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的思想主张主要是以下六种是:
1兼爱非攻:所谓兼爱,包含平等与博爱的意思。墨子要求君臣、父子、兄弟都要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友爱。
2天志明鬼:墨子不仅坚信鬼神其有,而且尤其认为它们对于人间君主或贵族会赏善罚暴。
3尚同尚贤:尚同是要求百姓与天子皆上同于天志,上下一心,实行义政。尚贤则选举贤者为天子国君。
4节用节葬:节用是墨家非常强调的一种观点,他们抨击君主、贵族的奢侈浪费,尤其反对儒家看重的久丧厚葬之俗。
5非乐:墨子把音乐作为享乐的部分,认为统治者欣赏音乐,占用了治理国家的时间,老百姓欣赏音乐也要占用劳动生产的时间,而且浪费资源,有碍天下进步,否定对音乐于人们的调节作用,因此要废除音乐。
6非命:墨子主张“天志”,但是又主张“非命”。
他认为强调“命”的危害性很大,如果相信天命的学说并用以指导行动,则王公大人必然懒于断案和治理政事,卿大夫必然懒于治理官府,农夫必然懒于耕种田地,妇女必然懒于纺纱织布,其结果必然是天下大乱,社会财富必然不足。
二、兼爱的要义
墨子的兼相爱主张,其精神与儒家的“仁爱”及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泛爱众而亲仁”(11),“博施於民而能济众”(12)的爱己爱人的精神却是极相 似的。因此,韩愈说:“孔子泛爱亲仁,以博施济众为圣,不兼爱哉?”(13)就连批评墨子的“兼爱”主张为“无义”“是禽兽也”(14)的孟子也说过: “君子所以异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15)孟子所谓:“爱人者人恒爱 之”,与墨子所谓:“夫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16)意义也没有不同。孟子又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17)这也和墨家爱己爱 人的兼爱主张一样。
不过,我们要注意的是墨子的兼爱主张乃视人如己,彼此没有差等地相爱,也无远近亲疏之别。因此在这一点上,与儒家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种由亲及疏,由 近及远的主张,实行起来是有所不同的。墨子在解释如何实行兼相爱的主张时说:“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18) 其意是认为人类都应该视人如己。这种兼爱的精神是极其伟大的,是非常真诚的。
我们且先来看墨子如何爱己。他说:“爱己者,非为用己也。不若爱马。”(19)在墨子看来,爱己并不等同爱马,因为爱马是带有想利用它的那种动机存在,那 是别有居心,不怀好意的爱。而爱己却没有像爱马那样别有居心。墨子既说爱人若爱己,那麽,爱别人也应该像爱自己一样的真诚而又没有居心了。他又说“爱人不 外己,己在所爱之中。”(20)“兼爱相若,一爱相若。”(21)意思是指自己和别人是没有差等的,爱别人要和爱自己一样,自己只是所爱的众人中之一人而 已。爱自己如何,爱众人也应该相同。而且,爱人既是没有甚麽不良的居心,当然也不会是为了名誉。因此《大取》篇里说:“爱人非为誉也。”
(22)
虽然墨子认为讲兼爱的人不应该别有居心,例如不应该对自己所爱的人加以利用等。不过他也指出,兼相爱是能够带给大众利益的。带给大众利益,那是最有意义的 事。就因为如此,他认为“兼相爱”的学说是非常有价值,应该大力提倡的,以期达到“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23)因为他所说的利是为“最大多数的” 人而带来的“最大幸福”,不是“自私自利”的“利”(24),或害人利己的利。这种为众人而带来的利,不但不是坏事,而且还是好事;不但不应该受到排斥, 而且还应该受到赞许。但是如果一种行动所带来的利益只是利及个人或少数人,而对众人都有不利的话,那就不是墨家所谓的“利人”的真谛了。因此《大取》: “为赏誉利一人,非为赏誉利人也。”(25)
墨子既以兼爱为“有利於天下”,因此他就想尽办法去推行兼爱学说,来为天下苍生谋利谋幸福。这正是墨家那种爱人精神的反映,同时也是墨家学说的最可取之 点。墨家既以这种爱人爱己,利人利己的主张为依归,因此,凡是利一己而不利众人的做法,都是违反了他们的兼爱主张。为了众人的利益,当私利和兼爱或公利有 所冲突时,墨家认为私利绝对是要加以制止的;大搞私利的人是应该受到制裁的。
这种既讲兼爱又要制裁那些损人利己的人的做法,当时一定受到人们的质疑,或甚至有人评为互相矛盾吧。因此墨家针对这一点,曾经极力加以说明。《小取》篇云:
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获之亲,人也。获事其亲, 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船,木也。入船,非入木也。盗人,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 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世相与共是之。若若是,则是盗人,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他。杀盗人,非杀人也。无难矣,此 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无也(他)故焉,所谓内胶外闭与心毋空乎?内胶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26)
这一段文字,是在说明杀盗非杀人的道理。我想,墨家的主要意思是说,盗贼为私利而害人,违反了兼爱利人的原则,因此该杀。可是,盗也是人,为甚麽说“杀盗 非杀人”呢?为了要解答这个问题,墨家特别强调了坏人与一般人的异点,认为坏人不讲兼爱,只重私利而不注重众人的幸福,不合“人”的标准,因此,只是徒具 人形的动物,杀了他们,并未违反兼爱的原则,甚至还可以说不是杀“人”。
墨者记录这段话所用的语言,极容易令人误解。尤其是“白马,马也”及“盗人,人也”,“杀盗人,非杀人也”等语更是如此。所以对这几句话,似有必要加以说明。所谓“白马,马也”,若用白话来写,就是“白马是马”。
这句话里的白马与马,只强调其共相。“是”这个系词只是表示涵摄关系。白马与一切的马虽不能全同,但白马却是马的一类,因此,白马可以涵摄於马内。“盗 人,人也”,或“张三,人也”,也正与“白马,马也”相同,都是涵摄关系。这种涵摄关系大概就是墨家所指的“是而然者也”。
至於“杀盗非杀人也”,用白话写出来就是“杀盗匪不是杀人”,或“杀盗匪不等於杀人”。这句话强调的是盗匪与一般“人”行为上的差异。“杀盗匪不是杀人” 的“是”这个系词,在这里表示相等的意思,可以用“等於”或数学上的等号(即“=”)来代。“是”用作相等的意义时,主词与谓语可以互换,例如:“墨子是 墨翟”及“汉默帝是刘协”也可写作“墨翟是墨子”及“刘协是汉献帝”。
因此,在这种用法之下,“盗”匪就不等於所有的“人”,尤其是不等於那些讲兼爱与利人的“人”。这种情形大概就是墨家所谓的“是而不然者也”。因此,墨家 才有“杀盗人,非杀人也”之语。基於“杀盗人非杀人”的理论,那麽,杀一人也非杀全人类了。所以《大取》篇里说:“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人以利天下也。” (27)
现在让我们撇开语法问题,再回头来讨论墨子的兼爱思想。墨子提倡兼爱,既是要为最大多数的人谋求最大的幸福,以达致“兴天下之利”及“除天下之害”,而且 认为如果少数人的好处和大多数人的好处互相抵牾时,一定要照顾多数人的好处,那麽杀了那些只为私利,不讲兼爱,处处损人利己的盗匪或坏人,当然是没有甚麽 不对的。
有时候自己的利益与众人之利有冲突,墨家甚至还认为应该自我作出牺牲,以成全众人之利,要懂得如何於“害之中取小”及“利之中取大”(28)。因此,《大 取》篇里说:“杀一人以存天下,非杀人以利天下也;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存天下也。”(29)这种牺牲小我的精神正与孟子的“舍生取义”相同。
不过,儒家和墨家对“义”与“利”的看法却有不同。儒家将“义”和“利”看成是对立的,认为凡有所私,讲财利即是“利”。既然如此,君子是不应该讲“利” 了。所以,孔子说:“君子喻於义,小人喻於利。”(30)孟子回答梁惠王之问时也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31)可是,照墨家的看法,所谓 “利”,也就是“利”,所以《经上》里说:“义,利也。”:“忠,以为利而强君也。”“孝,利亲也。”“功,利民也。”(32)可见墨子所谓的“利”,不 是拍自私自利或财利之“利”,而是指行为上为人带来好处的“利”。
墨家在推行“兼爱”,“利人”及“去私”的学说当儿,有时竟连自己都得作出牺牲,自己的亲属自然也就不能免此。《吕氏春秋·去私》篇即曾记载墨者腹(黄+享)为公忘私的故事,兹录之於下:
墨者有钜子腹(黄+享)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之以此听寡人也。”腹(黄+享)对曰:“墨者之法 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黄+享)不可不行墨子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 之。(33)
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正可表现出墨家兼爱利人,大公无私的伟大精神。由这一则故事,我们同时还可以见出墨者是说得到又做得到的人,他们并不是一些只会坐而言之,却不能起而行之的理论家而已。
翻译为:所以圣人既然是治理天下为职业的人,怎么能不禁止互相仇恨而劝导相爱呢,原文节选如下:
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亡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
故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恶得不禁恶而劝爱!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故子墨子曰:“不可以不劝爱人”者,此也。
译文:
假使天下的人都相亲相爱,国家与国家之间互相不再攻伐,家族与家族之间不再侵害,没有了强盗与贼寇,君臣父子之间都能孝敬慈爱,像这样,天下就治理好了。
所以圣人既然是治理天下为职业的人,怎么能不禁止互相仇恨而劝导相爱呢?因为天下相亲相爱就能治理好,相互仇恨就会混乱,所以我们老师墨子说:“不能不劝导爱别人。”道理在此。
扩展资料:
中国战国时期墨子的主要思想。
墨子以兼爱为其社会伦理思想的核心,认为当时社会动乱的原因就在于人们不能兼爱。他提倡“兼以易别”,反对儒家所强调的“爱有差等”的观点。他提出“兼相爱,交相利”,把兼爱与实现人们物质利益方面的平等互利相联系,表现出对功利的重视。
墨子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攻等主张均以兼爱为出发点,他希望通过提倡兼爱解决社会矛盾。兼爱以天志为源头,引导出天爱万物,养万物,包容万物。得出人也该爱万物,养万物,包容万物,把你看成我,你是我,我是你,而我会如何。
这是孟子评论墨家的“兼爱非攻”时说的。
出自《孟子·梁惠王上》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第一个‘老’字是动词‘赡养’、‘孝敬’的意思,第二及第三个‘老’字是名词‘老人’、‘长辈’的意思;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第一个‘幼’字是动词‘抚养’、‘教育’的意思,第二及第三个‘幼’字是名词‘子女’、‘小辈’的意思;两句中的‘及’都有‘推己及人’的意思。
整句话的意思是“在赡养孝敬自己的长辈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亲缘关系的老人。在抚养教育自己的小辈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孩。”
爱人若爱其身。《墨子》中说:“爱人若爱其身”,意即关心别人要像关心自己一样。试想,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像爱自己一样去爱别人,这世界还会有战争,仇怨吗?这句话教育我们要关爱他人。
墨子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农民出身的哲学家,墨子创立了墨家学说,与儒家并称“显学”。
原文: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视父兄与君若其身,恶施不孝?犹有不慈者乎?视弟子与臣若其身,恶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犹有盗贼乎?故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身若其身,谁贼?故盗贼亡有。
墨家主张的兼爱的意思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相爱,非攻是:反对侵略战争,节用是:推崇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明鬼是:重视继承前人的文化财富,天志是:,掌握自然规律。它的社会伦理思想以兼爱为核心,提倡“兼以易别”,反对儒家所强调的社会等级观念。它提出“兼相爱,交相利”以尚贤、尚同、节用、节葬作为治国方法。
孔子代表一些传统的力图通过周礼的改良等方式来安定社会的统治者的思想,而墨子反映的是处于社会下层民众的观点。
儒、墨两家虽然都提倡“仁“,但是两家“仁“的含义却是各不相同的。儒家的“仁“,虽然也主张“爱人“,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从政治角度考虑,对统治阶级来说,是要调和其内部矛盾;而对被统治者来说,表面上的爱,是为了劳动者为统治者卖力。从执行的现实操作角度考虑,儒家的“仁“,是受着宗法制的制约,内容强调血缘关系,领导关系,先后关系“亲亲、尊尊、长长”的区别。墨家主张的“仁“,是“兼相爱,交相利”,是要利益的爱。这是一种普遍的爱,是理想化了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平等关系。孟子因此批评墨家的“兼爱“是“爱无差等“。
儒、墨两家都提倡“义“,然而两家“义“的含义也各不相同。儒家往往把“义“与“利“对立起来,而墨家则认为“义“与“利“是合一的,而且还认为与“兼相爱“是密不可分的。
“天命“论与“非命“的对立。儒家认为人的长寿或短命、贫穷或是富贵、国家治乱与安危等等,都是由天命决定的,是不可改变的。墨家否定儒家的这种“天命论“,而主张“非命“,重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奋发图强,“不敢怠倦“。
不重鬼神与“明鬼“的对立。墨家虽然主张非命,却又不是无神论者。墨家相信鬼神,主张“明鬼“。这与不重鬼神的儒家也是对立的。孔子虽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鬼神,但是他主张“敬鬼神而远之“。又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并“不语怪、力、乱、神“。因此,他确实怀疑鬼神的存在,至少也是不重视鬼神的。
“厚葬“与“节葬“的对立。儒家从贵贱有别出发而重视礼仪。特别是古代“厚葬“、“久丧“的礼仪,为儒家所维护和提倡。墨家则反对“厚葬“、“久丧“,而主张“节葬“、短丧。其出发点是节约社会财富,因为“厚葬“、“久丧“会造成“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的后果。
重乐与“非乐“的对立。儒家不仅重礼,而且重乐,孔子教授弟子的“六艺“之中就包了“乐“。“乐“与“礼“是相辅相成的,对于维护等级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音乐也是一种在精神上抒发感情的活动与享受,但也应该有所节制。不仅贵族享受,还要像孟子主张的那样“与民同乐“;而墨家主张“非乐“,反对音乐享受。他认为享受音乐要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影响从事国家的管理和参与生产劳动。因此他得出结论:要想“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就必须要禁止音乐。
“正名“与“取实与名“的对立。在名实观上,儒、墨两家也是对立的。儒家主张“正名“,是要按照周礼的等级名分来匡正当时实际上已经变化了的“名“、“实“关系,其着重点是“名“,而不是“实“;墨家则相反,主张“取实为名“,其着重点是“实“,而不是“名“。
主张兼爱非攻的人是墨子。
墨子是墨家学说的创立者,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命”“非乐”“节葬”“节用”等观点。
以兼爱为核心,以节用、尚贤为支点,创立了以几何学、物理学、光学为突出成就的一整套科学理论。墨家在先秦时期影响很大,与儒家并称“显学”。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有“非儒即墨”之称。
兼爱非攻
墨子的“非命”“兼爱”之论,和儒家“天命”“爱有等差”相对立,认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要求“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其中不少具有朴素唯物主义思想。
所谓兼爱,包含平等与博爱的意思。墨子要求君臣、父子、兄弟都要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友爱,爱别人就像爱自己,并认为社会上出现强执弱、富侮贫、贵傲贱的现象,是因天下人不相爱所致。他反对战争,要求和平。
百度百科-墨子
墨子的学说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兼爱非攻
所谓兼爱,包含平等与博爱的意思,与儒家的博爱(“亲亲有术,尊贤有等”)相反墨子要求君臣、父子、兄弟都要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友爱,“爱人若爱其身”,并认为社会上出现强执弱、富侮贫、贵傲贱的现象,是因天下人不相爱所致同时,墨子也看到春秋战国时期,最大的弊病就是战争,因此,从兼爱的思想中,引申出了非攻兼爱非攻是墨子最著名的思想
天志明鬼
宣扬天志鬼神是墨子思想的一大特点墨子认为天之有志——兼爱天下之百姓因“人不分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天之爱民之厚",君主若违天意就要受天之罚,反之,则会得天之赏墨子不仅坚信鬼神其有,而且尤其认为它们对于人间君主或贵族会赏善罚暴墨子宗教哲学中的天赋人权与制约君主的思想,是墨子哲学中的一大亮点
尚同尚贤
尚同是要求百姓与天子皆上同于天志,上下一心,实行义政尚贤则包括选举贤者为官吏,选举贤者为天子国君墨子认为,国君必须选举国中贤者,而百姓理应在公共行政上对国君有所服从墨子要求上面了解下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赏善罚暴墨子要求君上能尚贤使能,即任用贤者而废抑不肖者墨子把尚贤看得很重,以为是政事之本他特别反对君主用骨肉之亲,对于贤者则不拘出身,提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主张
节用节葬
节用是墨家非常强调的一种观点,他们抨击君主、贵族的奢侈浪费,尤其反对儒家看重的久丧厚葬之俗,认为久丧厚葬无益于社会认为君主、贵族都应象古代三代圣王一样,过着清廉俭朴的生活墨子要求墨者在这方面也能身体力行
非乐
墨子极其反对音乐,甚至有一次出行时,听说车是在向朝歌方向走,立马掉头他认为音乐虽然动听,但是会影响农民耕种,妇女纺织,大臣处理政务,上不合圣王行事的原则,下不合人民的利益,所以反对音乐
非命
墨子反对儒家所说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认为这种说法“繁饰有命以叫众愚朴之人”墨子看到这种思想对人的创造力的消磨与损伤,所以提出非命
统治思想
墨子哲学思想的主要贡献是在认识论方面 他以 “ 耳目之实 ”的直接感觉经验为认识的唯一来源,他认为,判断事物的有与无,不能凭个人的臆想,而要以大家所看到的和所听到的为依据墨子从这一朴素唯物主义经验论出发,提出了检验认识真伪的标准,即三表:“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 ,“废(发)以为刑政 ,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墨子把“事” 、“实”、“利”综合起来,以间接经验、直接经验和社会效果为准绳,努力排除个人的主观成见在名实关系上,他提出“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的命题,主张以实正名,名副其实墨子强调感觉经验的真实性的认识论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他曾以有人“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为理由,得出“鬼神之有”的结论但墨子并没有忽视理性认识的作用,墨家学派创建了中国第一个逻辑思想体系 一种观点认为,墨子世界观中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矛盾一方面他强调“非命”、“尚力”,认为决定人们不同遭遇的不是“命”,而是“力”另一方面,墨子又肯定“天志”和“鬼”的作用他把“天”说成是有意志的人格神,宣扬“顺天意者”,“必得赏”;“反天意者”,“必得罚”他认为“兼相爱,交相利”就是“顺天意”,“别相恶,交相贼”就是“反天意” 但另一种观点认为,“非命”与“天志”体现了墨子“天人之辩”强烈的思维张力,在墨子宗教哲学里,天志兼爱而不不制天命,天道酬勤,天喜欢自强不息的人 墨子在政治上提出了 “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兼以易别”是他的社会政治思想的核心,“非攻”是其具体行动纲领他认为只要大家“兼相爱,交相利”,社会上就没有强凌弱、贵傲贱、智诈愚和各国之间互相攻伐的现象了他对统 治者发动 战争带 来的祸 害以及平常礼俗上的奢侈逸乐,都进行了尖锐的揭露和批判在用人原则上,墨子主张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主张“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他还主张从天子、诸侯国君到各级正长,都要“选择天下之贤可者 ”来充当; 而人民与天子国君,则都要服从天志 ,发扬兼爱,实行义政,否则,就是非法的,这就是墨子广为人知的主张“非攻,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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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兼爱、非攻、天志、明鬼、礼乐是墨家的主要思想全部的内容,包括:兼爱、非攻、天志、明鬼、礼乐是墨家的主要思想、墨家兼爱非攻的主张、兼爱非攻翻译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