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在前,姓在后,不过他们的名字一般有三个部分,given
name(名),middle
name(中间名),family
name(姓),一般的称呼别人时中间名省掉。我们中国人称呼外国人时大部分称呼的是姓,比如,乔治布朗,我们一般叫他布朗,不过也有称呼名的,比如科比布莱恩特,我们习惯称呼其为科比。说来说去这都是个习惯而已,而名字就是个代号。
一些基督教徒,有请神父给孩子起教名的习惯,而且教名要排在自己起的名之前,如Edward
Adam
Smith,其中的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的名,而Smith则是继承来的姓了。在西方一些名门世家,还有沿用父名或父辈的名,然后缀一“小”字(Junior)的习惯,但在翻译时,要把“小”放在前面,如John
Wilson,Jr,译为小约翰·威尔逊。至于现今美国当选总统,原得州州长布什,人们也称为小布什是因为人们对他的尊称,以区别当过总统的父亲老布什。此外还有在名后加罗马数字的,以此表示与父辈的区别,如George
BrownIII,译为乔治·布朗第三。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外国人的名字,名在前,姓在后。
以下两条摘自其他解答者。
1 Mrs意为“夫人,太太”,常用于已婚妇女的丈夫的姓氏前。如果一个名叫 Mary Jones 的女子嫁给了一个名叫 Jack White 的男子,就称她为 Mrs White,但不能称 Mrs Jones。一个叫李敏的女子嫁给了一个叫刘俊的男子,就称这个妇女为 Mrs Liu,但不能称 Mrs Li。
2 如果对一个女子的婚姻状况不明,即不知其是否结婚时,可以用 Ms (女士)。如: I’m not Mr King, I’m Ms King(我不是金先生,我是金女士。)
已婚情况下当然用Mrs,称呼外国已婚女性,一般情况下Mrs后面加的是其丈夫的姓氏。如果不了解对方的丈夫,才可以在Mrs后面加上该女士的姓氏,比如你提到的Mrs Whalan。除了中间两条,剩下的纯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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