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早的东印度公司是荷兰建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DutchEast India Company)是荷兰商人以及贵族于1602年3月20日成立,1799年解散,也是世界最早的股份制公司。荷文原文为Vereenig 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简称VOC,中文全文应译为联合东印度公司。其公司的标帜以V串连O和C,上方的A为阿姆斯特丹的缩写。
16世纪末17世纪初,先后有葡、英、荷、丹、法等国在东半球的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亚等地成立过东印度公司。
至于为什么都取名“东印度公司”,这和哥伦布错把美洲当作印度并以讹传讹有关。1492年,哥伦布航行到达今天中美洲的西印度群岛,错把它当作印度,把当地土人当作印度人(今天仍把美洲原住民称为印第安人,在英文里与印度人是同一个单词)。以后人们发现错了(哥伦布本人至死不承认自己错了),但仍然将错就错,把真正的印度(甚至印度尼西亚等一些东南亚国家)叫做“东印度”,把美洲加勒比海的岛屿叫做“西印度”,上述这些殖民公司的名称就由此来。
成立东印度公司的欧洲国家虽然很多,但较为有名的是英、法、荷等国。英、法、荷之所以都在东半球设立东印度公司,是因为17——18世纪,这三国是世界上主要的殖民国家(还有西班牙,不过它主要在西半球扩张),它们在东半球的争夺尤其激烈,争相成立东印度公司是它们之间争夺的重要表现和手段。不过由于英国后来打败了荷兰、法国,取得了最后胜利,英国东印度公司也存在时间最长,变得最有名,以至于人们一提起东印度公司就误解为就只有英国一家,其实并非如此。
东印度公司实力越来越强,逐渐就占领了上面提到的马德拉斯、加尔各答和另外一个城市孟买。在这里设立了三个管区,各设一名省督管辖,把这些地方变成了进一步侵占印度其他地区的根据地。
东印度公司训练雇佣军,表面上是印度封建王公所拥有,但这些封建王公因受到东印度公司的「保护」,实际上是为英国人服务的。它由欧洲军官指挥,对英国占领印度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假如没有这支雇佣军,英国就不大概征服印度。
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疯狂进行殖民掠夺,除了抢劫孟加拉国库外,1799年,攻陷迈索尔首府时,又抢劫了价值1500万英镑的王室珍宝。
英国通过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另一种掠夺手段是垄断鸦片、食盐和菸草贸易。其中,鸦片收入约占公司总收入的七分之一。强迫孟加拉农民种植鸦片,再走私运到中国销售,从中牟取暴利。
在18世纪,中国对鸦片的需求十分之高,而在1773年,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取得了鸦片贸易的独占权。
但由于东印度公司的船只被禁止运送鸦片到中国,所以在孟加拉地区生产的鸦片要先在加尔各答出售,再在那里运到中国。尽管中国 一直禁止鸦片入口,又在1799年重申禁菸,但公司仍从孟加拉透过贸易商和中介走私鸦片到中国广州等地,平均每年更高达900吨。
鸦片源源不绝的输入中国,使中英贸易形成了庞大的逆差,尽管中国输出茶叶、丝绸和瓷器,仍未能阻止白银大量流出的问题。
在1838年,当时鸦片输入中国的数量高达1400吨,中国不得不对走私者处以死刑,并派出钦差大臣林则徐监督禁菸。禁菸与日后的销烟引发了1840年鸦片战争,最终使中国租借香港岛予英国。
是的。近代史上有四个欧洲国家成立了东印度公司,都是殖民掠夺机构。
1、不列颠东印度公司
(或作“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 Company),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许可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许可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
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助理政府和军事作用。
2、荷兰东印度公司
荷兰东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
1602年荷兰建立的具有国家职能、向东方进行殖民掠夺和垄断东方贸易的商业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是第一个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也是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
是世界上第一家跨国公司也是第一个发行股票的公司,这也是世界上第一个特大公司,政府持有股份,有为战争支持薪水,与外国签订条约,铸造货币,建立殖民地等权利,在近200年的时间里,在世界贸易中有重要影响力,每年给政府分红18%。
3、瑞典东印度公司
瑞典语:(Svenska Ostindiska Companiet,简称SOIC)是一间为了与东亚(特别是中国)贸易而于1731年于瑞典哥德堡成立的公司。此公司的成立,是受到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成功所启发,并于18世纪成为瑞典最大型贸易公司,直至于1813年停止运作。
4、丹麦东印度公司
(丹麦文:Dansk Ostindisk Kompagni,)此公司在丹麦及挪威国王克里斯蒂安四世(Christian IV)授权下于1616年创立,主要经营与印度的贸易业务,在印度的基地位于特兰奎巴(Tranquebar)。
丹麦东印度公司只经历了一段短暂的繁盛期,很快就衰落下去,并于1729年解散。
东印度公司的全称叫做荷兰东印度公司,这家公司之所以那么强大是因为它是第一个可以发行货币以及组织佣兵的一个公司。除此之外它还是世界上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甚至还能够对其他国家进行占领殖民地的公司,这个公司的实力已经是可以与其他国家来作比较的了。
这个公司的***很有远见,他为了让公司越来越强大不惜去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还在一些行业内搞垄断,成为了大佬。为了能够在有利的地区占领自己的地位,甚至不惜将原居民通通都赶尽杀绝,这次的成功让东印度公司尝到了甜头。为此开始了一系列的侵略行为。
公司发展日渐强大,已经在亚洲建立了一个国家贸易体系,这个贸易体系都已经延伸到了日本、朝鲜这些地区。
东印度公司也可以说是世界上第一个跨国公司,在各行各业内都有着自己很重要的地位。最重要的就是在世界贸易中可以说是极具影响力的。这个公司对于西方国家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存在,能够让其赚取大量的钱财,而对于东方而言,这个公司则是一个恐怖的存在,他们可以为了利益而不顾人的性命,一切都是以利益为大。
东印度公司的存在有利也有弊,曾经能够叱咤一方,现如今也已经长眠于历史中了,以往的辉煌让现在的东印度公司看起来更加落寞了,曾经让东印度公司不断侵略的东方,现如今也已经在国际上站稳脚跟,有了影响力。
东印度公司的主要贸易货物是棉花、丝绸、靛青、硝酸钠和茶。
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作“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EastIndiaCompany,简称BEIC),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JohnCompany)。
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许可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许可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
当年,詹姆斯·兰开斯特爵士拜访了著名探险家拉尔夫·菲奇,了解到拉尔夫·菲奇在东方的探险经历,随后詹姆斯·兰开斯特参与了东印度公司的创建。
拉尔夫·菲奇旅途中所写的关于印度社会状况的报告,成为英国东印度公司据以进行其早期商业冒险活动的重要资料之一。
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助理政府和军事作用。
扩展资料:
垄断道路
贸易垄断
许多公司的职员发财回到英国后建立了自己的不动产、企业和获得了政治权利。在英国国会中公司建立了一支自己的说客队伍。
但一些原来与东印度公司协助的有野心的商人也对公司施加压力,他们希望能够在印度建立自己的私人公司。
在这些压力下,1694年国会通过了一个非管制法案。这个法案允许任何英国公司与印度贸易,除非国会通过法案禁止该贸易。这样英国国会实际上取消了施行了约100年的许可状。
1698年国会通过法律建立了一个平行的“东印度公司”(官方名字为“英国东印度贸易公司”)这个公司拥有国家保障的二百万英镑的资金。
但旧公司强大的分股人很快就购买了315万英镑的新公司的股份,这样他们就在新公司中占多数了。两个公司在英国和在印度抗争了一段时间,都想获得贸易的主宰地位。
但很快就看得出老公司实际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竞争。最后两个公司于1702年合并,同时参加合并的还有政府的一些机构和两个其它公司。
这个新公司向政府出借了320万英镑,作为交换获得了此后三年的独一特权。这个合并公司的全名为“英格兰商人东印度贸易联合公司”。
此后几十年中国会和东印度公司之间不断争战,公司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永久性的设施,而国会则不放过任何机会来占用公司的财富而同时不使它获得更大的自主权。
1712年虽然政府还清了它的债,但仍立了一条法律重申了公司的地位。1720年英国15%的进口来自印度,几乎所有进口通过东印度公司。
公司通过其说客它再次保证了其影响,1730年公司的许可状被延长到1766年。此时英国和法国成为了大敌。两国之间常常为控制殖民地而发生小战争。
1742年,由于政府惧怕战争会导致财政困难,同意将东印度公司的许可证的期限延长到1783年,代价是公司向政府再贷款100万英镑。最后小冲突真的导致了战争。
从1754年到1763年在七年战争中,英国的主要注意力集中在加固其在欧洲和北美洲的土地。战争也波及到印度。公司军队与法军在那里爆发冲突。
与此同时英国通过工业革命超过了它的欧洲竞争者。由于战时军队和经济的补给需要与印度的贸易大增,同时英国获得原材料的能力和生产方式的效率也提高了。
其结果是英国人的生活水平提高。这个富强导致的生产和需求又提高了它对远洋贸易的需要。东印度公司成为英国对世界市场的单一最大占有者,并对政府施政加以影响。
硝石贸易
自17世纪中期,东印度公司开始涉足硝石贸易。由于硝石是制造火药的原料,因此英国军队对硝石的需求十分殷切。
而英皇每次订下的合约往往需要上数百吨的硝石,东印度公司则可从中赚上数万镑。公司其中一位总督甚至曾经在1864年说到,从卖硝石赚的钱比课盐税还要高。
在这段时期,东印度公司于中国、印度和英国建立了一条呈三角关系的贸易航线,好使英国从当地进口茶叶和丝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列颠东印度公司
东印度
同“西印度”相对称的一个地区名。1492年哥伦布到达美洲,误认为印度,后来欧洲殖民者就称南北美大陆间的群岛为西印度。同时指称亚洲南部的印度和马来群岛为“东印度”。故马来群岛也曾称东印度群岛。荷兰殖民者侵占今印度尼西亚为殖民地后,称该地为荷属东印度。
东印度公司现在还存在。
历史上的东印度公司早在19世纪就解散,印度人梅塔在2005年印度独立日又开创了新的东印度公司,他从约40名英国股东手中收购了拥有其商标和LOGO的公司,目前经营饮料食品的批发和零售业务,旗舰店里陈列着140种红茶,这也是原来的东印度公司的主力商品。
这与单纯的收购案意义不同。印度人对东印度公司的名字十分忌讳。该公司曾拥有私人军队,几乎将印度全境变成殖民地加以统治。梅塔曾说:“身为印度人,我收购了象征着统治印度的公司,这意味着创造了新的历史”。
象征着贪婪和垄断的前东印度公司也留下了巨大的遗产。那就是通过贸易将东西方的人们和文化联系在一起,带来了“全球化”的理念。去糟粕取精华,人类一直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进化。梅塔继承了有功有过的东印度公司的“功”,目标是以连接各国的贸易形式为世界作出贡献。
东印度公司距今已有400年的历史。此前一直连接着世界的“公司”,正在探索一条从垄断走向共存的道路。
东印度公司的破产不是偶然的,其原因有三:
1公司职员贪污走私成风,使公司总收入锐减。
2因公司对印度人民的横征暴敛,造成印度人民不断起义。而公司要镇压起义,就需大笔开支。这样就造成了恶性回圈,使公司陷于重重危机之中。
3东印度公司是商业垄断资本的代表,而工业资本在英国迅速发展壮大,商业资本逐渐失去了它往日的地位。这点,也是公司垮台的最主要原因。
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行政管理成为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原型。1813年公司的垄断地位被打破后公司渐渐脱离了贸易业务。1857年印度民族起义后公司将它的管理事务也交付给了英国政府,印度成为英国的一个直辖殖民地。1860年代中,公司在印度的所有财产交付政府。公司仅帮助政府从事茶叶贸易(尤其是与圣赫勒拿岛)。《东印度公司股息救赎法案》生效后公司于1874年1月1日解散。《泰晤士报》评论说:在人类历史上它完成了任何一个公司从未肩负过,和在今后的历史中大概也不会肩负的任务。
在1987年,有咖啡商人成立了一间名为「东印度公司」的有限公司,并于1990年申请以原东印度公司的纹章作为自个的商标。但专利局则指「使用这个纹章的公司不可以称呼自个为「东印度公司」,但到了1996年,该公司更为自个成立了网站。该公司现时仍以「东印度公司」的名义售卖圣赫勒拿岛的咖啡,并有出版一本介绍东印度公司历史的书。但是要注意的是,尽管该公司声称成立于1600年,但它与原公司在法律上完全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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