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会有一种挠脚心的刑法

人口增长率2023-04-29  20

问题中挠脚心的刑罚确有其事,不过那是国外的一种刑罚,而非来自于中国。

来自国外的挠脚心的刑罚

这种挠脚心的刑罚就是一种笑刑,是17世纪“欧洲30年战争”期间发明的一种酷刑。

没错这是一种酷刑来的,而且说起来,还是非常的狠毒。

具体是这样的:将犯人或战俘的手脚捆得牢牢的,接着除去鞋袜使脚心裸露,在脚心上涂满蜂蜜、白糖汁或食盐,然后牵来一只山羊,让它尽兴地大舔脚心上的美味涂料。

山羊舌头具有倒刺,使得人脚心被舔后奇痒无比。一旦被舔干净刽子手立即将蜂蜜或盐水再度涂满其脚心,使山羊不停地舔,直至犯人最终大笑而死,这样,就使得受刑者奇痒难忍,无法克制,终至因狂笑致缺氧窒息而死亡。而这个过程有可能会持续2-3个小时之久,一开始还好,慢慢地就会让人笑得难受至极,后阶段更是让人感受到死亡的恐怖。

有人会想,如果只是涂上蜂蜜岂不是很快就舔完了么,舔完也可以再刷上去呀,这个刷是没了就刷。

停顿的功夫,也可以看一下犯人的反应,看你倒是招还是不招。

笑本身应该是不会致死的。但是人在大笑的过程中会引起一些其他情况的发生:

1)比如因为大笑而产生的一些部位肌肉的痉挛、咽喉部的口水呛住等一系列原因导致的缺氧二窒息。

2)产生的高血压等原因,诱发一些身体部分的隐性疾病的病变,比如心脏病或者气脑。

3)中枢神经受到刺激而猝死

笑本身是快乐的表现但是强行的促使就是刑罚了。

还别说,笑刑可能真的是挺可怕,想象一下,因为一个事很搞笑,一群人在那笑,然后根本停不下来的那种。笑了很久,好不容易都停下了,腹部隔膜那一块会发痛,吸一口气就痛那种。感觉真的能笑死人。

其他的奇怪刑罚

水刑

水刑将犯人捆绑固定住,然后脚的位置要高于头部,再用毛巾覆盖住脸,最后用水浇毛巾。据说此种刑罚能让受刑者产生“将要溺水”的感觉。

人在溺水时本能的就会呼救求生,所以在痛苦和恐惧中就会乖乖招供了。后来美军对“水刑”进行了改进,改用“冰水”浇脸或者在水里增加辣椒剂,为的就是延长“痛苦感”,又尽量降低死亡率。

明朝 - 贴加官

明朝朱元璋曾经也发明过一种不见血的刑罚,名叫“贴加官”,也叫“加官进爵”,最开始是专门为犯罪的“高官”准备的,只有皇帝赐死才能“享受”到这种刑罚。

 “贴加官”这种刑罚简单粗暴最没人性,一直以来都不属于合法律例,往往是一些酷吏喜好用此刑罚。只要几张桑皮纸和一桶水,把纸浸湿,贴附在犯人脸上,一层接着一层,一般到了5层犯人就会痛苦难耐,最后在挣扎和恐惧中憋死。

等桑皮纸干燥后,用手轻轻一揭开,活脱脱的就是一张面具,就是样子有点狰狞。

清朝时,有一位名叫赵舒翘的官员,恰逢八国联军侵犯,他主张力战,但最后清廷妥协,于是就把赵舒翘拿来抵罪求和,给他用的就是“贴加官”这种刑罚,相当残忍。

曾经还有一位网友出于好奇,用宣纸做过实验,沾湿后一层一层贴在脸上,不出所料第五层的时候眼看就不行了,还好同伴眼疾手快马上停止。

古代对犯人的惩罚很严格,各种层出不穷的刑罚也很奇葩,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古代众多刑罚中最奇葩的几种。

第一种便是坐冰块,有人要说了,这算什么刑法,在炎热的夏天,这还是消暑神器呢?可是这种刑罚经常使用的季节偏偏不是在夏天,而是在寒冷的冬天,犯人们一旦被收监在押,本就不收重视,身上的衣服也已经非常单薄。这个时候已经受不得寒冷,如果这个时候再让他们坐在冰块上,来惩罚他们,可以想象到底有多冷啊!

第二种边是水刑,这种刑法经常被用来逼供,因为他会给人极其强烈的窒息感,让犯人感觉死神就在身边,身体和精神遭受巨大的压力,很容易丧失理智,这个时候很容易就能从犯人嘴里套出话。施刑的办法就是让人头朝下按在水里,水的流向,使人产生剧烈的窒息感,大家没事的话,可以在家里面尝试一下,看看到底是什么感觉?

三种刑法是笑刑,看过这种刑罚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人是可以笑死的。笑是开心的代表,但是古代人却把它作为一种刑法,将犯人固定,然后再犯人的脚上抹上动物喜欢的东西,动物就会用舌头去舔人的脚心,犯人们就会忍不住狂笑,而且根本停不下来,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很容易窒息而亡。但同时也不得不感叹,古人们的聪明竟然能想出这些奇葩的刑法,当然,在这些刑法在现在已经很少被用。

中国古代水刑一直被视为最具折磨性的刑罚,通常在拷问或罚刑时用。受刑者被绑在一平台上,头上挂著一个水袋,水滴一小点接一小点的,很慢地下注在前额上,一直等水滴下去。大家应不难想像整个执行过程,似乎十分轻柔。其实这刑罚目的并不在於身体上的折磨,而是精神折磨,比体罚更恐怖。

刑罚的威力

由於水袋出水口非常细小,水滴滴出的时间十分慢。受刑者身处刑房,心神不由自主地集中在水滴上。因为水滴的连续不断的规律,使人能预测到下一滴水的来临,精神不禁紧张起来。每当滴完一滴便轻微获得一刻缓和,但转瞬间又回复紧张状态。时间愈长,此等大起大落的心理状态便愈差距大。另外,因长时间被绑著,动弹不得,密室幽闭症也会出现,意志强极都会有耗尽的时候。所以,这项折磨轻则使人精神精神错乱,严重的可导致疯狂或死亡。

下开始测试水刑的折磨威力。

古法测试心理专家定时用问卷调查受刑者的感觉,问卷最后一绦是「你认为自己是否仍愿意继续」,用作心理状态变化及评估。当时镜头不时拍摄到她的手脚有轻微颤动,随时间长而增加。一小时后开始眼泛泪珠,身体偶尔抽搐。未几,心理专家便作例行问卷调查,受刑者的回答已开始选择题目中的极端答案,例如她刑容感觉时已用了「Severe(极度严重的状态)」字眼。纵使这名女助手已哭声不断,但依然仍愿意继续,但心理专家跟在场人士宣布要终止了。

比较测试

其中一名男节目主,在另一类似的测试当受刑者。他的水滴器跟女助手的一样,但分别便是自如地坐在高椅背沙发上等水滴下。约三四小时后,他自动和松容地起身了。他说如不是有小解的需要,可坐更久。

结论

人的心理状态未必如我们想像般强,若意志薄弱的时候,自控能力可能减至不能想像的程度。一珠珠微不足道的小水点,威力并不在於其实质的伤害性,而在於人类的失控的个人思绪中。

个人感受

我是Discovery Channel的多年忠实观众,每天都轮流看它的分类频道的节目。当早前观看这测试项目时,比单是描述更令人心寒。促使我在看毕后数月,虽有著不少工作和学习的同时,仍决心把整个过程和体会写下来。今晚写作前先作资料搜集,一边看资料一边有抗拒感。自小已怕看折磨性的刑罚,心总会觉不安。中学时代中国历史老师对刑罚的叙述仍言犹在耳,常想忘掉它。

如套用在现今社会上,这让我领略到不要高估自己的意志,不要让自己长期沈溺在同一小事中。一个人的意志未必会在生活无忧之时锐减,但总会在万念俱灰时被消磨。无论如何,人如果拥有选择权时,要先知先觉作决定。

24种刑具

一、动物行刑

这是罗马的暴君Nero Claudius Caesar时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这些女人都是给斗兽场的狮子、豹子等野兽作为食物的。

二、割喉刑

割喉始终是古罗马所特有的刑罚,因此有"罗马刑"之称。它的要旨就是割断喉咙。与砍头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头和躯干并不分离,但这两种刑的行刑原则是一样的,因为犯人主要是由于窒息、失血过多以至脑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于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罗马的刑罚中却从未将“割喉刑”列为主要的死刑手段。

三、剖腹刑

该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开口子,导致内脏受损而死。希腊和罗马仅是整死人便罢手了,但在古波斯,割开肚腹之后,还要从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肠子,缠在绞车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则是由自己来执行,用于证明自己的忠诚、找回失去的荣誉。在剖腹的同时,一顶有英雄特征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头上。所以,并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资格剖腹。他们一般是被砍头的。在日本,砍头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污辱灵运魂魄的意向。

四、投掷刑

该刑的关键在于让犯人从高处跌落。当然,在没有高处的地方,便不能够执行,例如沙漠里……

五、饿刑

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无法进食,直至饿死。说明:立枷,犯人多有被活活饿死的。

六、十字架刑

该刑在古埃及时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东国家运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说来是用于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为了羞辱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时也用十字架刑。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规模屠杀。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赵国降卒四十万,秦始皇的坑儒行动只是小巫见大巫。说明:日本的水刑——刚开始人还可以勉强将头探出水面,到后来……

八、木桩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

九、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十、肢解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

施刑者认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脚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

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用布包住伤口、再塞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厕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到了汉以后,凌迟刑代替了肢解刑,也许在行刑者看来,凌迟刑更痛苦也更精妙……

如今,某些国家依然规定,对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次犯偷窃罪者将被从手腕关节处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将被砍去左脚。"但藉此刑剥夺犯人性命的事几乎没有了。

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十一、碎身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酷爱摆弄机械密切相关。犯人赤裸着身体被固定在一只带铁钉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个十来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说明:解剖刑——从声带至乳房,一块块地切割,与中国的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

十二、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犯人决无活机。图为夹棍刑。

十三、压杠子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 一片酱沫。在波斯,犯人则被塞入那种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中,被这般处理过的犯人,形状全无

十四、火刑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

十五、烤刑与炙刑

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一定要用"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状态下毙命。

十六、锯刑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他们有各种型号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一棵可以恣意妄为的树,想锯那个部位都成。说明:16世纪德国多见的一种酷刑——锯刑,在到达要害之前受刑者绝对意识清醒。

十七、箭刑与贯穿刑

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感觉是什么?说出她的用途你大概就会倒吸一口冷气了,这就是有名的纽伦堡之“铁处女”。她是一个可以开合的容器,内部布满锐利的铁钉,人只要被放到里面,随着她的关闭,那将会是地狱的风光。

十八、毒刑

从很早的年代始,服毒致死就是执刑方法之一。

有记录本案的早期毒杀是对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死刑执行。苏氏因得罪雅典的权贵而被毒死。当毒药送到后,他问刽子手:"好吧,我的勇士,告诉我该怎么做"后者告诉他,喝下毒药后不要在房间里走动,因为运动会减缓毒药的发作,延长死亡的时间。也要尽可能地少说话,否则就需喝下两倍以上的剂量。据说苏氏都接受了。那时的希腊,多是用欧洲普遍可见的毒芹中提取出来的毒芹碱来做毒药。

而在古中国,则多用从动物、昆虫、矿物、植物中的提取毒物,似乎比起西方,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

现代社会出于对有效性和人道的考虑,又开始使用先民的方法了。毒气室、安乐死注射似乎都是一种延续。

图为苏格拉底之死。

十九、吊刑

它有别绞刑,方法是将犯人双手反剪,再用绳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顶端,然后,骤然松开绳子使其下落,停顿在高于地面仅数十公分处。在降落停止产生的冲力作用下,犯人的双臂会被拉得脱臼。

经过重量设计的吊刑则更为残酷,有记录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过60公斤的重物受刑,就会连双腿都会拉脱臼。如果超过100公斤,那么在冲力作用下,全身的骨头都会碎裂,就算是肚皮绽开,五脏六腑溢出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19世纪中叶,中国的清政府曾用吊刑处罚过天主教的传教士,并将吊刑作为一种合法形式的刑罚普遍运用

二十、鞭刑与棒刑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现代社会文明程度高而鞭刑狠的国家首推新加坡。

二十一、车轮刑

这是一种将人绑在车轮上活活打死的刑罚。

二十二、磔刑

就是中国的“五马分尸”,该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时遭受"力的作用"……

二十三、扼杀

扼杀即勒死,它和绞刑一样是一种使人窒息的刑罚。但它不主要依赖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来致死。扼杀曾被亚洲和欧洲的许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欧洲若干地方有规定,不允许处女遭受扼刑,于是刽子手在用绳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处女失身。

二十四、绞杀

绞杀并非绞刑。它与扼杀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说是一种手工死刑的机械化。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转的螺丝让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

古代欧洲的各种残酷的刑法有许多,并且都是难分伯仲的,让人不得不感叹,当时的人们是不是将他们的想象力全部赋予在这些残忍的刑法之上了。

1、鼠刑

这种刑法可谓是使人闻风丧胆,这种刑法又称之为是“老鼠刺激”。他们会将犯人绑在特制的长凳上,然后再绑住他的手脚,使其无法动弹施行者,他们会找来十几只饥饿的大老鼠,将其放在一个倒扣的铁皮桶中,然后用皮带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东西来固定好这个铁皮桶,以此来保证铁皮桶和犯人的肚皮之间没有任何的空隙。然后这些施刑者他们会逐渐加热铁皮桶的底部,这些大老鼠会感觉到燥热难耐,再加上饥饿,这些老鼠会不停的啃咬受刑者的腹部,然后就是咬开他们的肚子,钻进他们的身体,在人的肚子里乱窜乱啃。整个过程受刑者都是全程清醒着的,他们会感觉到自己的皮肉被老鼠活生生的给咬开抓开、感觉到自己的肠道器官被拉扯了,撕扯,痛不欲生。

2、水刑

这里所说的水刑并不是把人的脑袋按到水里去这么简单的。在古代欧洲水刑这种刑法代表着的是。他们会直接将一根管子塞进受刑者的口中,然后向他们的身体里面大量注水,人的身体在被大量注水的情况下会慢慢变得膨胀。如果这些施行之人,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甚至可能会更加残忍的拿起棍子使劲敲击受刑者的身体。这时候受刑者的身体因为极度注水变得膨胀,然后再受到了外力的强力撞击,就会变得更加容易受伤,最后内脏破裂而亡。

3、犹大的摇篮

这种刑法可以说就是主要靠折磨人为主了,他们会让受刑者赤身裸体,然后将他们的脖子锁在一个固定的铁圈里面,悬挂在金字塔状的尖状物上方,然后,使这个金字塔的尖端部分插入受刑人的身体,还有一根专门可以控制受刑人的铁链。在受刑的过程中施刑者。扯动铁链就能够使得这个金字塔的尖端部分,会不同程度的对受刑人的身体造成轻重不一的伤害。

满江红里面用醋当作酷刑的原因是因为醋不仅会令人窒息,还会对眼睛有刺激性。

满江红罐醋被称作水刑。人为地制造医学上称做干性淹溺的现象(即人体在受到强烈刺激和过度紧张时,会出现喉头痉挛、声门关闭进而无法呼吸,就好像淹水一样)让受刑者在死去活来之间挣扎,痛苦无比。

满江红用刑是一种古老的刑罚,它是指将犯人浸入醋中,以达到惩罚的目的。这种刑罚最早出现在中国古代,它是一种极其严厉的刑罚,可以让犯人受到严重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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