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它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世界和精神世界描述成一个过程的,以不断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来描述世界,并试图揭示它内在关系,从而猜测以唯心主义为基础的客观事物的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理性内核,抛弃了其唯心主义体系,建立了唯物辩证法。唯心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有中国的朱熹、古希腊的柏拉图和德国的黑格尔
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把自由的超越性和规范的必然性结合在一起,也就是把自由和必然性结合起来,它是以往西方哲学发展的集大成。所有西方哲学从古希腊以来,就有强调人的自由这一点,也有强调人的规范,经过中世纪、文艺复兴、启蒙时代以来也是,有些人强调自由的突破性的力量,有些人强调规范的力量,那么黑格尔把两者辩证地结合在一起,使它成为了辩证理性。
提到黑格尔理性主义,就想到“逻各斯”,就想到他的逻辑理性,认为这样的东西就是压制人的自由的。其实上黑格尔的理性不仅仅是逻辑理性。这是对他的误解。黑格尔的理性其实包含了自由的精神,强调逻辑是为了给人一种工具,用来实现自己的自由。
所以,理性主义要用双重含义去看待它,黑格尔的理性主义在根本上毋宁说是自由的、创造的精神,自由的突破和反抗,从原来的状态进到更高级的状态,从低层次的自由进入到高层次的自由,黑格尔认为这个过程就是历史。黑格尔的历史理性是很有名的,对马克思的影响也是非常深。
既然历史是从低级到高级,我们就可以用理性加以分析的,它是理性不断提高自己的层次,这就是历史理性。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有非常明显的历史理性的痕迹。从黑格尔的历史理性发展出来的,每一个社会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每一次都要创造出新的东西出来。所以,历史不只是一本书。
(一) 在《费尔巴哈论》的第一章中,恩格斯揭示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阐述了辩证法的基本思想;接露了黑格哲学中体系与方法的矛盾,及其体系解体的必然性。 恩格斯以黑格尔著名的命题--“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为例,阐释黑格尔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恩格斯写道: 黑格尔的这个命题应用于当时的普鲁士国家,只是意味着:这个国家只在它是必然的时候是合乎理性的,是同理性相符合的。如果说它在我们看来终究是恶劣的,而它尽管恶劣却继续存在,那么,政府的恶劣可以从臣民的相应的恶劣中找到理由和解释。当时的普鲁士人有他们所应得的政府。但是,根据黑格尔的意见,现实性决不是某种社会状态或政治状态在一切环境和一切时代所具有的属性。恰恰相反,罗马共和国是现实的,但是把它排斥掉的罗马帝国也是现实的。法国的君主制在1789年已经变得如此不现实,即如此丧失了任何必然性,如此不合理性,以致必须由大革命(黑格尔总是极其热情地谈论这次大革命)来把它消灭。所以,在这里,君主制是不现实的,革命是现实的。这样,在发展进程中,以前一切现实的东西都会成为不现实的,都会丧失自己的必然性、自己存在的权利、自己的合理性;一种新的、富有生命力的现实的东西就会代替正在衰亡的现实的东西,--如果旧的东西足够理智,不加抵抗即行死亡,那就和平地代替;如果旧的东西抗拒这种必然性,那就通过暴力来代替。这样一来,黑格尔的这个命题,由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本身,就转化为自己的反面:凡在人类历史领域中是现实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成为不合理性的,就是说,注定是不合理性的,一开始就包含着不合理性;凡在人们头脑中是合乎理性的,都注定要成为现实的,不管它同现存的、表面的现实多么矛盾。按照黑格尔的思维方法的一切规则,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这个命题,就变为另一个命题:凡是现存的,都一定要灭亡。(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通过这样的论述,恩格斯揭示出黑格尔思想中的革命成分,也即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
我们把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根本对立简单表述如下:
首先,二者表现在唯物与唯心的根本对立上。这就是马克思对黑格尔思辨哲学多次的“头足倒置”的批判。第一次是1843年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一批判的重要结论是:“理念(我们可以理解为理性——引者)变成了独立的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关系变成了理念所具有的想像的内部活动。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如果理念变为独立的主体,那么现实的主体(市民社会、家庭、情势、任性等等)在这里就会变成和它们自身不同的、非现实的、理念的客观要素。”
马克思这一批判的第一点,就是说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是“头足倒置”的,是唯心思辨的方法。第二点是指这种思辨辩证法的内容:国家与家庭、市民社会,以及与“情势、任性”等等的关系。前者指的是国家这个一般的普遍利益与家庭、市民社会这种私人利益的关系;后者是指国家的法与个人的“情势、任性”等个人自由的关系。在这两种关系中,只有后者服从前者才是合乎理性的,才是真正的自由。以上两者结合起来,可以说就是黑格尔的“自由国家”。马克思第一次对黑格尔思辨哲学“头足倒置”的批判,就是针对黑格尔式的“自由国家”的批判。
马克思第四次批判黑格尔思辨哲学的“头足倒置”是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进行的:“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这里,不仅是唯心与唯物的对立,而且表现为客观事物自身的辩证法与观念主体成为现实事物创造主的对立。这里既是进一步阐述辩证法的唯物性质,同时也是阐述与辩证怪论的根本对立。
其次,二者的对立还表现在保守性与创造性上。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是什么呢?即它的辩证历史观。黑格尔说的辩证法即历史内在的逻辑关系:“历史的职责,既然不外乎把现在和过去确实发生过的事实和行动收入它的记载之中”,“哲学用以观察历史的唯一的‘思想’便是理性这个简单的概念;理性是世界的主宰,世界历史因此是一种合理的过程。”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可以用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来理解。逻辑的依据就是历史事实,历史的事实越是详细缜密,它的逻辑性越强。在这里,可以说黑格尔是十分唯物的。但是他说理性按照概念的法则创造历史,这样,历史便成为“理性是世界的主体”创造的产物。在这里,这个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便成为最保守的东西,成为对旧事物进行辩护的辩证法论证,或合理性的逻辑说明。“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就是这种为现实进行辩护的命题。黑格尔的“自由国家”,正是他为之辩护的对象。马克思的辩证法则不同,他的《资本论》可以说就是采取了黑格尔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通过概念的逻辑:商品—货币—资本—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绝对剩余价值—分配的两极分化—资本主义制度被否定的否定。在这里,马克思的辩证法,以科学的、唯物的形态阐述了资本主义制度历史和逻辑的过程。但是,这里不是为现实的事物进行辩护,而是指出了它的新质的产生,即否定之否定的共产主义的必然产生。在这里,黑格尔的“自由国家”和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是辩证法发展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
第三,二者的对立,还表现在事物发展的常规逻辑与超逻辑发展的科学理解上,即社会发展的“演进”与“跨越”的理论理解上。1877年,马克思的论敌米海洛夫斯基曲解《资本论》。马克思反驳说:“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为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这里说的“历史哲学”正是指黑格尔的历史理论,把《资本论》变成“历史哲学”是对马克思的“过多的侮辱”。这种“过多的侮辱”的内容指的是什么呢?指的正是“没有资本主义所创造的物质财富,社会主义永远是空想,永远是‘大锅饭’的水平”这种观点。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的产生只有这样一条路才是合乎理性的。这种观点,对马克思来说,就是“过多的侮辱”。
反对这种“过多的侮辱”的历史理论是什么呢? 这就是马克思晚年指出的俄国农村公社跨越“卡夫丁峡谷”的理论。这里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第一条道路是“演进”式的,是合逻辑的;而后者的发展是“跨越”式的,是超逻辑或非逻辑的。前者是“封闭式”的,是在已有生产力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改进、改良的办法进行;而后者是在“开放式”形式上发展的,它不能按照常规逻辑来进行。这种跨越发展没有先例可寻,按邓小平的话说,就是“摸着石头过河”。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它的成就所表明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跨越”发展的正确性,也表明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方法——摸着石头过河的科学有效性。在30年的建设实践中,我们有三个理论创新,表明了这是对唯物史观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第四,这种对立,还表现在质与量辩证发展的关系上。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中,只有量的积累才能引起质变。在马克思这里,跨越发展的新社会的质,是按梯度发展的。结合中国的实践,共产主义社会这个新质,它表示的是一个过程,是这个新质的不同梯度: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三步走的战略部署等等。对三步走战略部署的实现,使得中国改革开放30年又表现为三个理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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