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妾是什么意思

老虎挂念珠2023-05-01  35

臣妾

(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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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妾,西周、春秋时对奴隶的称谓。男奴叫臣,女奴叫妾。《书·费誓》:“逾垣墙,窃马牛,诱臣妾,汝则有常刑。”亦作为所属臣下的称谓。《左传·僖公十七年》:“男为人臣,女为人妾。”

又指“臣的妻妾”。乃是低阶级对高阶级谈论到自己妻妾时所用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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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又称姨太、陪房,亦有二奶﹑小老婆等俗称,是中国传统一夫多妻妾制下的产物,在其他东方国家(如东亚、印度、阿拉伯世界)也有或曾有过类似存在。其在中国的合法性止于中华民国建立,在香港和澳门等地亦是合例所禁止的,否则是犯上了通奸罪(指与他人妻或他人夫有染)、重婚罪(指一男数娶或一女数嫁)。在现代社会,一个男子有多个妻子的情况下,第一个妻子被视为正室,其它的被视为妾(在古时则不然,妻妾的名位决定于其家族的社会地位及通婚的时机)。

也作为女子对自己的谦称,类似于男人自称的“仆”。

1、古称年轻女奴。

2、古代妇人谦称自己。

3、旧时谦称己妾。

4、指妾。以与妻相对为小,故称。

妾,又称姨太、陪房,亦有二奶、小老婆等俗称,主要指一夫多妻制结构中,地位低于正妻的女性配偶。是中国传统一夫多妻制下的产物,在其他东方国家(如东亚、印度、阿拉伯世界)也有或曾有过类似存在。也作为女子对自己的谦称,类似于男人自称的“仆”。

妾-《说文》:“妾,有辠女子,给事之得接于君者。从䇂(qiān),从女。《春秋》曰:‘女为人妾,妾不娉也。”妾,作为名词,指女奴,或旧时男子在妻以外娶的女子,上流社会的正妻也自称妾。作为动词,谓役使如女奴,或娶为小妻。

贱妾(1)位次低下的姬妾。(2)古代妇女谦称自己。

问题一:妾和妻在地位上有什么区别 妻子是由夫家的父母之命决定的,而妾则完全是丈夫的喜好决定,家族通常不干涉。因此丈夫对于妾在家庭的一切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常说,一个人只需要对掌握他命运的人物负责,对妻子而言,丈夫不是决定妻子的最重要因素,妻子的地位也不是由丈夫给予的,娶妻休妻都有严格的宗法制度要求,由不得丈夫胡来,因此妻子对于丈夫可以不邀宠,甚至基本不理睬。我们常常看到影视作品里面丈夫对于妻子恨得牙痒痒却又毫无办法就是这个道理,说到底,丈夫不是妻子地位的决定性因素。但妾却不同,妾的一切可以说都是丈夫赐予的,对于妾来说,丈夫就是她在这个家庭的一切,所以小妾对丈夫无一不是使出千般手法,百般讨好,曲意奉承,总之对于妾而言,让丈夫高兴比什么都重要。因为丈夫是决定妾生活好坏,地位高低,甚至生死存亡的最重要的因素。这个绝非夸张,历史上杖毙小妾的大有人在,但杖毙妻子的却寥寥可数。再说,丈夫纳妾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愉悦,所以在自己可以自由选择的情况下,当然会选让自己中意的女子为妾了。所以我们常说“妻不如妾”决不是指地位的差距,而是在丈夫心中的宠爱程度。偏爱小妾几乎是一种必然,因为妻不是自己选的,而妾一定是自己中意的。

再来看妾与妻的关系。再强调一次,宠妾压主的事情,如果严格的按照宗法制度和法律的规定,这个妾是可能被杖毙的。因为妻和妾实质上是一种主仆关系。妾压妻就是以下犯上,不仅仅是家庭矛盾的问题,而是奴才冒犯主子的问题,这个在古代伦理中绝对是大事,因而通常情况下只有虚构的影视作品里才能存在。具体来说,妻子是可以和丈夫相提并论的,夫妻是一种配偶伴侣的关系,根据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丈夫是家庭在外部事务中的主事者,妻子就是家庭内部事务的决定人。因此妾的一切妻子都可以插手,因为这些都属于内务问题,是宗法保障的妻子的权力范围,放大了来看,连皇帝宠幸妃子(实质是妾)也必须得到皇后(实质是妻)的许可,这就可想而知妻子在家庭内部事务的话语权有多重了。其实想想道理也很简单,妻子的作用某种程度是维护家族与家族姻亲的纽带,妻子地位的动摇往往是会影响家族外部势利的消长,而妾不过是丈夫的一个玩物,对于家族可有可无,这种地位两者又如何能平等呢。当然这里也要说明一下,这些都是指按照宗法制度的标准,实际上很多男人因为枕头风的关系无视礼法,宠信小妾,冷落妻子也是很正常的。但是妾对妻子却绝不能这种逾制的行为,不仅如此,对于两者之间的具体相处也有明确的规定,如小妾必须每天向妻子请安,妻坐下时,妾只能站着,即使妻赐座,也只能做半边 之类的,这里就不累述了。

再说妾家与夫家的关系。我们知道妻家和夫家是一种姻亲关系,这种在古代实际上就是互相依存的关系,所以古代屠灭三族,就是父族,母族和妻族。因而某种程度,妻家和夫家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战略盟友关系。而妾家和夫家完全没有这种关系,正如前面所说,娶妻是一种家族行为,所以娶妻要由家族来决定,而纳妾基本就是出于丈夫个人的好恶来决定,这是一种个人行为,因此家族也不会对此负责,也不会认同与妾的家族有什么联系,所以古代的连坐制度从来不包含妾族的说法就是这个道理。因而夫家是不认妾家这门亲戚的。

最后说说妾和丈夫子女的关系。首先说明的是,妾和丈夫其他女人所生子女之间基本可以认为是没有任何关系,妾没有照顾抚养这些子女的义务,这些子女也没有赡养父亲小妾的责任。两者就是同在一个屋檐下的陌路人。最重要的是妾和自己所生子女的关系,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这只是血缘上的母子关系,而不是宗法认可的母子关系,宗法上的母子关系是所有子女(无论妾生还是妻生)与丈夫嫡妻之间的关系>>

问题二:妻和妾有什么区别 妻与丈夫的地位一样,享有丈夫的一切政治权利,妾就像下人一样,妻的儿子是嫡子,有继承权,妾的儿子是庶子,基本上不可能继承家业

问题三:侍妾是什么意思?侍妾和妾在地位上有什么不同? 氏族社会时期,国中有“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时,岳家必须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说了。

再往后,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侍妾”是相比“妾”,有时意思相同,但更多情况下是更加低等的一种身份,“妾”本身还有一个名份,但“侍妾”,就是呼之即来,呼之即去的,身份比起“妾”,更加低贱。有时的陪嫁丫鬟就是被称为“侍妾”,如《红楼梦》中王熙凤的丫鬟,就是侍妾。

问题四:妻和妾有什么区别 当时的“妻”是应父母之言媒妁之约,明媒正娶过来的,是“正室”;妾则不然,不能算作正式婚配,只是“侧室”、“偏房”,不可称之为“妻”。

问题五:妻和妾的不同?偏房又是什么? 编辑本段妻与妾的区别 一个男人只能同时有一个老婆,包括皇上,同一时间也只能有一个皇后,在我们老祖宗的脑袋里,妻与妾完全是两个概念,妻就是妻,妾就是妾,不可相提并论。当时的“妻”是应父母之言媒妁之约,明媒正娶过来的,是“正室”;妾则不然,不能算作正式婚配,只是“侧室”、“偏房”,不可称之为“妻”。当时的法律虽规定不可娶二妻,却没让人不许纳妾,娶“二妻”犯法,纳“二妾”、“三妾”、“四妾”却无关紧要,虽然在本质上与“一夫多妻”没任何分别。汉字可真是妙!在明朝,甚至有法律规定“凡男子年满四十而无后嗣者得娶妾”。看看,要是你老婆肚皮不争气,生不出儿子,你即使想“从一而终”也办不到,因为要逼你纳妾。 “一夫一妻制”在古代就有法律明文规定:唐高宗《永徽律疏》中有《户婚》规定:“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就是说,你有了一个明媒正娶的老婆,还要明媒正娶一个老婆的话,要判徒刑一年,你第二个老婆家也要被判刑,只不过减轻一点罢了。所以,三妻四妾并不是说你可以娶三个老婆,而是说你老婆死了,可以再娶一个,但不能同时娶两个。否则不仅要判刑,还要强迫与二婆离婚。 虽然老婆只能娶一个,妾却可以多娶,因为“妾”不是“妻”,即使老婆死了,也不能把妾扶正。《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就是说,如果你老婆死了,你要把你心爱的小妾升为妻的话,就是触犯了刑律,一旦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 妾的地位当然不是家庭里最低等的,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就是有义务陪男主人睡觉,但只能算奴婢的身份的丫环。比如《红楼梦》里的袭人。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 在家庭中,虽然妻与妾的职责都是侍奉丈夫治内管家以及生儿育女,而且,妾对于家主来说近似奴隶,但是,对于婢女和仆人来说,妾应该是主子。然而,妾在家庭中的权利却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 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而妾的身份是奴隶;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 对于妾,丈夫可随意处置,或打骂,或遣逐,甚至把妾杀了,《唐律》、《宋律》也只是处以流刑。《清律》处罚更轻,只是“杖一百,徒三年”。但如果妾打骂丈夫,则处罚得比妻打骂丈夫严得多,“骂夫,杖八十”。如果打夫,“不问有伤无伤,俱徒一年或一年半”。 在家中,妻可以使唤妾,打骂妾,而妾不得有侵犯妻子的行为,妾犯妻与妾犯夫同罪。因此妾在宗法制家庭中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名分上是主子,实际上与奴隶无异。但是,一般来说,为夫家生育过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权利往往会随之提高。此外,视门第、家主的教养等的不同,妾的权益也因之而异,往往在妻、妾与丈夫之间产生一种微妙的关系。 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家庭中,性关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得宠与失宠时时会引发家庭矛盾,而对于妾来说,唯有性生活,她们是与妻子一样享有权利的,并且,由于负有生育的职责,她们比妻子更优越,能时常与丈夫接触共宿。但是,如果妻子不在,妾不得与丈夫通宵相守,必须在 完毕后即离去。

问题六:古代妻和妾区别在哪 妻是八抬大轿,明媒正娶,只能有一个,相对来说可以与丈夫平起平坐,妻生的儿子是嫡出;妾可以有很多,地位低于妻,妾生的儿子是庶出。(个人小见识)

问题七:古代妻和妾怎么区分她们的座位 妻坐正中,妾侧身斜签身微沾臀甚或:站立无座。

问题八:古代地位大小排序夫>妻>妾,谁可以详细解释一下是什么意思 所谓三妻四妾、妻妾成群,起初也不是后来的荒*动机,而是为了生育需求。一者,古代医疗条件不好,婴儿成活率不高,民间所谓“四六风”即婴儿生下来,很多体弱者,过不了第四和第六天。所以民间庆祝孩子诞生,往往定于满月,满月则问题不大,亲友可放心道喜;二者,产妇也因为接生条件不好,处理不了生产所带来的其他问题,所以产妇身体安全和健康保障度不高,很多妇女死于生产。三者,即便为男子,寿命也不长。农业社会,男子劳动谋生,并承担劳役、兵役等推卸不了的责任,稍有差池,便伤害生命,一家一户之男丁,或许因为一个小小的变故,即导致血脉断绝。故古人对生育十分重视,也很紧张,无后为大,绝无“丁克家庭”一说。生育周期古今相同,所以,为了保障生育及生养质量,健康地传宗接代,经济条件好的家庭,为一男配多妻,加大保障系数,于是一夫多妻兴焉。以至于制礼作乐,将其写入典籍,从皇帝开始,不同身份的男子配数额不同的女子,永为定制。虽各代有所变化,但大致意思不变。这是纳妾的原始动因。

妻子是由夫家的父母之命决定的,而妾则完全是丈夫的喜好决定,家族通常不干涉。因此丈夫对于妾在家庭的一切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常说,一个人只需要对掌握他命运的人物负责,对妻子而言,丈夫不是决定妻子的最重要因素,妻子的地位也不是由丈夫给予的,娶妻休妻都有严格的宗法制度要求,由不得丈夫胡来,因此妻子对于丈夫可以不邀宠,甚至基本不理睬。我们常常看到影视作品里面丈夫对于妻子恨得牙痒痒却又毫无办法就是这个道理,说到底,丈夫不是妻子地位的决定性因素。但妾却不同,妾的一切可以说都是丈夫赐予的,对于妾来说,丈夫就是她在这个家庭的一切,所以小妾对丈夫无一不是使出千般手法,百般讨好,曲意奉承,总之对于妾而言,让丈夫高兴比什么都重要。因为丈夫是决定妾生活好坏,地位高低,甚至生死存亡的最重要的因素。这个绝非夸张,历史上杖毙小妾的大有人在,但杖毙妻子的却寥寥可数。再说,丈夫纳妾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愉悦,所以在自己可以自由选择的情况下,当然会选让自己中意的女子为妾了。所以我们常说“妻不如妾”决不是指地位的差距,而是在丈夫心中的宠爱程度。偏爱小妾几乎是一种必然,因为妻不是自己选的,而妾一定是自己中意的。

再来看妾与妻的关系。再强调一次,宠妾压主的事情,如果严格的按照宗法制度和法律的规定,这个妾是可能被杖毙的。因为妻和妾实质上是一种主仆关系。妾压妻就是以下犯上,不仅仅是家庭矛盾的问题,而是奴才冒犯主子的问题,这个在古代伦理中绝对是大事,因而通常情况下只有虚构的影视作品里才能存在。具体来说,妻子是可以和丈夫相提并论的,夫妻是一种配偶伴侣的关系,根据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丈夫是家庭在外部事务中的主事者,妻子就是家庭内部事务的决定人。因此妾的一切妻子都可以插手,因为这些都属于内务问题,是宗法保障的妻子的权力范围,放大了来看,连皇帝宠幸妃子(实质是妾)也必须得到皇后(实质是妻)的许可,这就可想而知妻子在家庭内部事务的话语权有多重了。其实想想道理也很简单,妻子的作用某种程度是维护家族与家族姻亲的纽带,妻子地位的动摇往往是会影响家族外部势利的消长,而妾不过是丈夫的一个玩物,对于家族可有可无,这种地位两者又如何能平等呢。当然这里也要说明一下,这些都是指按照宗法制度的标准,实际上很多男人因为枕头风的关系无视礼法,宠信小妾,冷落妻子也是很正常的。但是妾对妻子却绝不能这种逾制的行为,不仅如此,对于两者之间的具体相处也有明确的规定,如小妾必须每天向妻子请安,妻坐下时,妾只能站着,即使妻赐座,也只能做半边 之类的,这里就不累述了。

再说妾家与夫家的关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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