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庭关系模式
我国家庭关系模式的历史演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家庭关系模式与封建宗法制度相吻合、以父权和夫权为主要特征,是一种封建型的家庭关系。家庭纵向关系是父母或家长居于最高地位,长辈拥有绝对的统治家庭权力;家庭横向关系是男尊女卑,妇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对男子的人身依附关系的家庭地位是很卑贱的。中国妇女唯一能够品尝权力滋味的途径是生儿娶媳当婆婆,用媳妇更为卑微的家庭地位来达到自己“翻身作主”的心理满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来自婆婆的家庭压迫更为深重。⑧这种封建家庭关系模式的另一个特征是,家庭纵向关系的稳定和延续是封建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法律,也是家庭的最高原则,家庭横向关系的发展必须服从纵向关系的利益。建立或维持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是为了顺从父母的主婚权,竭尽传宗接代的家庭义务;忍痛休掉自己的爱妻是为了不违反父母之命,保孝子之名。封建型家庭关系的约束和控制,不仅酿成许多家庭悲剧,也使妇女低下的家庭和社会地位长期得不到改变。
新中国成立以后到80年代,我国家庭关系进入半平权型的模式。家庭纵向关系依然是上下走向,父母继续保持家庭事务决策人的重要地位,并通过对家庭财产所有权和家庭收入的控制,对家庭其他关系进行纵向干预,传统的家长制仍然在家庭管理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同时,社会舆论对家庭养老扶幼职能的强调和我国尊老敬贤传统美德的突出宣传,使得许多家庭在处理家庭横向关系时强调兼顾家庭纵向关系或以纵向关系为重。相反,这个时期里的家庭横向关系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新中国对提高妇女在家庭和社会的地位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立法、教育、就业、提倡晚婚节育、制止父母通过纵向关系对子女人身自由和婚姻大事的无理干涉等,都有效地改善了夫妻之间的横向关系,使夫妻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等方面都日趋平等,夫妻关系由原来的单向被动型改为双向互动型。这个时期家庭关系模式的特点是:逐步得到重视和改善的夫妻横向关系仍然保留明显的被家庭纵向关系所支配的痕迹,家庭成员之间还没有彻底消除等级观念和与年龄、性别和辈分相关联的不平等待遇,在家庭的劳动分工、消费品分配、智力投资、婚生安排等方面还存在家长制的影响和性别歧视。
从80年代开始,我国家庭关系模式变化的总趋势是往假封建型的方向发展。随着我国只生一胎的人口政策的推广,“子女优先、子女偏重”和“望子成龙、望女成风”的观念开始左右我国家庭关系,甚至改变着这些关系的性质。在城市家庭或者生了儿子的农村家庭里,独生子女一跃成为家庭“小皇帝”,家庭活动的中心,众人共同保护的重点对象。往日居高位的爷爷奶奶,为了小宝贝,也不顾身份和身体,自愿承当十分称职、不计报酬的“高级保姆”。做媳妇的有时也挟“小皇帝”的威风挤压婆婆,支使丈夫,从原来和公婆有上下辈之分、与丈夫平起平坐的位置上升到仅次于“小皇帝”的地位。这种类型的家庭关系当然也有例外,在只生女儿的农村家庭里,妻子已经争取到的平等地位突然丧失,大都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有的甚至遭受不同程度的生活虐待;女儿的处境也不一定比妈妈好,她们得不到应有的家庭温暖和照顾,有的甚至被遗弃。总之,这一时期的家庭关系模式的特征:一是家庭纵向关系的地位回升,独生子女大有一统天下之势,十分不利于他们的正常教育,也给其他家庭关系的处理增添困难;二是家庭横向关系再次处于从属位置,而且真正的平等并没有实现,夫妻之间,或丈夫主宰或妻子包揽,子女之间,重男轻女;三是夫妻关系以子女为转移,随生男生女发生变化,缺乏配偶之间的精神需要和情感追求。这种模式的家庭关系实质上是严重倒退,又回到封建形态,称为假封建型的家庭关系模式。
以上几种家庭关系模式表明,我国家庭关系变化的全过程基本上是围绕家庭纵向关系展开的,纵向关系一直优越于横向关系,夫妻关系作为家庭关系的主体和核心的地位始终没有得到确认,家庭成员之间根本不能建立一种双方互动的平等关系。这些模式都不符合开放和民主的精神。因此,我国家庭关系必须认真变革,建立具有时代气息的现代家庭关系模式。
三、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家庭关系模式
在现代家庭,夫妻关系承接上下,沟通左右,是整个家庭关系网络的轴心,是家庭机器正常运行的原动力,家庭的稳固主要取决于夫妻关系的和谐与融洽。良好的夫妻关系不仅给家庭的其他成员带来心理上的安全感和归宿感,而且还使家庭有心思和能力去照顾家庭的纵向关系,积极担负起养老扶幼的社会职能。所以,现代家庭关系模式需要真正地突出夫妻关系的核心地位,坚持把它作为考虑其他家庭关系的基本前提。另一方面,中华民族有尊老敬老、赡养老人、潜心教养下一代的传统美德,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过去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 ’ 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解体,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制度尚未形成和完善,家庭的养老扶幼职能就更为重要。经济市场化还引起教育费用显著增加和家庭对子女教育投资需求扩大,加上社会结构的变迁带给妇女更多的直接参与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的机会,家庭为教育子女的实际成本和机会成本都大大提高了。因而,现代家庭关系模式还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充分体现发挥养老扶幼社会职能的特色。
根据以上的思路,我国今后家庭关系发展的模式,即现代化家庭关系模式中,夫妻关系是整个家庭关系网络的中心,夫妻关系的质量和稳定状况是考察家庭关系问题的重点,是协调处理其他家庭关系的基础。夫妻关系的性质是双向和平等的,是在平等的家庭地位上通过积极的互动和沟通,来调节彼此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可能产生的磨擦、冲突等关系问题;使夫妻各自的生活爱好、共同的努力目标以及照顾老人和培养子女等等家庭事务都能和谐地兼顾起来。这种平等互动的原则也适用于建立家庭的其他横向关系。同时,现代家庭模式中的纵向关系亦是双方互动的,不管是上辈还是后代,都是家庭的一名成员,在人身人格上都应该独立而平等,不应该有高低之分和主从之别。因此,任何形式的家长制统治,未婚同居、婚外情恋,唯老独尊、依者卖老,鄙视、虐待、抛弃老人,以独生子女为贵等观念和行为都是错误的。
传统的家庭模式
社会学家将人类传统的家庭模式分为三类:
(1)核心家庭 由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组成
(2)主干家庭 由夫妻、夫妻的父母、或者直系长辈以及未成年子女组成
(3)扩大家庭 由核心家庭或主干家庭加上其他旁系亲属组成
扩大家庭曾经是中国人的梦想,人们常常用“子孙满堂”来表述长辈的成功与幸福。但有人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大家庭为主其实是一种误解。人们确实是以大家庭为理想,但并未普遍存在过所谓的大家庭。事实上,所谓的大家庭主要存在于世族门阀之中,而且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庶民是以核心家庭或者主干家庭为主的小家庭,扩大家庭式的大家庭并不存在。这是对传统家庭的理解,现代的家庭模式已经远远超出简单的三分法,并正向更加多元的方向发展。
非传统家庭模式
(1)单亲家庭:由单身父亲或母亲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2)单身家庭:人们到了结婚的年龄不结婚或离婚以后不再婚而是一个生活的家庭
(3)重组家庭:夫妻一方再婚或者双方再婚组成的家庭
(4)丁克家庭:双倍收入、有生育能力但不要孩子、浪漫自由、享受人生的家庭
(5)空巢家庭:只有老两口生活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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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核心家庭
是指由已婚夫妇和未婚子女或收养子女两代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已成为我国主要的家庭类型。核心家庭的特点是人数少、结构简单,家庭内只有一个权力和活动中心,家庭成员间容易沟通、相处。
2 主干家庭
又称直系家庭。是指由两代或两代以上夫妻组成,每代最多不超过一对夫妻,且中间无断代的家庭。在我国,主干家庭曾为主要家庭类型,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此家庭类型已不再占主导地位。主干家庭特点是家庭内不仅有一个主要的权力和活动中心,还有一个权力和活动的次中心存在。
3 联合家庭
指包括父母、已婚子女、未婚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几代居住在一起的家庭。联合家庭的特点是人数多、结构复杂,家庭内存在一个主要的权力和活动中心,几个权力和活动的次中心。
4 单亲家庭
是指由离异、丧偶或未婚的单身父亲或母亲及其子女或领养子女组成的家庭。单亲家庭的特点是人数少、结构简单,家庭内只有一个权力和活动中心,但可能会受其他关系的影响。此外,经济来源相对不足。
5 重组家庭
指夫妇双方至少有一人已经历过一次婚姻,并可有一个或多个前次婚姻的子女及夫妇重组的共同子女。重组家庭的特点是人数相对较多、结构复杂。
6 丁克家庭
是指由夫妇两人组成的无子女家庭。丁克家庭的数量在我国逐渐增多。丁克家庭的特点是人数少、结构简单。
从中可以看出,核心家庭是比较完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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