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挖方量,回填土量及弃土量的计算公式:
1、(宽+高X坡度系数)X 高 X 长=挖方量
2、挖方量-(挖方量-基础体积)/ 最终可松系数=弃土
3、弃土 X 最终可松系数=最终弃土体积
4、最终弃土体积除以装车量=车次数
具体根据所给题目得:
1、挖方工程量=40×(17+0375)×15=1245立方米
2、回填工程量=1245-(14×05+07×1)×40×105=71925立方米
3、弃土工程量=(1245-70925)135=72326立方米
扩展资料:
回填土量计算方式需要注意:
1、槽底宽度在3米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及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挖土,按挖基槽、地坑列项计量,同一沟、坑、槽内的干湿土应分别列项计量。
2、在计算工程量时,必须熟悉施工图纸上标注的各部位的尺寸和设备明细表列明的各种设备的数量,熟悉建筑工程所在地区的预算定额及其各分部分项工程子目的名称,了解工程量计算时所包含的工序内容和计量单位。
3、从施工方法来看,土石方工程分为人工施工和机械施工。一般工程量小、施工深度浅、运输距离短的土石方工程,多采用人工施工;反之,就宜采用机械施工,以发挥机械效率,加快施工进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方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回填土
弃土费套定额方式有两种算法;
如果是土方外运的话,你可以套用土方外运的子目,把运距调整一下就可以了。
如果是垃圾外运的话,你可以套用装饰定额中的建筑垃圾运输,也可以套用修缮定额中的渣土外运的子目,当然,都需要把运距调整好。
路基施工取土和弃土怎么处理
1 路线两侧的取土坑,应按设计规定的位置设置。取土深度可根据用土量和取土坑面积确定。取土坑应有规则的形状,坑底应设置纵、横向坡度和完整的排水系统。取土时不得使作业面积水。
2 取土坑原地面的草皮、腐殖土或其他不宜用作填料的土均应废弃、处理。如系耕地种植上,宜先挖出堆置一边备用。
3 当设计未规定取土坑位置或规定的取土坑的贮土量不能满足要求须另寻土源时,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3l 线外设置集中取土坑取土时,其土质应符合填筑路基的技术要求,同时考虑土方运输经济合理和利用沿线荒山、高地取土的可能性,力求少占农田和改地造田。
弃土土方量是指:工程挖、填土方平衡后,多余的土方必须运出工地以外到准许抛堆的地方。它的立方数量叫弃土土方量。
计算基础的挖方量和弃土方量:
1(宽+高X坡度系数)X高X长=挖方量
2 挖方量-(挖方量-基础体积)除以 最终可松系数=弃土
3 弃土X最终可松系数=最终弃土体积
4 最终弃土体积除以装车量=车次数
应该就是不用的土,弃土,不具备原来使用价值而废弃的土。
扩展资料:处理方式: 1丢弃的土方应该按照丢弃土场设计的容量,有挡渣墙的时候,应该在挡渣墙施工完成之后才能在后方进行放置气质的土方
2丢弃的土方不能够影响陆地的稳定,可以紧贴陆地坡叫田成护道,而且应该分层压实
3丢弃的土方应该远离嵌顶,不应该在土质松软的路线和岩层倾向线路对边坡不利的地段放置
4陡坡,路基和深路嵌地段的丢弃的土应该位于山坡下侧,保证丢弃的土内侧地面水可以顺利的排出
5丢弃的土场应该按照设计的要求进行设置,保证身体和自身的稳定,不影响附近的建筑物,农田水利设施,河道交通环境的安全
保证疏浚成效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处理好弃土。务使挖出来的泥沙不能回至挖槽造成人为的回淤,也不允许影响邻近航道、港口。弃土处理方法大致分为两类,即水中抛卸和送泥上岸。水中抛卸在内河施工中是用弃土填充丁坝、顺坝等整治建筑物(见整治工程)的堤心或抛卸于深潭;在河口和港湾的浅水区施工中多用弃土填筑人工岛或造陆,这样须先筑围堤以防弃土流失;深水抛卸通常在外海进行。送泥上岸要选择好吹填地,主要要考虑岸坡的稳定性、容泥量;河流边上填泥造陆时不能影响河道的稳定,大多先筑围埝,高岸则采用泥泵管线吹填。弃土处理方式的选取既要根据疏浚工程整体要求因地制宜,又要作经济合理性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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