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哲学理论而言,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概由一国宪法和法律所规定,即是以实定法的名义反映的自然权利。知识产权自然也是如此。按照吴汉东教授的精辟概括:“从权利来源论,它是一种自然权利,创造性活动是知识产权产生的源泉,从权利依据论,它是一种法定权利,法律规定是知识产权产生的依据。”一言以蔽之,知识产权是建立在自然权利基础之上的法定权利。
洛克确立了人的基本权利体系, 就是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这三者构成了洛克自然权利的基本内容。洛克的政府理论建立在他的自然权利观基础之上,人的自然权利即是洛克整个政府理论的出发点,也是其政府理论的基石。
洛克将霍布斯等人的理论创造性地加以运用,进一步将人的自然权利充实为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并阐释了法治和分权理论,主张建立议会主权的君主立宪政体,为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奠定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政府论》被奉为资产阶级的"圣经",而洛克本人亦被奉为资产阶级"自由的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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