。
3、骄傲自负深受毒害死不觉悟
孔乙己深受封建教育的毒害,养成了盲目自负的毛病,小说中写到,人家有意跟他开玩笑,诘问他:“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便“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
因读书而穷困潦倒一生的孔乙己,被读书人世界所遗弃,又被短衣帮所取笑,但他仍然在努力,他开始在孩子中寻找知音。于是有一回问我是否识字,“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不能写吧我教给你……”他想要找到一个读书人、文化人的位置。
4、精神上孤独寂寞但是内心淳朴善良
《孔乙己》已经点出封建制度怎样扭曲一个人的性格,作品通过他热心教小伙伴认字,以及分茴香豆给小孩子吃,一人一颗的描写,有力地表现了孔乙己精神上的孤独寂寞和他心地的单纯、善良的一面。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
环境造就人,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其性格就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孔乙己善良朴实,另一方面他迂腐顽固,真是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这样性格的人物,毫无疑问是一个悲剧形象。
孔乙己是一个可怜又可气的人,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是封建科举制度迫害的人,十分可怜。他还是个经常受人凌辱的人,自命清高,一股迂腐之气。他穷困潦倒,好逸恶劳,迂腐又可怜,风烛残年的特殊人。
社会地位低,经常被人打,但是他也是善良的。并且将诚信。还有些天真,他是个可有可无的小人,没有人关心他。他是个好吃懒惰的人,有能力却懒。爱喝酒。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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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的位子的苦人和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这种哄笑是麻木的笑,这使孔乙己的悲剧更笼上一层令人窒息的悲凉的意味。
一面是悲惨的遭遇和伤痛,另一面不是同情和眼泪,而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以乐境写哀,更令人悲哀,表示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社会的悲剧,作品反封建的意义就更加深刻了。
一个穷困潦倒的下层知识分子,嗜酒却只能跟普通劳动群众在一起喝他迂腐又不失天真,曾给人们带来欢乐但后来他因偷书被打断腿,不得不用手“走”来买酒,此后便不知所终,看来是在那样的社会挤压、那样的观念毒害下,无声无息地死去了。
孔乙己的悲惨命运既是整个社会环境逼迫的结果,也是他那可怜又可笑的个性特征所致。
他“站着喝酒”已说明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像那些身穿长衫的阔绰者一样,踱进酒店去慢慢地“坐喝”,只能与“短衣帮”为伍;但他却始终不肯脱下那件又脏又破的“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说明他是多么迷恋于自己头脑中虚幻的“高人一等”的身份。
他那“满口之乎者也”的说话方式,那“窃书不能算偷”的歪理谬论,那见缝插针地向“我”卖弄“学识”的沉醉神态,都足以显示出他对自己读书人“身份”近乎疯狂般的固守与痴迷。而这一价值观念的形成对孔乙己来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几十年耳濡目染的教育,早已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观念渗入到孔乙己的心灵深处。
但孔乙己却没有丁举人那样的幸运,读了一辈子圣贤书连个秀才都没有考中,这就决定了他只能挣扎在社会的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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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是鲁迅的一部短篇小说,孔乙己是近代迂腐穷酸书生的形象代表。 他经常到一家酒店喝酒,为了体现自己的身份,穿着长袍(不同于穿短衫的工人),站着喝酒(和短衫工人一样),用手一个一个的排钱,来显示自己的身份。 并且喜欢炫耀自己的学问,问人家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是否知道。他有一次为别人代笔,在别人家偷走了一些书,结果被人打残。但他仍然显示自己的身份,经常成为他人的笑料。他还经常赊帐。最后一次,被人打的只能靠双手撑着蒲团走路了,又赊帐买了酒从那以后,就再也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
孔乙己
孔乙己是一个鲁迅笔下的旧时知识分子的形象。但是确实一个没有钱没有权的知识分子。
鲁镇的酒店格局使得格局分为三个。短衣帮指的是那些没文化的糙汉子,他们也不需要文化。
然后就是商家,酒店的老板和小伙计。最后就是在包间里吃饭喝酒的长衫们了。长衫们代表的是那些地主,土豪这些他们是有文化的,不光有文化还有钱有权力。
表面上看孔乙己好吃懒做。
书中是通过小伙计听短衣帮们的闲聊 说孔乙己帮 那些土豪地主们抄写书文,每次抄着抄着就把文具给卷走了。以为是孔乙己懒觉得抄书太累不如直接偷来钱来得快。其实这是错误的理解。我们从原文可以看出孔乙己还钱爽快,欠账之后当月就结账,在商业上是守信誉的。而且深一步去想,孔乙己偷的文具相比地主家的其他东西实在不值一提。那么为何孔乙己独偷文具呢?孔乙己是一个没权利没钱的知识分子。他想靠读书出人头地,但是连个秀才都没有考上,那些地主呢,一个个都有钱有权,根本不在乎文具的宝贵,这些文具,书籍对于地主们来讲,只是为了彰显地位的工具,而对孔乙己来说这是吃饭的家伙。地主们不需要文具却拥有文具,自己需要文具却没有文具,孔乙己的内心是不甘的。所以他下意识的就认为这文具,那些地主们不配拥有,不应该拥有。孔乙己说窃书不算偷,其实是在为自己辩解,因为偷东西确实是不好的事情,但是自己是真的气不过。
孔乙己关爱儿童。通过文章中孔乙己给孩子们吃茴香豆就能看出来。但是仅仅是这样么?我们知道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在外面喝酒的人。那些短衣帮的人嘲笑他,包间里的长衫们,孔乙己的地位又不够,孔乙己此时就像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那么唯一不会开他让他感到厌恶的就只有孩子们了。给孩子们茴香豆吃,但是他发现别说去关爱孩子了,连自己吃饭都是问题,就越发的恨那些地主了。假如孔乙己能够像短衣帮那样本分的干活,也不至于混的这么惨,但是,这样孔乙己就会沦落为茫茫大众。对比一下我们自身,假如自己有着一个小众特长,无法与大众交流,无法与其他人言说,这些小众爱说也许对别人来说就是“之乎者也”但是对于喜欢这些东西的自己却是最难能宝贵的。所以别人越是笑话我们,我们反而越要珍惜自己的小众爱好,因为一旦放手了,那么也就失去了自我,彻底的沦为了大众,成了芸芸众生。所以孔乙己在孩子面前受到了更大的打击,所以他决定干了个大的,去偷丁举人家。
这就招致了孔乙己的末路,他被打折了腿。为何会打的这么狠。仅仅因为偷几个文具至于么?从文中所写可以看出丁举人家应该是鲁镇数一数二的人物了。前面的孔乙己偷书只是挨揍,脸上添了一些新伤疤,到了丁举人这直接就打折了腿。为何会这样?东西本身价值不大,但是孔乙己的行为代表了他挑衅了统治者,地主们的权威,统治者的面子,一旦统治者没有了那种权威,就再也不能压制那些穷苦大众了,所以为了维护权威必须要杀鸡儆猴,孔乙己就成了这只鸡。
这里就看出来了孔乙己也是在以自己的方式向统治者地主们的挑衅。
这些细节的描写都把孔乙己这个人物刻画的非常传神。
整片小说当中除了孔乙己之外,还要注意一个人物就是“我”——那个小伙计
全文以小伙计的视角来讲读,开始的时候我们发现小伙计还是一个比较中立的人,但是随着故事的变化我们发现,小伙计已经开始被周围人同化了。最明显的地方就是那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小伙计已经彻底的看不起孔乙己了。
那么孔乙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孔乙己是一个坚持守旧,有着孤高性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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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是一个本性善良的人。比如他到酒店喝酒从不拖欠酒钱;没事的时候,诚恳地教小伙计写字;邻居家孩子围住他时,他不是把他们赶走,而是给孩子们分茴香豆吃。这些都表现了孔乙己本性善良、性情温和的一面。
但是,孔乙己读了书,思想里便全是读书人的追求与理想。他渴望得到科举的功名,渴望进学,渴望成为秀才,成为举人,过上有权有势的生活。虽然没有实现,但是他却把读书人的身份看得很重,这个身份成了他痴心固守的精神支柱,成为他寻求自我安慰的精神幻想。比如,他“站着喝酒”已说明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像那些阔绰的“长衫客”一样,踱进酒店去慢慢地“坐喝”,只能与“短衣帮”为伍;但他却始终不肯脱下那件又脏又破的“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比如他那“满口之乎者也”的说话方式,以及和酒客们争辩是那“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歪理谬论,又如当酒客们嘲笑他连半个秀才也没有捞到的时候,他脸上立刻笼上了一层灰色,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表明他内心里十分在意自己读书人的身份。
同时孔乙己也染上了知识分子的坏习惯。比如他鄙视劳动,他身材高大,说明了他有干活的能力,但他却固守着“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封建思想,不像“短衣帮”一样去干活养活自己,甚至自己乱蓬蓬的胡子不知整理,穿的长衫也不补不洗;他还好喝酒,当他有九文大钱的时候,他会排出钱,要酒要菜,而当他在被打折了腿并且仅有四文钱的这种情况下,他都会用手走着来酒店,从兜里摸出这四文钱,要一碗酒喝。
其次,作为知识分子,他却思想迂腐,对别人说的话,甚至随口说的都是“之乎者也”之类的话,此外他还沉浸在“回”字的四种写法这种僵化的知识里。
更为严重的是,孔乙己的这些坏习惯和他长期为应试科举而埋头苦读的生活使他没有了营生的能力,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他不得不偶尔做些偷窃的事,所以他的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偷了何家的书被吊打,最终他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打折了腿。
孔乙己虽本心善良,但他不面对现实、鄙视劳动、思想迂腐、总是活在自己的幻想中,这些都注定了他是一个悲剧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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