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肯定是有的!但是这个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法律不允许近亲结婚,不允许有金钱交易的性行为。但是,如果**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法律也会对你做出相应处罚!一般的“小事”法律起不了作用。毕竟中国司法还在完善中!
精彩回答那里错得太离谱了……基因性吸引指的是一种现象:具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从小分离后,当他们长大后相遇时,往往会产生一种无法遏制的吸引力。
以下为网上资料:
《英国医学期刊》发表的研究指出,近半在年幼时期分开生活的亲人,如兄弟姊妹、堂或表兄弟姊妹,或父母子女等,成年後首次团聚时,可能对彼此产生强烈性吸引力,此现象称为「基因性吸引」,主要是由於人类倾向被相似的基因吸引。
相反,自童年已一起生活的人,成年後较少对彼此产生性吸引力,甚至排斥,此现象称为韦斯特马克效应。专家相信,韦斯特马克效应是人类进化中避免近亲繁殖而衍生的本能。
而据我所经历,这种现象是确实存在的,一旦产生基因性吸引,对当事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悲剧。
我们会被什么样的异性吸引呢?
如果去百度一下,或许有很多的答案。
比如说,长的帅的或漂亮的,有幽默感的,有共同爱好的,喜欢音乐的,会跳舞的,或者是喜欢自己的人,当然,这些或许都是我们看到的表面现象。
今天呢,我们就从生物学的角度上去分析一下,有一些先天的因素或许是导致我们发生两性吸引的基本原因。
这个就是我们生物学上的一个概念叫“信息素”,或者称它为“费洛蒙”。
那费洛蒙是什么呢?
这一词是于1959年,由两位科学家共同提出的,用来形容动物利用化学分子传递讯息的沟通方式。
到19世纪80年代,科学家又首次探索人类是否也具有与昆虫及动物相同的神奇沟通能力。
直到1991年,发现了人类信息素的存在,并发现人类信息素也就是费洛蒙也具有男女的性别区分,对人类负责性行为与内分泌的下丘脑具有活化作用,自此开启了人类性信息素研究的序幕。
可能上面这一段理解起来有些复杂,其实费洛蒙就是一种虽然看不到但又无处不在的化学分子,每一个费洛蒙分子中都承载着人们独一无二的遗传学信息和各种欲望的信号。
也就是事实上,你会和谁在一起呢,通常是在你的大脑还没作出反应之时,你的身体的各种感觉尤其是你的嗅觉已经帮你做了选择。
而你自己,实际上就是一个跟随着费洛蒙的执行者。
一旦当我们有喜欢的目标,我们的身体就会不自觉散发出费洛蒙,而这种信号只有当事人能够收到。
收到后我们就开始更关注对方,会不由自主的看对方,会眼睛发亮,进而跟对方有一个进一步的接触,于是一段美好的恋情或许就这么发生了。
所以,这也告诉我们,两性吸引中,最重要的就是做好自己,因为总是会有适合你自己的那款费洛蒙存在。
今天先分享这些,想要了解更多善于两性吸引的话题呢,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情感双人床,私信回复“费洛蒙”,我将把全文奉上,感谢大家捧场,我们下期见!
明天我们和大家聊聊“婚姻关系中无性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明天的文章,我们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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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故事,是希腊神话中最广为人知的一个。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提出的“俄狄浦斯情节”,更是让这个故事充满了性幻想色彩,吸引了无数文学、**创作者们的兴趣,为他们打开了一道灵感之门。例如被游戏设计者捧为圭臬的《千面英雄》一书,就是用弗洛伊德的理论研究各个文化里的神话。
然而,弗洛伊德所开创的精神分析学派却被当代心理学所拚弃,丢到了文学故事一类的读物中。在当代心理学以实验、统计、分子生物和演化等手段为研究方法的今天,能否从俄狄浦斯故事中找寻到新的内容?能否以演化生物学为基础,为弗洛伊德的“俄狄浦斯情节”提供全新的解读?(我也不知道这种尝试是否成功,但算是一种努力)
首先,我们得先了解这个故事的梗概和几个关键人物,熟知该故事的人可以跳过此节。
故事讲的是古希腊的底比斯国王 拉伊俄斯 ,抢了别人的儿子,因此遭受诅咒,神谕告诉他,其儿子 俄狄浦斯 以后会杀了他。于是这个国王命人(有的说是奴隶,有的说是牧羊人,但不影响主要故事内容),将自己的儿子流放,这人心生可怜,后来将俄狄浦斯送给了科林斯国王 波吕波斯 ,这个国王将 俄狄浦斯 当亲生儿子养大。
俄狄浦斯 后来获得神谕,知道自己要“杀父娶母”,但不知道自己是被养大,后来就自我流浪到了底比斯,路上与人冲撞杀死了这人, 俄狄浦斯 破解了那个著名的 斯芬克斯难题 ,就是逢人就问:“什么动物早晨用四条腿走路,中午用两条腿走路,晚上用三条腿走路?”的那个怪兽,如果对方无法解答他出的谜题,便会将对方撕裂吞食。
这个怪兽让底比斯人苦恼不已, 俄狄浦斯 答对了问题, 斯芬克斯 跳崖而亡,拯救了底比斯。于是底比斯人就让 俄狄浦斯 娶了前国王的遗孀 伊俄卡斯忒 。
后来 俄狄浦斯 才知道,他杀死那人正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拉伊俄斯 ,而娶的人正是自己的母亲 伊俄卡斯忒 。最后, 俄狄浦斯 的母亲自杀,而 俄狄浦斯 则刺瞎双眼后自我流放。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建立在性的基础上,他认为,男孩早期追求的是自己的母亲,而想要占据父亲的位置,这种“恋母情节”使得孩童感觉到自己罪孽深重,从而压抑了这种冲动,于是社会上产生了**禁忌和族外婚。
弗洛伊德就用俄狄浦斯的故事,来指代儿童这种恋父/母情节,称之为“俄狄浦斯情节”。弗洛伊德在1913年出版的《图腾与禁忌》一书中,将其解释扩展到儿童人格发展和人类文化等问题上。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为俄狄浦斯故事提供了一个非常具有吸引力的解释,极富感染性,使得我们可以从性压抑的角度来解读自己的文化和社会。其理论的创新性完全可以匹敌马克思的社会理论,当然也有人将这两个人综合起来,如拉康。
“潜意识”、“自我”、“本我”、“超我”、“俄狄浦斯情结”、“利比多”、“心理防卫机制”等概念,吸引了美学、哲学、社会学等不少学者的兴趣,更是让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几乎占领了心理学近五十年,并持续在非心理学专业的人心中,继续发扬光大。
很多学者,以弗洛伊德的学说为依据,将人类的神话传说和童话故事等予以解读。弗洛伊德提供了很好的分析框架,读了弗洛伊德的人,也都喜欢使用他的工具来分析一番,如我在 《白雪公主为什么不嫁给小矮人?》 和 《这20年对我改变最大的9本书》 提到的那样。
虽然至今谈起心理学,我们普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弗洛伊德。然而,心理学在弗洛伊德后来的发展,却将他的理论扫入了垃圾堆。例如,在被称为“诸多国家高校心理学本科专业学习的指定书目”、心理学“经典教材的翘楚” [1] ——《这才是心理学》一书中,就如此评价弗洛伊德:
而积极心理学的开创人塞利格曼,也承认自己虽然也曾经深深地被弗洛伊德所吸引,但在后来,他批判了斯金纳的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同时,如此反思弗洛伊德:
然而,弗氏的理论真的过时了吗?“俄狄浦斯情结”真的不存在吗?弗洛伊德的理论哪怕没有一丁点的心理学事实或是生物学基础吗?
撇开当代心理学家的“偏见”,至少我们可以再用演化生物学的理论,来看看弗洛伊德的理论是否合理,应当如何客观地修正与评价他。
俄狄浦斯故事中包含了四种行为:弃子、收养、杀父和娶母。我们需要将四种行为分别讨论,并根据故事所涉及的各个人物逐一来分析,因为这在演化生物学上是不同的内容。
俄狄浦斯的杀父行为,最终的起源就是其亲生父亲底比斯国王 拉伊俄斯 ,他抢了别人的儿子(国王珀罗普斯的儿子克律西波斯),听取并信任了神谕,将自己的儿子丢弃。可以说,是他自己一手造成了俄狄浦斯“杀父娶母”行为的完成,实现了神谕的预言。
然而,拉伊俄斯为何要抢别人儿子,却将自己的儿子丢弃,这个行为比较难以理解。按照常识和生物学的看法,拉伊俄斯更可能是杀了别人儿子,精心养育自己的孩子,虽然自己的孩子有可能以后会杀他。
杀死别人儿子这样的举动,是动物界和人类共有现象,这里我们暂存伦理道德问题。演化生物学家分析过,例如新狮王杀死不是自己的幼狮,从而终止母狮的哺乳性停经,加快怀孕速度;雄性老鼠可以分泌一种化学物质,让怀孕的雌鼠一闻到后能够自行流产等(参见 《灰姑娘效应与陈世美情结》 )。
因此,拉伊俄斯抢别人儿子就显得特别没有道理,除非他确定这个抢来的孩子是自己亲生的,但人类女性隐藏经期这一特点,使得男性无法断定孩子的归属。因此,他无法断定孩子是不是自己的,抢来别人的孩子就没有了意义,故事里也没有交代。
另一方面,拉伊俄斯将自己的孩子俄狄浦斯抛弃,更可能的根源不是在于惧怕他自己的孩子杀死自己,可能是他确信这个孩子非自己亲生,所以才出现了弃子(并刺穿他的脚踝,俄狄浦斯在希腊文的意思就是“肿胀的脚”)的行为,那么神谕只能是一种掩饰。
科林斯国王 波吕波斯 明知俄狄浦斯并非亲生,而并不告之。显然科林斯和底比斯都属于希腊城邦,不存在人种的差异。像是摩西的故事里,摩西要不是生母的哺养和教育,也并非能分清自己是埃及人还是犹太人。
俄狄浦斯和摩西长大后,也并未怀疑自己的身世。按说小孩在成长过程中,怀疑自己是否父母亲生,是一个常见的想象,故事里没有提到俄狄浦斯小时候有没有疑虑,如果有,那么父母是如何解答的,这样的情节。
对于养父母来说,收养别人的孩子可能基于多种原因(如自己不能生育),不告知或隐瞒孩子的身世,也有各种理由(如害怕收养投资 [2] 成为沉默成本)。但养父母未能预料到的可能性,却常常发生,如俄狄浦斯的杀父娶母,或者如当代很多案例中,从小离散的兄妹(或近亲亲属)多年后陷入爱恋,我在 《青梅竹马效应与天下有情人都是兄妹现象》 已经有所分析。
收养并隐瞒身世,因此就造成了**可能性,这点我们在后面的“娶母”一节里分析。
再从俄狄浦斯这方面来看,俄狄浦斯被收养后,以为科林斯国王 波吕波斯 就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他听取神谕,为了避免杀死自己的养父 波吕波斯 ,从而出走。
后来却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并娶了亲生母亲为妻,俄狄浦斯都是不知情。这才是他真正的悲剧,后来俄狄浦斯自刺瞎双眼,因此就成了“盲目”的隐喻。
俄狄浦斯的“盲目”是因为不自知,而人类的“盲目”(或不理性)则源于自己内在的悲剧。如果以道金斯“自私的基因”为基点来看,任何基因都视别的基因为竞争对手,那么俄狄浦斯的盲目就不难理解,然而故事却并非是俄狄浦斯试图杀死所有人,只是在冲撞中无意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
因此,盲目在这里表达的意思,可以解释为我们受到自己内在的、不可知的力量(本能、基因或是冲动)的控制,从而让我们的所作所为,引起了严重的后果。
俄狄浦斯的故事,隐藏的意义可能也正是如此:我们人类是受到基因(道金斯),或是本能控制(弗洛伊德)的动物。由此,如果本能和自私的基因可以划等号的话,在这一点上,弗洛伊德和道金斯都是对的,柏拉图的洞穴隐喻也是对的,行为经济学的“双系统理论”也是可以大致不错的。
我在 《青梅竹马效应与天下有情人都是兄妹现象》 一文中,分析了“天下有情人都是兄妹现象”,这个现象被生物学家解释为“遗传性性吸引”,引用过来定义如下:
以这种观点看来,俄狄浦斯能够娶母,也是“天下有情人都是兄妹现象”的一个例子。然而,这个“遗传性性吸引”并未解释**禁忌的问题,也存在演化上的困境。
我们假设,在父母的基因里,某一方或双方包含了一个“遗传性性吸引”的基因,那么在他们孩子的基因里,也会携带这种遗传。而**可能导致的结果是,一些隐性疾病的发生,那么“遗传性性吸引”扩散的越广泛,那么这个群体里,患遗传疾病的可能性越大,最后这一类群体在后代未到达繁殖年龄前就死亡。
那么包含“遗传性性吸引”的群体就会被不包含“遗传性性吸引”的那种群体所取代。这个不含“遗传性性吸引”基因的群体就扩散开来,而包含“遗传性性吸引”的群体则被进化所淘汰。
而对于携带“遗传性性吸引”基因的群体来说,他们可以在文化上制定 **禁忌 和族外婚制度,以阻止群体内近亲亲属之间的“不法”行为发生。但这个外嫁它族或出走他乡或被外人收养(如俄狄浦斯)的个体,仍然含有“遗传性性吸引”基因。
在个体未来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因为携带“遗传性性吸引”基因,而娶到了一个与自己有近亲血缘关系的亲人,如俄狄浦斯娶了母亲。最后,仍然可能导致这个含有“遗传性性吸引”携带者群族越来越少。
因此,“遗传性性吸引”在演化生物学上来说,要么不是事实,要么该群体已经绝种。试图将俄狄浦斯与“遗传性性吸引”扯上关系的论证,就经不起推敲。
通过以上分析,回过头来再看看这个故事和弗洛伊德的理论,我们发现:
所以,“俄狄浦斯故事”的本质,并不在于性压抑、本我和自我的冲突,而是指出了人类两种制度:族外婚和收养行为的内在冲突,通过神话故事对“**禁忌”的制度予以强调和重述。
由此看来,至少弗洛伊德在后面这一点上是对的。
参考文献:
性取向的分类有: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无性恋(asexual)。
个体对特定性别的对象,如异性、同性或男女两性,产生性吸引或迷恋,分别称为异性恋、同性恋或双性恋。在动物界和人类,大多数个体均对异性产生性吸引,这是与其繁衍后代的生物本能相一致的。
但在动物进化的历程中,特别是在人类,一部分个体出现性取向与繁殖本能分离的现象,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尚不清楚。在个体的性心理发育过程中,常伴有同性恋的性取向,但同性恋者大多没有性别角色和性身份障碍。
精神分析的理论认为,未获得解决的恋母或恋父情结是决定“性”定向的重要因素。他们设想:对母亲过分亲昵,对父亲疏远或敌视的男孩,会产生对其异性性冲动的恐惧,从而促使其性取向转向同性。
性学习理论则主张,童年早期的同性恋体验或幻想不仅未受到抑制,反而通过性行为和手*得到强化,促进了同性别的性取向。遗传学研究未能发现决定性取向的基因标记,也未发现孕期母体雄激素和雌激素水平的改变对胎儿出生后的性取向起决定作用的证据。
社会文化环境对性取向的态度有十分显著的影响。例如:在性自由的社会,对同性的性取向,采取肯定的接纳态度,而在较保守的社会,则采取否定的排斥态度。
扩展资料
在很多年间,很多科学家和宗教团体的一个共同的假设是,自然以及正常人的性取向是唯一指向异性的(异性恋)。在20世纪50年代以及后来的研究使得心理学家和医生们认识到同性恋是唯一指向同性的第二种性取向。后来,对没有唯一性取向的观念开始得到接受,例如双性恋。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对人类本性的著名的特征化“多态的不正当性”(polymorphously perverse),意味着或者是事实上任何对象都可以成为性欲满足的源泉或者是像婴儿那样对性欲的满足漠不关心。
弗洛伊德认为,当一个婴儿长大后,性欲满足的对象开始变得清晰和有限(对于这究竟是生物学变化还是社会进程的原因还有争论)。人类学家观察到,世界上很多人,包括在相同文化中成长的人,也可能有不同的取向对象。
然而,很多学者认为,在任意一个给定的社会,被认为是合适的欲望的对象通常是受到控制和有限的。此外,一些文化传统(特别是宗教)主张人们应该只有一种类型的欲望对象。
根据由阿尔弗烈德·查尔斯·金赛做的两份具有争议性的研究《男性性行为》(1948年)和《女性性行为》(1953年),当被问及对自己从一个连续的从绝对异性恋到绝对同性恋的性谱中为自己的评分以及对他们行为的综合分析后表明,多数人在某种程度上是双性恋的,也就是说,很多人对两性都有好感,但是通常是偏向其中一方。
根据金赛的报告,指用少数一些人(5%-10%)可以认为是完全的同性恋和异性恋。相反的,只有更少的一些人可以被认为是完全的“双性恋”。
很多现代科学研究发现,很多人报告通常是异性恋取向。然而对同性恋占人口比例的报告则会根据方法的不同和选择标准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很多这样的统计数据表明在美国男同性恋者为28-9%,女同性恋者为1-5%,这个数字在一些大城市中可以高达12%,而在一些乡村地区可能只有1%)。
几乎所有的研究都发现,男同性恋者的比例大约是女同性恋者比例的两倍。对双性恋在人口中的比例的估计根据不同的提问而有很大的差别。一些研究认为只要一个人几乎相等的受两性的吸引就是双性恋;另外一些人认为双性恋完全受同性(否则就认为是异性恋)以及异性(否则就是同性恋)吸引。
很少的人既不受同性吸引也不受异性吸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性取向分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性取向性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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