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理藩院是清朝统治蒙古、回部及西藏等少数民族的最高权力机构,也负责处理对俄罗斯的外交事务,清于崇德元年即1636年,设蒙古衙门,三年六月,改称理藩院,属礼部,顺治元年,改置尚书、侍郎,十八年,定官制同六部 ,理藩院尚书亦入议政之列,咸丰十年十二月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前 ,兼办对俄外交事务,光绪三十三年九月,改为理藩部,清亡遂废。
理藩院中国清代管理蒙古、回、藏等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
1理藩院是清朝统治蒙古、回部及西藏等少数民族的最高权力机构。也负责处理对俄罗斯的外交事务。
2理藩院六司分掌爵禄、朝贡、定界、官制、兵刑、户口、耕牧、赋税 、驿站、贸易、宗教等政令。理藩院所辖,先后尚有内馆、外馆、蒙古学、唐古特学、托忒(卫拉特)学、俄罗斯学,木兰围场、喇嘛印务处,则例馆等机构。此外还派司员,笔帖式等常驻少数民族地方,处理特定事务,定期轮换。
让理藩院分理对俄外交事务,体现了清政府“以蒙古为长城”的安排,同时这一制度设计也与统治者的某些片面认识有关。
在清代前期,理藩院还负责部分外交事务,主要是兼管位于西、北两个陆地方向的与清朝相邻国家的外交事务。其中,处理和俄国的关系是理藩院外交事务的重要内容。
概括地说,理藩院管理对俄事务主要包括3个方面,即协调两国的外交关系,负责两国的贸易往来,管理在北京的俄国人员。
协调两国的外交关系。一方面,安排俄使团入境事宜,就主权问题进行严正交涉。顺治十三年(1656年),俄国派遣巴依科夫使团到达北京。这是俄国使节首次到达清朝首都,清政府派理藩院官员负责接待。由于当时中俄在礼节问题上无法协调,并且俄国没有停止对中国黑龙江地区的侵扰,故而清政府对使团予以遣返。这一事件标志着清朝与俄国外交往来的开始。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针对俄国对中国东北黑龙江流域的侵略由黑龙江上游扩展到中下游地区和额尔古纳河东岸的行径,康熙令理藩院具文俄国,要求予以解释。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俄国派出以伊台斯为首的使团前来中国。使团在中国的一切活动均由理藩院安排。理藩院官员多次接见伊台斯,并就划分中俄边界问题、俄国来华使团人数问题阐述了清政府的立场。另一方面,就涉及双边利益的问题进行沟通。比如,雍正元年(1722年),理藩院致书俄国办理逃民事务的使臣劳伦特·朗克,就两国之间的逃民问题进行协商。
负责两国的贸易往来。17世纪中后期,俄国商人开始经由西北边境到北京进行贸易。就俄国国内情况来看,当时全俄市场已经形成,商品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在这种情况之下,就迫切地要求扩大与外国的商品贸易交往活动,与清朝通商成为一个重要的选择。清朝前期和沙俄之间主要有京师互市、黑龙江互市和恰克图互市。京师互市期间,俄国商人留在张家口外的马匹、牛羊除俄国人自己看管外,清朝理藩院还要派遣司官一人前去照料;黑龙江互市规模比较小,以土产交易为主,因此理藩院只是委派当地官员巡视,并命其于每年7月将情况上报;恰克图互市地点最初设在库伦(今乌兰巴托),后移至恰克图,清朝从理藩院司官当中委派一人在此任监视官。
管理在北京的俄国人员。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之前,俄国在北京的人员近百人,主要是在雅克萨战争前后被清军俘虏、招降或者主动投降的,居住在东直门内胡家圈胡同。他们将康熙赏赐的一座庙宇改为东正教教堂。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这个教堂被俄国托博尔斯克区主教伊格命名为“圣尼古拉教堂”,后被称为“俄罗斯北馆”。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俄国的东正教“北京传教士团”到达北京,就居于此处。雍正六年(1728年),中俄签订《恰克图条约》,其中规定俄国每届可以派遣教士4人来北京传教,由清朝理藩院提供食宿。后俄国传教士来北京住南馆(位于北京东交民巷),理藩院负担部分生活费用。此外,理藩院还要管理俄国派遣来北京学习的学生。
清政府为何让理藩院分理对俄外交事务呢?一般而言,礼部负责东、南两方的国家,而理藩院负责西、北两方,这样做实际上是考虑到俄罗斯是西北方向唯一一个与清朝蒙古各部相邻的国家,而且俄罗斯与蒙古诸部存在着相当多的联系,因而,清廷在具体的部门分工上就将处理对俄事务的任务交给了理藩院。清廷将对俄事务与对蒙古事务一并考虑,有着“以蒙古为长城”的打算,同时,因为中俄两国的外交文书通常都要翻译成蒙古文,故而将对俄事务划给理藩院办理可以提高办事效率。清朝的这一制度设计也与统治者的某些片面认识有关。顺治皇帝认为俄国是“未沾教化”之国,雍正皇帝也认为其是“外藩小国”。正是由于统治者的这种误解,从开始外交接触时起,清政府就命理藩院处理对俄事务,雍正年间又以条约的形式将这一安排固定下来。这种认识对中国日后的对外关系(包括对俄关系)转型构成了巨大阻碍。
理藩院
清代管理蒙、回、藏等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清以前历代封建王朝对于少数民族事务的管理,只设官员兼管,不设专署。清于崇德元年(1636)设蒙古衙门,由承政、参政主管;三年六月,改称理藩院,属礼部。顺治元年(1644),改置尚书、侍郎;十八年,定官制同六部,理藩院尚书亦入议政之列。设录勋、宾客、柔远、理刑四司。雍正时定以王、公、大学士兼理院事。乾隆改设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前,兼办对俄外交事务。光绪三十三年(1907)九月,改为理藩部,清亡遂废。
理藩院初掌蒙古事,随着清廷全国政权的建立,更为总管蒙古、西藏、新疆等各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构。清统治者通过理藩院实施对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康熙二十六年(1697),修定《理藩院则例》,用法规固定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各项措施。以后,乾隆、嘉庆、道光、光绪年间又四次校修。
理藩院六司分掌爵禄、朝贡、定界、官制、兵刑、户口、耕牧、赋税、驿站、贸易、宗教等政令。另有司务厅、银库、饭银处、当月处、督催所及满、汉、蒙、俸四档房掌衙署日常事务。理藩院所辖,先后尚有内馆、外馆、蒙古学、唐古特学、托忒学、俄罗斯学、木兰围场、喇嘛印务处、则例馆等机构。此外还派司员、笔帖式等常驻少数民族地方,处理特定事务,定期轮换。
理藩院的历史作用
首先,理藩院执行了清代比较成功的统治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清朝是我国少数民族——满族建立起来的封建王朝。鉴于明末对周边地区无力顾及的历史教训,清朝统治者,特别是清前期的封建帝王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极为重视。他们把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居住的广大地区看成是统治中原的“屏藩”,认为“摇惑我外藩”,就是“坏我屏垣”,就会使“疆圉”“不靖”,而“边境一日不宁,内地之民一日不得休息”,这势必要危及到全国统治的稳定性。正是基本这种认识,康熙帝在位61年总结了大量的统治西、北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经验。他认为,统治西、北边疆地区的宗旨在于“治之得其道”。他特别指出要加强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针对这些地区少数民族的贡物他曾议论:“贡物何足珍贵,正鉴其诚敬之心耳”。为了表示对统治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视,康熙还把“柔远能迩”当做“敬天法祖”的实际内容写入遗诏中,令后代子孙永志不忘。雍正帝即位后,亲自为理藩院书写匾额:“宣化遐方”,并在统治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中提出要“从俗从宜,各安其习”。乾隆皇帝当政时期,尽管他认为“驾驭外藩之道,示之以谦则愈骄,怵之以威则自畏”,从而采用了“宽猛互济”、“恩威并用”的方针,但同时也仍然主张“从俗从宜”、“不易其习”。总之,清代前期统治西、北边疆地区,实际上是采用了“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方针。
其次,理藩院促进了清代前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在17世纪中叶,理藩院的活动保证了清朝的顺利入关,对清朝统一全国起了促进作用。由于明朝腐败导致的中央政权力量削弱,我国17世纪中叶陷于分裂状态,这种分裂在当时并不是一种值得称颂的现象。一方面,因为这种分裂战争连绵不断,人民流离失所,社会经济遭到破坏。另一方面,当时西方资本主义势力已经东来,沙俄也时刻窥伺我国北部的大好河山。如果分裂形势继续下去,就可能给这些侵略势力以可乘之机。所以,尽快恢复统一,不仅有利于国内各民族人民的休养生息,符合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要求,而且对于抵抗西方殖民主义势力和沙俄侵略势力也有着重要意义。历史证明,统一的历史使命由清朝承担了。清朝所以能承担这一重任,除了别的因素外,漠南蒙古已经成为它的可靠后方和重要的借助力量是重要原因之一,而这与理藩院有密切关系。理藩院设立后四个月,其官员就往察哈尔、喀尔喀、科尔沁诸部“稽户口,编牛录,谳庶狱,禁奸宄”。仅一个月就编成了牛录,造好了甲士清册。这既稳定了漠南蒙古的社会秩序,也为清朝提供了兵源。理藩院设立后八年,清朝入关,漠南蒙古诸部纷纷率师相从。同时,在清朝入关之际,理藩院及时地把清军入关和进占北京情况通知漠南蒙古各部,使他们时刻有所准备。虽然,清军入关后在统一过程中使用了残酷的暴力,对社会经济发展一度造成影响,但是,清朝统一全国的历史意义是无论如何不能抹煞的。
清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多民族统一国家得到空前发展和巩固的时期。有清一代,维护国家统一的力量与形形色色的分裂势力曾进行长期斗争。在这些斗争中,理藩院充分发挥了维护统一的作用。有些前已述及。又如,康熙二十五年(1686)三月,当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札萨克图两汗发生冲突后,理藩院尚书阿喇尼亲往喀尔喀七旗莅盟,竭力促使他们“尽释旧怨”而“交相揖睦,共享升平”。这年八月,阿喇尼又召集喀尔喀两翼汗传达康熙圣谕,令其“同归于好”。当噶尔丹发动内乱、喀尔喀蒙古各部率众南奔时,理藩院立即将情况上奏康熙帝,并负责安排喀尔喀蒙古各部生计。正是在理藩院组织安排下,通过多伦会盟,我国北部边疆很快出现了安定局面。康熙皇帝说:“昔秦兴土石之工,修筑长城。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固。应当说,这种北部边疆的坚固状况与理藩院的作用是分不开的,这又为彻底粉碎噶尔丹内乱、抵御沙俄的扩张侵略准备了条件。
理藩院除在政治军事方面促进了清代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巩固外,还程度不同地促进了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原内地的经济交流,促进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多伦会盟之后,理藩院派遣官员去山西等地准备耒耜,帮助喀尔喀蒙古于膏腴之地种植农作物。理藩院还按照清代帝王的意志,协助组织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建立“常平仓”,贮积粮谷,以备赈济,“其收放实数”,“每年秋后造具印册报院”。仅漠南蒙古哲里木、昭乌达、卓索图3盟26旗就额存谷246100多石。雍正十二年(1734)二月,吴喇特镇国公达尔玛机里弟属下游牧地方,因风雪之灾,人畜伤损。理藩院派遣官员按户赈济,共计大小15385口,6个月时间用米72401石。在救灾过程中,理藩院官员因地制宜,在有河流的地方帮助蒙古人民造船、结网、捕鱼。此外,理藩院管理的驿站把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内地联成一体,这对西、北地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对清朝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多少起了一定作用。
我们在评价清代理藩院、基本肯定它的历史作用时,应当说明,理藩院终究是清朝阶级统治和压迫的工具。它维护的是少数民族王公贵族的利益,维护他们对各族劳动人民的剥削。西、北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劳动人民受“厚敛重徭”的剥削,被“纳之于阽危之域”,生活极为贫苦,遇有灾荒,清朝经理藩院虽有赈济,但由于上层王公们“苟且塞责”,广大劳动人民“并不得实惠”。统治阶级需要的“纳赋”、“贡徭”像两根绳索,把少数民族劳动人民紧紧捆绑住,使他们难以逃脱“重赋苛役”的苦海。因此,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劳动人民“迫于饥寒,以致离散”的现象到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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