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察,用于对机关或工作人员的监督(督促)考察及检举。如果面对的目标是环境、仪表等,用监测、监视、监控等词。
二、监督与监察的区别就是:
1、对象不同
监察是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督查是针对机关人员也针对社会组织。
2、含义不同
监察,用于对机关或工作人员的监督(督促)考察及检举。如果面对的目标是环境、仪表等,用监测、监视、监控等词。
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
扩展资料:
监察范围和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督查
银行业监管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从狭义上讲,银行业监管是指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组织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总称。广义的银行业监管则不仅包括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或他律监管,也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或自律监管。
银行业监管是一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国金融监管的内容、手段及程度有所变化,但与其他行业相比,以银行业为主体的金融业从来都是各国管制最严格的行业。究其原因,主要是由金融业本身的特殊性及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决定的。
首先,在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资本化、电子化的今天,金融已不再扮演简单的“工具”或“中介”角色,而是积极地对各国经济起着促进甚至是先导的作用,成为一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金融业的稳定与效率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乃至国家的安全,必须对金融业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高效运作。
其次,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对的都是社会公众,其经营与公众的信任度有着密切关系,带有鲜明的公众性的特点。相对而言,银行是一个非自由竞争的行业,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这必然影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另外,出于安全或保护客户财务信息机密的需要,银行的信息披露度不高,造成公众获取信息的不对称,使公众难以对金融机构的风险和业绩作出准确判断。因此,需要政府从外部对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以调节垄断性带来的市场机制相对失灵现象,减轻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评价和监督困难,达到保护公众利益的目的。
再次,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有着特殊的风险。与一般的工商企业不同,高负债和无抵押负债经营是银行营运的基本特点,存款客户可以随时要求提兑,这种特殊的经营方式容易造成风险的聚集与放大,一旦出现挤兑现象或其他的营运危机,所危及的往往不只是单个银行,还会累及其他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体系,引发系统性金融危机。20世纪下半叶以来,金融市场全球化以及金融创新的活跃在促进金融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大大加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并对传统的监管制度提出了挑战,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尤显重要,这已成为各国监管机构及专家学者们的共识。
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的外部监管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是相辅相成的。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管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金融秩序的宏观稳定为目标,以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为重点,在银行业监管中起着主导作用。然而,和其他的外部监管制度一样,金融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管不可避免地带有滞后性和监管盲区,尤其对于金融机构的某些高风险业务,如以金融衍生品为代表的银行表外业务,监管部门很难及时有效地予以监管。由此,自20世纪末,随着金融创新对传统银行监管制度的挑战,各国普遍重视金融机构的自律管理,纷纷立法,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以内部风险控制为核心的自我监管,并制定标准指导银行对其自身风险进行内部考量与评估。可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自律监管是政府监管部门外部监管的必要的有益补充。
监管原则有“三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依法管理原则等。具体如下:
(1) “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公”原则能为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2) 诚实信用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实信用原则更显重要,其对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提出了必要的要求。
(3) 依法管理原则。依法管理首先要求完善相关的证券法律、法规及制度,其次要求执法必严。
(4) 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对投资者利益的充分保护既是对证券市场自身缺陷的矫正和补充,又是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必要基础。
(5) 政府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政府证券监管机构必须注重政府监管与自律管理的有机结合,由此出发建立完整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
(6) 服从国民经济稳定与发展的总体需要的原则。证券监管必须使证券市场运行同与之相联系的各个经济方面达到协调和一致,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这就需要监管者从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全局着眼来确定和推选各种监管制度。
一、定义的区别
监控就是监测并进行控制,监控系统是安防系统中应用最多的系统之一,现在市面上较为适合的工地监控系统是手持式视频通信设备,视频监控现在是主流;
而监管就是监视管理和监督管理,比如淘宝店铺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会员的网店及店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网店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只要卖家发布了违规的东西,被查到处罚,就可以在卖家中心查询下违规记录,看是否有被处罚的商品。
二、限制的区别
监控只是记录日常行动,没有行动限制;而监管只有部分自由,只能去允许去的地方、干允许干的事情,行动上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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