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2、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同的,还需要同时填写《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情况》表、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或者《临时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以上两表,名称可能略有差别);3、填写完上述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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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住证》办理使用指南
外地户籍来京人员可以申请《北京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
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申请《居住证》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居住时间证明、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以及(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连续就读证明)三项材料之一的。
通过“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提供网约申领居住证办理服务。也可通过“北京通”APP或“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进行办理。如日常不使用智能手机或不方便申领电子证照人员,可到居住证办理窗口申请。
经审核在8个工作日内核发电子居住证。
来京人员使用智能手机下载“北京通”APP,登陆后点击首页“全部电子卡证”,即可查看,展示电子居住证。
首先,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其次,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同的,还需要同时填写《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情况》表、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或者《临时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以上两表,名称可能略有差别);最后,填写完上述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外地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居住证》,房(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作废,《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居住证》。
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居住证》交回派出所。外地人员遗失《居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当地的居委会或是街道办、派出所都可以。
1、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
2、准备两张白底照片(1寸);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
5、大概一周左右能出来。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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