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一个支队大约有多少人 中队、大队、支队在各个军兵种都是不同的,我简单说一下。海军的驱逐舰支队、护卫舰大队都是以舰艇为单位的,所以人数要看舰艇的编制。武警内卫部队的中队是连级建制,一个中队有一百二十人左右;一个大队是营级建制,大概四五百人左右;支队为师级建制,一千五百人左右。
问题二:一个武警支队大约有多少人 按照正规的就是三三制,一个支队就是九百到一千左右,但是现在的实际情况没有那么多,也就是五六百左右
问题三:一个支队大约有多少人 按照设置,公安消防大队是公安机关为负责一个县(市)级辖区的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专门消防机构,是公安部消防局下属的武警消防部队的营级建制部队。消防支队是消防大队的上一级单位,一般是地级市的专门消防机构,级别是正团级。根据一个地方的地域大小、经济发展状况,各地的消防部分差别很大。一般,一个消防大队应该有500人左右的编制,支队则有1000人以上。
问题四:日军一个支队有多少人 一个中队吧
日本陆军师承德国第二帝国,与北洋陆军的建制是一样的。
第二帝国的陆军以师作为战略单位,每师18万人,其中步兵12万人,其他兵种约6千人。而袁世凯创立的北洋陆军,为了节省军费,把其他兵种的兵额也放在步兵人数的编制之内,所以一个满师才12万,小于西方一个师的编制。
日军的一个师团,最初完全仿制德国一个师的编制,约18万人。但是后来随着战事的变化,作了多次改动,有的扩大,有的缩小,分为很多等级。
抗战中期,随着正面和敌后两个战场的展开,日军为适应不同战斗规模的需要,把师团分为甲、乙、丙、丁四种等级:
(1)甲种师团:又称挽马师团,辖2旅团(每旅团2个步兵联队),工、骑、炮、镏各一联队,共8个联队,加上一师团部、两旅团部的非战斗人员共28200人。
(2)乙种师团:又称驮马师团,由于后期马匹不足,在甲种师团的标准上压缩了骑兵联队,改为大队(个别不设骑兵)。辖2旅团(每旅团2个步兵联队),工、炮、镏各一联队,共7个联队,加上一师团部、两旅团部的非战斗人员共24400人。
(3)丙种师团:由混成旅团扩编,辖3个步兵联队,工、炮各一联队,一般有5个联队,加上师团部的非战斗人员约15500人。
(4)丁种师团:也是由混成旅团扩编,只辖3个步兵联队,其他兵种只有大队或中队编制,约11000人。由于机动灵活,主要用于扫荡八路军的华北根据地。
(5)独立混成旅团:与师团一样是独立的战略单位,一般有2-3个步兵联队,其他兵种的人数比丁种师团还少,大约有6000-8000人。承担辅助的战略任务。
1937年以前,日本全国只有20个师团,1-20师团的是老部队,后来多数成为甲种师团,每师团番号的数字加100,即101-120的师团分别是他们的预备役师团,编制与老师团完全相同,但是由于后期马匹不足,多数建成乙种师团,也是战斗力很强的部队。
21-100之间的师团是抗战之后陆续增加的,有的由独立混成旅团扩编,有的是新兵,属乙或丙或丁种,没有一定的规律。
(二)、
日军的基本单位是师团,它有多种编制。在抗战爆发时,日军有十七个常设师团是日军的常备军,番号依次为近卫、一至二十(内欠十三、十五、十七、十八师团)。编制为四单位制,即师团下辖二个旅团,旅团下辖二个步兵联队,步兵联队辖有三个步兵大队,大队下辖四个步兵中队、一个机枪中队(八挺重机枪)、一个大队炮小队(二门70mm步兵炮),步兵中队辖三个步兵小队,小队辖一个机枪组(二挺轻机枪)、一个掷弹筒组(二个掷弹筒)和二个步枪组。师团还辖有一个炮兵联队、一个辎重联队、一个工兵联队、一个骑兵联队(四个骑兵中队与一个机枪中队)以及其他部队。此时的师团分为两种,一是驮马制,炮兵联队辖有四个大队(三十六门75mm山炮与十二门75mm野炮),步兵联队辖有一个联队炮中队(四门山炮)、一个步兵炮中队(四门步兵炮),总编制为28500人。一是挽马制,炮兵联队有三十六门野炮与十二门120mm榴弹炮,步兵联队辖有一个联队炮中队与一个速射炮中队(37mm速射炮四门),总编制为25000人。此外还有以下一些独立的特种兵部队:骑兵旅团(辖二个骑兵联队与一个骑炮兵联队、一个装甲车队)、坦克联队、独立工兵联队、独立野炮联队(三十六门120mm榴弹炮与十二门75mm野炮)、独立野战重炮兵联队(二十四门150mm重榴弹炮)、野战重炮兵联队(十六门100mm加农炮)、独立重炮兵大队(八门150mm加农炮)、迫击炮大队(中型迫击炮三十六门)、独立山炮兵联队、电讯联队、铁道联队等等。
抗战爆发后,日军又重新组建>>
问题五:一个特警支队有多少人? 支队就其正常编制来说,一般是一个团。但是,特警的话,就看是武警还是公安了,还有看所在地区治安情况或者部队的实际情况了,有可能规模不到一个支队,但是也称支队的情况。所以不能贸然下结论。 说说我服役的部队参考吧,我们在的武警特胆支队,规模也就是接近400人,相当于部队的一个营,但是也叫武警特警处突支队。
问题六:一个普通市的武警支队有多少人? 50分 普通武警支队,下辖十个中队,也就是十个连
整编武警支队,下辖十个战斗中队,一个陆勤中队,一个机动中队,一个后勤保障中队,也就是十三个连
加强武警支队,独立武警支队,下辖十二个战斗中队,侦查中队,特勤中队,陆勤中队,机动中队,后勤保障中队,支队直属中队,等共计18个中队,也就是十八个连
问题七:特警一个支队多少人 支队就其正常编制来说,一般是一个团。但是,特警的话,就看是武警还是公安了,还有看所在地区治安情况或者部队的实际情况了,有可能规模不到一个支队,但是也称支队的情况。所以不能贸然下结论。 说说我服役的部队参考吧,我们在的武警特警支队,规模也就是接近400人,相当于部队的一个营,但是也叫武警特警处突支队
问题八:一个县大队多少人 30分 不确定。一般一个县大队有百十号人到三四百人不等。
问题九:一个武警中队编制有多少人 武警的一个中队,在编制上是有三个排的。
满编的话是有100人。但是除了武警应急作战分队,现在很多都是不满编的。一般县中队大概40-50人。
拓展介绍:
武警总部是武警部队的最高领导机关,下辖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警卫、边防、消防部队(其中警卫、边防、消防部队同时接受公安部的领导)。在中国各级行政区划内,省级设武警总队,地区级设武警支队,县级设武警中队。
武警部队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设总部(大军区)、指挥部(军)、总队(正军级、副军级)、支队(旅、团)四级领导机关。
各省级(市、区)设武警总队(正军级、副军级),各地级(市、州、盟)设武警支队(旅、团级),各县级(地市辖区、市、县)、镇设有武警大队(营级)或中队(连级)。
问题一:刑警支队长是什么级别 刑警支队是地级市级别的公安局中直接下属的负责刑事案件侦破的专门部门,支队长的警衔一般为一级警督或二级警督,即两杠三星或两杠两星。对应的 官员级别不详,直接顶头上司是地市级公安局中分管刑侦的副局长
即XX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刑侦大队是区县级公安局的下属部门,即XX市公安局XX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比支队低很多
问题二:支队长是什么级别 一般来说是正团建制,支队长为正团职务,警衔为上校或中校;另一种是高配副师,就是由副师职干部担任正团建制单位主官,那支队长就是副师职,警衔是大校或上校。海军序列的支队长是正师职务,比如驱逐舰支队支队长,潜艇支队支队长等,公安警察的支队有两种情况,一般是正科级,有的副处级,也有正处级比如交警支队支队长就是正处级。
问题三:武警支队是什么级别 武警总部属军区级,总部司令军衔为上将;
省(直辖市、自治区)总队属副军级,总队队长和政委军衔为少将;
支队属正团级,支队长和支队政委军衔为中校或上校;
大队属正营级,大队长和教导员军衔为少校或中校;
中队属正连级,中队长和指导员军衔为中尉或上尉。
武警的编制体系是按照总部、总队、支队、大队、中队、排、班的序列。武警部队中的师和团,属于武警总部下属的武警机动部队,全部是在九十年代,由陆军师直接整建制改编为武警机动师的,其编制体系基本保持原陆军的编制,其部队番号也保留海部队的番号,只是在原番号前加武警二字,其师团领导职务名称依然称为师长、团长。比如,原XX集团军XXX师改编为武警机动师后,其番号为武警第XXX师,下属的团也是如此。
问题四:交警支队长是什么级别 一般为县处级
问题五:公安系统支队,中队,大队分别对应什么级别 不知你说的是军队级别还是地方级别。我就按地方级别来回答你吧:交警总队:副厅级(归省公安厅管辖);交警支队:副处级(归地市州公安局管);交警大队:正科级(归县(市、区)公安局管),有些地市设置为副科级。
问题六:地级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政委 是什么级别 正副处级,有的能到副厅(局)级。
在我们这里1号警车是开道车,没啥了不起的。
问题七:交警支队和交警大队各自是什么行政级别 区交通警察大队一般属于副科级,一般情况下,区交警大队大队长会兼一个区公安局副局长.并且一般都会有一个非领导的待遇主任科员.
就是说一般情况下 区交警大队是副科级 大队长是副科级行政职务,享受正科定遇
当然也有另外,比如说北京市的区级别是厅级,相应的北京等直辖市的区的大队是 副处级 大队长享受正处待遇.
还有一些是副部级的市 比如说 福建厦门 相应的也会上调半级 该区交通警察大队的 行政级别正科 大队长一般会享受副处待遇.
补充:还有一些是由交通警察支队直属的大队 如 福建省南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延平大队,是正科级.该延平大队不属于延平区公安局 行政管辖,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接管辖 级别和延平区公安局 行政上一样同属正科.
问题八:交警总队,交警支队,交警大队,的队长分别是什么级别的? 不知你说的是军队级别还是地方级别。我就按地方级别来回答你吧:交警总队:副厅级(归省公安厅管辖);交警支队:副处级(归地市州公安局管);交警大队:正科级(归县(市、区)公安局管),有些地市设置为副科级。
问题九:武警支队队长什么级别 武警序列的支队有两种情况:一般来说是正团建制,支队长为正团职务,警衔为上校或中校;另一种是高配副师,就是由副师职干部担任正团建制单位主官,那支队长就是副师职,警衔是大校或上校。海军序列的支队长是正师职务,比如驱逐舰支队支队长,潜艇支队支队长等。 公安警察的支队情况如:一般是正科级(没有副省级城市或计划单列市所在省/自治区公安厅的支队,普通地级市的公安局的支队,直辖市城区的公安分局的支队等)或副处级(如交警支队、边防支队等),其它的为正处级(有副省级城市或计划单列市所在省/自治区公安厅的支队,如广东、湖北等)或副局级(如交警支队、边防支队等),特殊的像直辖市所辖县、副厅级省辖市的支队按介于上述两者中间。
问题十:地级市的交警支队是什么级别? 地级市公安局长是兼市府副市长,或者兼任政法委副书记、武警支队第一政委、副市长,是副厅级,所以副局长是正处级。交警支队长如果由副局长兼任,那么是正处级。如果是只任交警支队长应该是副处级。当然,下辖的大队长就是正科和副科这个级别的。
公安局的行动技术支队主要负责收集危害国内安全的情报信息、重大案件线索;负责全市技术侦察工作;组织、指挥、指导重大案件侦破中的行动技术支援工作。
简单地说其职责是行使技术侦察工作。很多刑事案件,由于办案与案情的复杂需要启动技术侦察措施,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踪迹与犯罪事实和情节。该工作技术含量高,高度机密,审批严格,属于公安隐蔽战线。例如:现场勘察、指纹取证、技术监听、取样、分析等。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第八章第十节技术侦查
第二百五十四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五条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第二百五十六条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第二百五十七条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在有效期限内,对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办案部门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解除技术侦查措施;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认为需要解除技术侦查措施的,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并及时通知办案部门。
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效期限届满,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八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第二百五十九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使用的技术设备、侦查方法等保护措施。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应当附卷。
第二百六十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应当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存放,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
第二百六十一条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二百六十二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其他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隐匿身份实施侦查时,不得使用促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方法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为查明参与该项犯罪的人员和犯罪事实,根据侦查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实施控制下交付。
第二百六十四条公安机关依照本节规定实施隐匿身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使用隐匿身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隐匿身份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等保护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一个支队有多少人全部的内容,包括:一个支队有多少人、支队是什么级别、公安局的行动技术支队是干什么的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