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冲球,冲球其实就是在开始击打属于自己的花色的时候,事先考虑到哪些球下球角度小或者没有直接下球的可能,则在击打比较容易的球的时候,利用旋转、力量的控制利用母球或者其它球将这些球撞击开来,使之成为容易击打的好球,只要对走位有一定的了解,冲球应该不成问题,只要有这个意识,就足够了。
2翻袋,翻袋是常用的技巧,就是使目标球撞击一次或者几次案边,然后入袋。翻袋球当中,最简单的就是目标球紧贴中袋附近的翻袋,此时只需加强烈的低杆防止目标球反弹的时候撞到母球而改变方向即可,注意瞄点的方向,应该瞄向目标中袋关于相撞案边的镜像对称点,这样经过标准的镜面反射,目标球比较容易入袋。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撞击长边入中袋或者底袋之外,还可以撞击短边入底袋或者入中袋,甚至可以有撞击两次底袋附近的案边入中袋或者底袋的下法,这时目标球经过两次反射,路线将会与出发路线平行,相对也会比较容易瞄准。
3传球,传球就是母球击打第一目标球,利用第一目标球击打第二目标球,让第二目标球入袋。它的瞄准方式是将瞄准圈直接放在第二目标球上,仿佛可以直接打到目标球且让第二目标球入袋的位置,然后记下这个位置,想办法把第一目标球打到这个位置上就可以了,只要认真的瞄准,它的难度也不会是很大的。
4借力,借力有两种打法,一种是目标球被挡住,但是袋口附近有别的球,目标球可能借助这颗球改变方向入袋,这个角度只要拿捏的准,入袋的可能性会很大。另外一种是母球借力,就是母球直接打不到目标球,但是可以先撞击别的球改变母球方向再撞击目标球,通常用于目标球离袋口很近的情况。注意甚至可以利用母球的极强的旋转来改变方向击球。借力是聪明的打法,很多时候用借力的打法反而比直接打还要有效,比如我遇到过这样两种情况,一是台面上还有两颗我的色球6号和7号,6号可以直接下底袋,但是此时7号却被底袋附近的对手的球挡住,因此我刻意将6号先撞击到他的球再下底袋,这样,7号的路线就被清理出来。还有一个情况是用倒数第二颗色球借力我自己的最后一颗球入袋,从而将最后一颗球冲了出来,这也是借力的一种应用。
5反弹,反弹也叫勾杆,是母球先撞击案边改变路线然后击打目标球入袋的方法。通常用于三种情况,一种是长球,目标球靠近案边,但是母球和目标球中间还有障碍球,此时我们可以将母球先击打到目标球靠近的案边反弹再将目标球“扫”入袋中。第二种情况是目标球在一个很好入球的袋口位置,但是母球却在入球角度之外,直接击打目标球无法入袋,此时可以使用勾杆,入袋概率非常高。第三种情况是目标球在中袋附近,但是直接下球和翻袋的路线都被挡住,此时可以利用反弹将球打进,注意反弹的时候最好将瞄准圈放在要反弹的案边贴住,这样有利于判断反弹的方向和位置。其它情况由于进球概率很低,因此不讨论了,大家可以自行试验。作为台球爱好者,我们一定要熟练掌握好反弹球的打法,因为很多情况下需要靠这种技术来解球。
6旋转,旋转是台球的最高境界,它的应用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打出的球极具观赏性,如果进球,则令人叹为观止。首先说侧旋球,此种球即使出杆角度为0也可以打出一个小弧线,母球会偏向旋转方向,如果加上出杆角度,将会出现“扎杆”的效果,可以有效的绕过障碍球击打目标球,只是,进球就比较难了,多用于解球。侧旋球可以用来击打“不可能角度入球”,比如大家不妨试验一下用强烈的侧旋击打案边,如果是以一定角度击打,甚至可能会出现母球沿着案边走球不反弹或者沿着出发角度弹回的奇特现象,利用这个道理来击打一些看似不可能下的球,或者解一些看似不可能解到的障碍球,往往可以收到奇效。
7组合,其实组合不能算是技术,只能算是一种意识,就是将以上六种技巧有机组合起来,凭自己的创造力自由发挥,如先勾杆再翻袋、先翻袋再借力等等,其中种种奇妙之处,要靠大家自己细细的品味了。
虽然很多,但是最重要的是结合
多看,多玩,多练 就可以提高了,实践是唯一的解决方法,不要纸上谈兵。
台球的基本“杆法”有三种:跟进杆、定位杆、缩杆。在次基础上可以根据需要演变出更多的打法。可以根据物理的力学的原理进行分析。
1、跟进杆:击打母球的中间靠上的部位,在母球撞击到目标球以后,会在运动方向继续前进。
2、定位杆:击打母球的中间部位,根据目标球的远近确定打击的力度,力度应稍大。在母球撞击到目标球以后会在目标球原来位置或很近的位置停止运动。
3、缩杆:击打母球的中间靠下部位,对母球的击打形成一个前进的力和一个使球回旋的力,在母球撞击目标球后,在使目标球向前运动的同时,母球会向相反的方向运动。
一、标准球台台面规格
1、标准球台的内沿竞赛面积为3569mm x 1778mm,(11ft 8 1/2in x 5ft10in)误差不得超过正负13mm(正负1/2in)。
2、球桌的高度为851mm到876mm(从地板到台框边2ft 9 1/2in到2ft 10 1/2in)。
3、袋口开度:
(1)球桌的四周各有一个球袋(两个位于置球点一端的叫顶袋,两个位于罚球区一的叫底袋),另外在球台的两个长边正中心各有一个袋口(称为中袋)。
(2)袋口的开度应符合世界职业比列式及司诺克式台球联合会(WPBSA)确定的规范(最近距离850mm)。
4、罚球线与罚球区(又称禁区线与禁区):
距底岸内沿737mm(29in)、画一直线平行于底岸,称为罚球线;罚球线与底岸之间的区域为罚球区。
5、开球区(D):
以罚球线的中点为圆心,以292mm(11 1/2in)为半径画出的半圆形为开球区(即"D"形区)。
6、置球点:
(1)在球台纵向中心线上,标记4个置球点:
a)置球点(红球置球点),距顶岸垂直距离为324mm(12 3/4in);
b)中心点:位于顶岸与底岸的中央处;
c)金字塔点:位于中心点与顶岸台边间的中央处、罚球线中点。
比赛用球:
所有球都是应用优质材料制造,每个球的直径为525mm,公差应在正负005mm范围内,同时:
1、所有球重量必须相同(145~146g),每副球的公差应在正负3g范围内。
2、更换一个球或一副球,需经双方运动员同意或由裁判员决定。
球杆:
比赛使用的球杆不得短于914mm(3ft),且在球杆的外观与结构与传统及被广泛认可的形态不得有较大的差异。
辅助器械:当运动员处于不利于运杆位置时,可以使用各种架杆、长杆、加长杆及连接管等器械。这些器械可以是球桌原来配置的,也可以是运动员自带或由裁判员提供。所有器械必须经WPBSA提供设计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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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术语
局:一局是从开球到下列情况,该局结束:
(1)轮次结束时达到规定的时间段;
(2)每方达到规定的得分数;
(3)裁判员根据有关规则予以裁定。
场:经比赛双方商定或组织者规定的比赛局数,称为一场。
球:(1)主球是击球运动员的球;
(2)其它的白球与红球为目标球。
空杆比先(Stringing):空杆比先是双方运动员(或每方的运动员)将球从罚球线"D"区的一侧向顶岸运动,如球距离底岸近者,则由对方开球。
击球运动员:即将击球或正在击球的运动员为击球运动员。并仍保持其如是身份直到裁判员裁定他在其轮次结束后,已经离开球台时为止。
一击球:
(1)当击球运动员用球杆的皮头击打主球,即进行了一击球;
(2)没有犯规行为的击球为有效击球;
(3)球桌上所有的球全部完全静止以后,为完成击球;
(4)一击球分为直接击球与间接击球:
a)主球没有接触岸边直接击到目标球为直接击球;
b)主球在撞击目标球前,先撞击一次或多次岸边,为间接击球。
送入(A pot):送入是指在不犯规的情况下,目标球被其它球相撞后落入球袋中,凡击球落袋称为送入。
自落(In-off):自落是当主球在不犯规的情况下撞击目标球后本身落入球袋,或假定主球与两个目标球接触(双着),而与第一个目标球接触后自落。
落袋:落袋是不包括双着的一击球得分:
(1)送入;(2)自落;(3)双落;(4)送入及自落;(5)双落及自落;双着(Cannon):双着是在不犯规的情况下主球在一击球期间与两个目标球接触。
一杆球:一杆球是指击球运动员在一盘的任意一个轮次中,连续击球落袋得分数。
手中球:(1)运动员的球是手中球,即:
a)每一局比赛开始前;b)当主球入袋;c)当主球出界。
(2)主球保持为手中球,即:
a)它从手中球状态被顺利地击出;b)在一次犯规后,主球仍在球台上;
(3)如上述当主球为手中球时,击球运动员被称为处于手中球状态。
局中球:(1)当主球不是手中球时,它便是局中球;(2)从一盘开始,目标球始终是局中球,直到它们被击落袋或出界为止。
禁区球:当球静止在禁区线上或在线与底岸之间,则该球为禁区球。
出界:若一球在球台台面之外的其它地方停住,或在球袋之中,或在局中被击球运动员拾起,则该球均被认为是出界。
空杆:当主球碰撞每个目标球失败时即为空杆。
犯规:任何违反规则的行为都是犯规。
球位被占:当一个球需要摆放在置球点上,但不能不与另外的球相接触的时候,则称其为置球点被占位。 推杆:当杆头与主球保持接触状态时,在下列情况下,便是推杆:
(1)在主球已经开始向前运动以后;
(2)作为例外,当主球向目标球贴靠,从而使主球几乎与目标球相贴的情况下,如果主球撞击目标球很薄的边上时,则不认为是推杆。
跳球:当主球跳跃过目标球的任何部分,不管是否接触该球,即为跳球。除非:
(1)主球首先全理击打到一个目标球后再越过其它球时;
(2)主球跳起碰到目标球,但并未落在该球的远端;
(3)当合法击打目标球后,主球在碰到岸边或其它球后再越过目标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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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赛规则
1、综述:英式比列球比赛由两人或两方进行比赛。可概述如下:
(1)使用三个球,一方用纯白球作主球,一方用带黑点的白球作主球,一个红球。
(2)在击球运动员轮次中击球得分,就是将送入、自落与双着的得分累计。
(3)对击球得分的给分是将其加在击球运动员的分数记录上。
(4)犯规与空杆的罚分是加在对方击球运动员的分数记录上。
(5)战术可被应用于比赛的任何时候,当对方处于手中球时,应将目标球放在禁区内,以致对方企图触动目标球必须靠间接的击打方法。 (6)比赛胜者是运动员或某一方:
a)在双方商定或规定的时间段内或得最多分数。
b)首先达到商定或规定的分数。
c)对方退出比赛。
d)对方在比赛中被判罚。
2、比赛的开始:白球的选择与首先开球的一方由空杆比先或任何相互商定的方式决定。符合运动员互相商定的这种选择为胜者。
(1)比赛次序一经确定,必须贯穿全局不能改变。
(2)红球放在置球点上,首杆运动员应从手中球开球。当主球被置于球台上,且已被杆头触碰。
a)完成了一杆球。
b)让主球移动一个位置。 (3)如一击球开始击错了主球,则一击球无效。如果错误的白球是裁判员给他的,则比赛必须用正确的球开球,比赛再次开始。击球运动员的职责是保证用正确的白球击打。
3、比赛方式:除非完成自落得分,运动员将交替或轮换击球。在贴球的情况下,按手中球继续进行一击球。当击球运动员失误,他的轮次结束。下一运动员从该球位置击球。如他的手中球出界或贴球,按有关规则处理。如发生犯规,下一运动员有权用手中球,两个目标球的位置,按有关规则处理。
4、得分:下列情况得分:
(1)双着、送白与击白自落,各记2分。
(2)如在一击球中完成双着并全部落袋,则全部记分。
(3)送红与击红自落,各记3分。
(4)当以双着结合自落,这个自应得分(加上双着)。
a)主球先击红、自落,得3分。
b)主球先击白,自落,得2分。
c)同时撞击两个目标球,得2分。
5、自手中球开球:自手中球开球必须在D形区开球线上或线内的某一位置上进行。
(1)如被询问,裁判员应当说明主球是否摆放正确(即不在D形区之外);
(2)当选手摆放主球时需用皮头触碰主球以帮助定位,在裁判员确认击球运动员并非试图去做一次击球的情况下,则主球不是局中球。 (3)方球必须击出分界线,如主球在分界线外击打目标球,主球必须向分界线外击球。即使不可能自然地通过分界线。
(4)主球在击打分界线内球,或再进入与停留在分界线内之前,必须接触分界线外的岸边或球。
(5)主球在击打分界线外的球之前,不准向禁区内岸边击球。
6、分区线上的球:如被询问,裁判员应声明,在或靠近分区线上的球是否是区内还是区外。
7、目标球的放置:
1、假设红球入袋或出界,它应放回置球点,或:
(1)如置球点被占,这应放在金字塔点上。
(2)如置球点与金字塔点均被占,它应放在中心点上。
2、如红球成功地从置球点或金字塔点再次送入,不包括其它得分,它将放置在中心点上。
(1)如中央点被占,它可放在金字塔点上。
(2)如中央点及金字塔点均被占,它可放在置球点上。
3、对连续落袋的红球,不连带其它得分,它可以按顺序放在置球点上2次,中心点1次,条件是这些置球点没有被占。
4、裁判员应告知击球运动员在同一置球点上已经完成多少次连续落袋。
5、目标球不能随便放置在放置在置球点上,除非用手将球放在一个位置上。
6、设一球与另一球相贴,应用手将球球放在置球点上。这个球不再考虑在那个置球点上,即使它不可能被移动。 7、由于裁判员将目标球放错位置,运动员概不负责。
8、双着的限制:连续双着(不连带自落)限制为75次:
(1)当连续双着70次后,裁判员应声明70次双着。如已完成75次双着时裁判员未宣布,击球运动员在裁判员宣布70次双着后将完成超过5次的数字。
(2)裁判员应告知击球运动员一杆球已经完成多少次双着。
9、落袋限制:连续落袋(不连带双着)限制为一击球15次:
(1)当一击球落袋10次时,裁判员应声明10次落袋。如落袋10次时裁判员未宣布,则击球运动员在裁判员宣布10次落袋后将给以超过5次落袋。
(2)裁判员应告知击球运动员一击球已经完成多少次落袋。
(3)如果非击球运动员的白球在最后一杆球时出界,这个球应放在分界线的中点,或者当中点被占时,就放在D形区的右手角(从球台的底岸方向看)。
10、袋口球:
(1)球在袋口边上未受其它球的撞击、触动而落袋,且与行进中的任何击球行为无关,则该目标球应放回原位,同时已经获得的分数应予计算。
(2)如果袋口球受一击球中任何球的撞击而落袋:
a)在不犯规的情况下,应将所有球放回原位,并应重复该一击球,或由该同一击球运动员随意进行另外一击球。
b)如果犯规发生,该击球运动员应受到规定的处罚,所有球应放回原位,下一个运动员可按通常犯规后的选择进行。
c)如一球在袋口边上保持短暂平衡后落入袋内,它应被算作正常入袋,不必放回原位。
11、球被非击球运动员扰动:如处于静止或运动状态下的球,被其它非击球运动员扰动,该球应被裁判员重新放置在他认为球的原处,或让其继续运动直到停下为止,而不必处罚。
12、贴球:当击球运动员的主球与另一球相贴,则红球应放回置球点,非击球运动员的主球如在球台上,应放在中央点。击球运动员用手中球击球。
13、犯规:下列行为为犯规:
(1)击打了主球以外的球;(2)重击;(3)双脚离地;(4)变向击球;(5)手中球不正确球,包括一击球开球;(6)球未静止就击打;(7)跳杆;(8)推杆;(9)出界;(10)连续落袋大于75次;(11)连续双着大于75次;(12)除合法击球外,触球或在局中球作记号。
(13)裁判员未放好球之前就击球;(14)除规则16的情况,主球未打中所有目标球;(15)违反规则17,与同伴商量;(16)用不标准球杆击球。
14、犯规后的行为:当发生犯规时,裁判员应立即宣布犯规:
(1)如击球运动员未完成一击球,它的轮次立即结束。 (2)犯规前的所有一杆球得分是被承诺的,但在一击球宣布犯规后,击球运动员就不能得到任何分数。
(3)所有犯规将受到2分但不大于2分的处罚。这是在任何一击球所附加的,下一运动员将有击球的选择:
a)未被正确置放的红球应保持在原处不动,只有当它出界时,才能正确置放。
b)用手中球,红球位于置球点,白球目标球位于中央点。
(4)如在下一击球开始之前,既未经裁判员作裁定,也无非击球运动员正式提出疑义,那么该次犯规被视为宽赦。
15、空杆后的行为:当击球运动员的手中球未击中界处目标球时,裁判员将宣布空杆,受2分处罚。并将得分加给对方。任何其它空杆都是犯规。
16、比列式4人双打:(1)首击一方由空杆比先的胜者确定,击球顺序由双方商定,并在比赛中保持不变;(2)在一盘比赛中,同伴间可以互相商量,但在下列情况下为犯规行为:
a)其中1人正在击球或已经在球台旁准备击球。
b)在击球运动员为轮次时,于其前次击球后,直到该一杆球结束之前的时间内,进行商议。
17、使用辅助器械:击球运动员应对在球台上放置的,他所使用的任何辅助器械负责:
(1)对击球的物品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他拿到球台上的架杆与延伸器材。无论它们是属于击球运动员自己的,或是借来的,他均应对之负责(来自裁判员的除外),而且当他使用这些设备造成任何犯规将受到处罚;
(2)因使用裁判员提供的辅助器械而造成的非人为犯规,击球运动员对之不负责任。如这些设备证明有毛病,且由些造成击球运动员触碰一个或多个球时,不算犯规。如有必要,裁判员应依照上述规则第15条的规定把球放回原位,并且当击球运动员正在击打一杆球时,则应准予继续进行下去而不受处罚。
18、诠释:(1)本规则所有条例与术语对女性同样有效;(2)由于具体情况不同,有必要作适当调整,以便使规则应用于一些有实际困难的人,特别是第14(3)条不能用于在轮椅中的运动员。
(3)在没有裁判员的情况下,对立双方的球员应按照本规则进行比赛
现在流行的斯诺克台球一共有22只球。其中母球(白球)1只,目标球21只。目标球中:红球15只各1分;黄球1只2分;绿球1只3分;咖啡球1只4分;蓝球1只5分;粉球1只6分,黑球1只7分。
打自由球时,彩球算1分,单杆满分为147分。正常情况下,每个红球为1分,各种彩球分值从2至7分,黄球2分,绿球3分,咖啡球4分,蓝球5分,粉球6分,黑球7分。
出现“斯诺克”的局面:
击球必须遵循“一红一彩”的顺序,当一击后,由于死球的阻碍使得对手不能够击打主球使其同时直线完全通过任意球的两边,即称为斯诺克。使得这一种情况出现的选手这样做被称为作“斯诺克(Snookered)”,而另一方则需要“解斯诺克”,当即使获得台面上的最高分数仍落后对手的时候,就需要通过做斯诺克来迫使对方失误犯规罚分。
主球(Cue ball):母球,白色。比赛中唯一可以用球杆直接击打的球,并利用该球撞击其它球入袋而得分。
目标球(Object ball):除主球外剩下的都是目标球,包括红色球和彩色球。目标球不可直接用球杆击打,必须用母球击打。
彩色球(Colour):目标球共6个,即红色球(1分),**球(2分)、绿色球(3分)、棕色球(4分)、蓝色球(5分)、粉色球(6分)、黑色球(7分)。
斯诺克著名球员——马克·威廉姆斯(3张)
活球(Ball on):可以用主球合法撞击入袋的球。
入袋(Pot):将球击入球袋。
摔袋(Crossbar):主球进入袋中,也称为横竿。
局(Frame):从开球开始,直至击落所有的球或打满规定的分数,或打到规定的时限称为一局。
场(Game):约定或规定好的若干局为一场球,正式比赛一场球通常是五局三胜或七局四胜,或九局五胜。但世锦赛的决赛则是三十五局十八胜制的漫长鏖战。
比赛(Match):约定或规定好的若干场球为一次比赛。
一杆球(Break):击球一方从击球得分开始,直至击球因未中或犯规而停止击球,这样连续击球得分为一杆球。
单杆过百(Century):一杆球连续得分等于或超过100分。在正式比赛中单杆过百会被官方记录。
满杆(Maximum):在对手不犯规的情况下,一杆球的最高分是满分147分。若对手犯规致使裁判给出自由球,则一杆球的最高分会高达155分
清杆(也称“清台”)(Clearance):一杆将台面上剩下的球全部入袋。
任意球(Free ball):在犯规后出现斯诺克时,击球方指定为活球的目标球。
空杆(Miss):击球选手未首先击打活球并被裁判认定没有尽全力击球。这时对手可以要求将球放回击球前的状态重打。
开球区(Baulk area):开球线及其半圆围成的区域。
双着(Cannon):主球在一击球期间与两个目标球接触。
(Kick):主球和目标球轻微地贴在一起,通常是由于这球上有脏物,或是由静电导致的。
贴球(Kiss):两个球轻微的接触。
(Pack):红色球在其初始位置或者在一局比赛的后期剩下的红色球仍大致在其初始位置的情形。
组合球(Plant):主球在击中一个球后,那球又使得其它球入袋。只有当这两个球都是红球或者一开始主球击中的是一个任意球且入袋的那个球在任意球指定之前的正常情况下是个活球的时候,组合球才不算犯规。
推杆(Push shot):主球撞击目标球时球杆皮头仍与主球接触,是犯规的一种。但如果主球与目标球几乎相贴或是主球很轻微的接触到目标球边缘,则不判作推杆。
贴球(Touching ball):主球与其它球相接触的情形称为贴球。击球选手必须将主球打开而不能使与其相贴的球移动,否则就造成推杆。击球选手已声明将其作为活球击打则除外。
重置黑球(Respotted black):一局比赛中,当所有的目标球入袋后双方分数相等时,需要将黑球重新放回台面。这时候,只要将此黑球入袋或是一方犯规均可判定这一局的胜负。
香蕉球(Swerve):击球让主球强烈旋转使其在前进过程中突然转向绕过障碍球。通常用来解救高难度的斯诺克。
扎杆(Masse):击球时,将球杆几乎与台面垂直地击打主球,沉着应对使主球产生强烈的旋转。
低杆(Back spin):通过击打主球球心偏下的位置使主球与目标去碰撞后往后旋退回。又称“缩杆”,“拉杆”“回旋球”。
高杆(Top spin):击球时球杆击打主球中心偏上位置,使得主球在与目标球碰撞后继续加速前进。另外,还有中高杆等说法。
跟球(Roll through):使用高杆击打主球,使得主球与目标球碰撞后,目标球向前运动而主球也随后跟进。
防守(Safety):击球的目的不是为了将球送入袋口而是让对手在下一杆的时候没有进球的机会。
超分:斯诺克中,是先打一颗红球再打一颗色球,那么理论上一颗红球的最高分就是8分(即打入红球1分,打入黑球7分)。因此球台上剩下多少颗红球理论最高分数就是红球数X8,加上所有色球27分,如果这个分数低于你跟对手之间的分差,那么你就被对手超分。
活球规则:打一枚红球,打一枚彩球,红球打完后,依次将彩球从低分开始击打,打至清台。
犯规(Foul):犯规时,对方可把母球放在开球区。
斯诺克比赛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单独或分边进行。可概述如下:
1.比赛时,选手们使用相同的主球击打目标球。共有21只目标球,其中:15只红球各一分;**球2分;绿色球3分;棕色球4分;蓝色球5分;粉色球6分;黑色球7分;
2.运动员标准击球顺序:将红色球与彩色球分别交替落袋,直至所有红色球全部离台,然后按彩球分值由低至高的顺序也至全部离台为止。
3.一杆球之内每个入袋的活球的分值均记入击球运动员的得分记录上;
4.球员犯规被罚的分数应加在对手的分数记录上;
5.斯诺克比赛的基本战术是要尽量把主球留在你的对手没有活球可打的地方。也就是给你的对手做障碍。如果一方队员落后对手很多分的话,那么制作障碍让对手被罚分就成为非常重要的得分手段。
6.一盘的获胜者,应是运动员或一方:
(1)获得最高分数。
(2)该盘的对方认负,或对方由于"无意识救球"与"不正当行为"被判罚。
7.一局的获胜者应是运动员或一方:
(1)赢得该局全部或必须的盘数。
(2)赢得该局最多总分数与相应的累计分数。
(3)对方在该局由于"不正当行为"被判罚。
8.一场的获胜者,为运动员或一方赢得该场最多局数或获得最多总分相应的累计分数。
9.球的置放:
(1)比赛开始前主球为手中球,其它目标球的摆放位置如下:
①、15只红球相互紧贴成等边三角形摆在红球区;三角架顶点的那只红球位于球台中心线,并尽可能靠近粉色球,但不得相贴;三角架的底线与顶岸平行。
②**球摆在D区的右侧,绿色球摆在D区的左侧,棕色球摆在开球线中点,蓝色球摆在中心置球点,粉色球摆在三角架顶点,黑色球摆在置球点上。
(2)比赛开始后,在击球方提出合理要求下,只有裁判员才可以擦拭球,并且:
①如球不在置球点上,则当球被拿起之前,球所在位置应用定位器作标志;
②用以标志被擦拭球位置的定位器,将被当做该球对待,并获得该球的分值,直至该球被擦拭完并被放回原位为止。如果击球运动员以外的任何运动员触摸或扰动定位器,则他将被当做击球运动员一样处罚,而比赛次序不受影响。如有必要,裁判员还可将定位器或已被擦拭过的球再放回他认可的原位上,即使球已被拾起。
10.比赛方式:
比赛开始前,参赛各方应采用抽签或彼此同意的方式来确定比赛次序。
(1)一旦比赛次序决定下来,每盘之中的击球顺序就不得改变。除非一方犯规后,对方要求他继续击球。
(2)一局比赛中的各盘应由参赛各方轮流开球。
(3)首杆运动员应从手中球开球,当其球杆的皮头碰到主球后,或是:
①完成了一击球;
②让主球移动一个位置;
(4)为了打好一击球,不得有违犯处罚的情况发生。
(5)每轮次的第一击以红球(或指定自由球)为活球,直至所有红球全部离台为止。一击球之内每个入袋活球的分值均应记入得分记录。在同一次击球进袋的每一红球与任何被指定当作红球的自由球,它们的分值应记入得分记录。
(6)如一红球或一被指定当作红球的自由球被击进袋,该运动员可继续进行下一击球,且下一个活球应是该运动员所选的一个彩球。如该彩球被击进袋,可得分。然后再将彩球放回置球点。
(7)红球全部离台前,轮流交替地将红球与彩球击进袋,才能一杆继续下去。直到台面上最后一只红球被击落后,随之一个彩球也被击进袋,一杆球仍可继续进行。
(8)红球全部离台后,台面上的彩球按分值从小到大,依次成为活球,当下一彩球进袋后(除特殊情况外),即留在桌外,不再取出。然后,击球运动员再击打下一个彩球。
(9)红球落袋或出界后不再摆回到台面上,即使运动员因犯规而由此受益,也不予考虑,但是有些特殊情况例外。
(10)如果击球方一击球没有得分或犯规,则其这一轮次击球结束。对方从主球停止的地方开始击球。如果主球出界,主球成为手中球。
11.盘、局、场的结束:
(1)当台面上只剩下黑球时,黑球入袋或犯规都将使本盘结束,除非同时发生下面两种情况:
①此时双方比分相同;
②(在以累积分定负的情况下)此时的比分不影响比赛最终结果。
(2)当上述两种情况发生时,则:
①黑球置于置球点上;
②运动员掷币猜先决定击球顺序;
③获得开球权的选手从手中球开球;
④击球入袋或犯规导致本盘结束。
(3)如果比赛是以累积分决定一局或一场胜负,当比赛最后各方得分相同时,应按上述步骤,将黑球重新置位。
12.自手中球开球:
自手中球开球,必须放在开球区(D区)线上或线内的任意位置上,可朝任意方向击打主球:
(1)如被询问,裁判员应当说明主球是否摆放正确;
(2)当选手摆放主球时需用皮头触碰主球以帮助定位,在裁判员确认击球运动员并非试图去做一次击球的情况下,则主球不是局中球。
13.双击:
在主球的第一次碰撞时,不得同时击中两个球,除非它们是两个红球,或是一只活球与一只自由球。
14.放置彩球:已入袋或出界的任何彩球,在下一击球进行前,应被放在置球点上。
(1)由于裁判员没能正确放置彩球,运动员不负任何责任。
(2)当红球全部清台,按递增顺序将一个彩球击进袋后,如被错误置位,一旦错误被发现,该彩球应即从球台上重新移回至正确位置,不需要进行处罚,比赛应继续进行。
(3)对于一个或一些已被错误置位的球,一旦对之进行了一击球时,在以后的击球过程中,它们被当作正确置位的球来对待,任何非正常离开球台的彩球,将被重新置位,而且:
①如发现彩球错位系由于原先放置疏忽所致,则不予罚分。
②如发生在裁判放置不正确之前,击球运动员进行了击球,应对他按规定罚分。
(4)当需要放置彩球而其置球点被占据时,这只彩球应放在能放置球的最高分值的置球点上。
(5)如需放置一个以上的彩球而它们的置球点都被占时,应优先放置分值高的彩球。
(6)如所有的置球点均被占,彩球应放置在该球置球点与顶岸之间的区域都被占,可将彩球放置在台面纵向中心线上距该球的置球点最近的位置上。
(7)所有上述情况,当彩球被置位时,不允许该彩球与其它球相贴。
(8)欲将一彩球正确置位,需按本规则所确定的置球点,用手来放置。
15.贴球:
(1)如果主球与一个或多个活球,或可能成为活球的球相贴,裁判员应宣布贴球,同时指出主球与哪个或哪些球相贴。
(2)当贴球被认定后,击球运动员必需击打主球使之离开被贴之球,但不得令被贴球移动或造成贴球。
(4)在下列情况下,只要击球运动员不让目标球移动,就不予以处罚。即:
①相贴的球为活球;
②该球可能成为活球,且裁判员宣布其为活球。
③该球可能成为活球,且裁判员宣布其为活球,与此同时击打另外一个可能成为活球的球。
(4)如果主球停止下来,贴上或几乎贴上一个非活球时,当被询问是否贴球时,裁判员应当回答"是"或"否",此时,击球运动员必需如前面所述,在不扰动该球的情况下击打主球,使之离开。但必需首先撞击一个活球。
(5)主球同时与一只活球与一只非活球相贴,裁判员只需指出那个被贴上的球即可,如果击球运动员一定要询问裁判员主球是否也贴上了非活球时,他有权被告知。
(6)如经裁判员确认,在击于瞬间被贴球的任何移动并非由击球运动员所造成,则裁判员可不裁定其犯规。
(7)当裁判员观察时,一个静止的目标球未与主球相贴,但后来在一击球开始打之前,却又被看出与主球相接触,这时该目标球应被裁判员重新放到他认可的位置上。
16.袋口球:
(1)球在袋口边上未受其它球的撞击、触动而落袋,且与行进中的任何击球行为无关,则该目标球应放回原位,同时已经获得的分数应予计算。
(2)如果袋口球受一击球中任何球的撞击而落袋。
①在不犯规的情况下,应将所有球放回原位,并应重复该一击球,或由该同一击球运动员随意进行另外一击球。
②如果犯规发生,该击球运动员应受到规定的处罚,所有球应放回原位,下一个运动员可按通常犯规后的选择进行。
(3)如一球在袋口边上保持短暂平衡后落入袋内,它应被算作正常入袋,不必放回原位。
17.犯规后主球成为障碍球:
(1)犯规后,若主球被造成障碍,裁判员应宣布对手获得自由球。(1)如下轮次的运动员选择的是下一击球,则:
①他可以指定任意球作为活球。
②任何被指定的球,应被当作活球来对待,并获得该活球的分值。只有当它被击落袋后,才被放回置球点。
(2)主球在以下情况即为犯规:
①没有首先击到被指定的球,或首先同时击中被指定的球与活球;
②用被指定的自由球给所有红球或活球造成障碍,但当台面上只剩粉球、黑球时除外。
(3)如果自由球被击落,需将其取出放回置球点,其所获活球的分值应记入记录。
(4)如在主球首先击中被指定的球后,或首先同时击中被指定的球与活球后,活球被撞入袋内,则记录该活球的分值,活球不予取出。
(5)若指定的球与活球同时进袋,则只记录活球的分值,除非被指定的是一红球,则当每个球被击进袋时,应记录其分值。然后自由球被放回置球点,而活球则不予取出。
(6)如果对方要求犯规方继续击球,则宣布的自由球变为无效。
18.犯规:
当比赛中出现违反规则的情况时,裁判员应立即宣布犯规。
(1)如选手尚未打一击球时就犯规了,则其轮次立即结束。同时裁判员应宣布处罚。
(2)如果击球运动员已经打出了一击球,裁判员应当等待,直到该一击球结束后再宣布处罚。
(3)如在下一击球开始之前,一次犯规,裁判员没有做出裁决,对手也没有提出异议,这次犯规被视为宽赦。
(4)任何放置错了的彩球,应保持原地不动。只有再被击落或出界后再将其正确放置。
(5)允许犯规者获得犯规前的所有得分。
(6)对手将在主球停顿下来的地方开始下一击球。如主球出界,对手将获得手中球。
(7)如同时发生多种犯规行为,应按其中罚分最高的分值处理。
(8)如选手犯规,他将:
①根据规定受到处罚。
②如对手提出要求,必须继续击球。
19.处罚:
选手犯规,应受到 4分的处罚,除非在下述(1)至(4)款中指出了有更高的分值时,处罚为:
(1)处罚为活球分值的情况:
①击球时杆头触动主球一次以上
②双脚离地
③未按击球顺序击球
④开球时主球未放在D区内
⑤空杆
⑥主球落袋
⑦利用自由球做成障碍球
⑧跳球
⑨使用不标准球杆
(2)下列犯规行为,应判罚有关活球的最高分值:
①未等所有球停稳就击球;
②未等裁判员放置好彩球就击球;
③使非活球入袋 ;
④主球首先击打到非活球;
⑤推杆
⑥触碰了一个局中球,但球杆杆头触碰主球以便完成一击球的情况除外。
⑦击球出界
⑧双击,按两球的最高分值处罚(两只红球或一只自由球与一个活球除外)
(3)下列行为应判罚7分:
①使用界外球以达到任何目的。
②使用任何物体进行测量间距或距离
③连续击打红球,或击打红球后又连续击打自由球;
④用白色球以外的任何球做主球;
⑤未能根据裁判员的要求指出目标球
⑥击红球入袋后,尚未指定彩球就犯规了。
20.继续击球:
一旦运动员要求对手继续击球,这一决定将不能更改。被要求继续击球的选手将:
(1)可以改变他要进行的一击球与所要击打的活球。
(2)获得所击落球的分值。
21.空杆犯规(无意识救球):
击球运动员应尽最大努力去击打活球,如果裁判员认为球员未能尽力,他将宣布该选手空杆犯规。除非台面上只剩黑球或出出现了根本不可能击到活球的情况时。在后者情况下,必需假定,经裁判员判定,击球运动员确系试图撞击活球,只要他用足够力量直接或间接朝活球方向击打主球,若不是由于这些阻挡球的缘故,主球便可到达活球处。
(1)当宣布空杆犯规后,下一位选手就可以要求犯规方在主球停留处再击打一次,或者从原来位置上,由犯规方自行处理。在后者情况下,活球应是在这之前最后一击球所要撞击的同一个活球。即:
①任何一个红球,于该处红球便是活球。
②红球全部离台后,彩球便是活球。
③红球落袋后,彩球便是活球的情况下,击球运动员选择的一个彩球。
(2)当主球至任一活球或可能是活球上的任何部位之间有一直线通路,若击球运动员却没能击到,裁判员应宣布空杆犯规。除非裁判员认为运动员在击打一击球前,需要造成或已经造成了障碍,且裁判员认为该次空杆并不是故意的。
(3)当出现(2)所述情况后,空杆被宣布后,从主球到一活球或可能是活球之间有一直线通路,以致两球可以沿中心整个球体相撞(如果活球是红球时,且未被彩球阻挡,所指的应是任何红球的整个直径),那么:
①从同一位置上击打一击球,如果首先击打活球再次失败,则应宣布空杆犯规,不管相差多少分数。
②若被要求从原始位置上再重击一次时,裁判员应警告犯规方,如第三次再失败,结果将导致一盘被判处输给对方。
(4)依照本规则将主球放回原位后,由主球至任一活球或可能是活球的任何部位之间,有一直线通路,此时若击球运动员造成任意球犯规,包括准备击球的主球在内,若该一击球尚未进行 ,则可以不宣布为空杆,在此情况下可以采取别的适当处罚:
①下一运动员既可选择自己击球,也可以要求犯规方在停球位置重击一次
②下一个运动员可要求裁判员将所有球放回犯规前所在位置,让犯规方由该处再击一次。
③在连续宣布为空杆后,若仍发生上述情况,则任何关于可能将本盘比赛被判输给对方的警告,仍将有效。
(5)所有其他空杆应依照裁判员的判断宣布。
(6)发生一次空杆并且被下一个运动员要求将主球放回原位以后,任何被扰动的目标球应保留其现状,除非裁判员认为犯规运动员将要因此而受益。在后者情况下,任何一个或所有被扰动的球,可在裁判员的认可下放回原位。但无论哪种情况,非正常离开球台的彩球,应被放于置球点上,或入回原来适当的位置上。
(7)在一次空杆后,当任何球被放回原位时,犯规方或下一个运动员都可被征询对该球位置的意见,此后裁判员的决定才算最终结束。
(8)当在征询意见时,无论哪个运动员若触碰了处于局中球状态下的任何球,则他应被当作击球运动员受处罚。原有比赛次序不变。如有必要,被触动的球应由裁判员放回到他认可的位置上,即使该球已被裁判员拾起的情况下,也不允许触碰。
(9)非犯规方有权询问,若裁判员打算将主球以外的其它球放回原位,是否要求主球从原始位置上击球,裁判员应予以说明其意图。
22.受到触扰的球:
如果静止的球或运动状态下的球,被其它非击球运动员扰动,裁判员应将球恢复到他认定为球的原来位置;或让其继续运动直到停下为止,而不必处罚。
本规则应包括那些由于其他事故或人员迫使击球运动员移动球的情况,但击球运动员的同伴不在此限。
球员对裁判员造成的干扰概不负责。
23.僵局:
如裁判员认为比赛出现了或即将出现僵局,将立即建议重新开局。如果选手拒绝,裁判员应允许比赛继续进行。但应附带条件,即宣布在一定时间内局面必需改变,通常应在裁判员的判定下,限定每边各打三杆,如在宣布的时间期满后,局面基本未变时,裁判员应取消所有得分,重新摆放所有的球,如同一盘比赛开始那样。
(1)仍由原来开球的选手开球。
(2)仍保持原来的击球顺序。
24.斯诺克4人双打:
(1)在4人双打比赛中,每方轮流开盘。击球顺序就应在赛前定好并保持不变。
(2)每盘比赛结束后,出场顺序可以改变。
(3)如犯规并被要求继续击球,则应由犯规方的犯规者继续击球。即使该次犯规在轮次以外发生,原比赛次序仍保持不变,这样使犯规者的同伴失去了一个轮次。
(4)在一盘比赛中,同伴间可以互相商量,但在下列情况下为犯规行为:
①选手正在击球或已经在球台旁准备击球。
②从第一击球直到一杆球结束的时间内进行商议。
25.使用辅助器械:
击球运动员应对在球台上放置的移动他所使用的任何辅助器械负责:
(1)击球运动员对所有物品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自他拿到球台上的架杆与延伸器材。无论它们是属于击球运动员自己的,或是借来的,他均应对之负责(来自裁判员的除外),而且当他使用这些设备造成任何犯规将受到处罚。
(2)因使用裁判员提供的辅助器械而造成的非人为犯规,击球运动员对之不负责任。如这些设备证明有毛病,且由此造成击球运动员触碰一个或一些球时,不算犯规。如有必要,裁判员应将球放回原位,并且当击球运动员正在击打一杆球之中,则应准予继续进行下去而不受处罚。
26.诠释:
(1)本规则所有条例与术语对女性同样有效。
(2)由于具体情况不同,有必要作适当调整,以便使规则应用于一些有实际困难的人,特别是如:
①"双脚不能离地"的处罚不能用于在轮椅中的运动员。
②若运动员不能区别颜色之间的差异,例如红与绿,在向裁判员提出要求后,他应被告知球的颜色。
③在没有裁判员的情况下,对立之间的球员或双方之间,应被当作按本条规则所叙述那样进行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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