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民办二本院校。
河北传媒学院始建于2000年,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国家督学、第十三届河北省人大常委、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精英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翟志海先生创办。
2007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1年成为全国民办院校首批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2013年开始与中国艺术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5年被河北省确定为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并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扩展资料:
民办高校的学费是公立大学的三到四倍。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作为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补充。
国家严格控制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对批准设立的教育机构发给办学许可证。
截至2018年3月4日,全国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470所(含中外合作办学大学11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办本科院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及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传媒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河北传媒学院。学校代码:12784。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第四条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五条 凡具有河北传媒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河北传媒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河北传媒学院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本科、高职学生招生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层次专业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河北传媒学院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校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需求,紧密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深入开展科学论证,合理确定年度分省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报教育部审核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和培养类别
第十条 招生和培养类别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2020年学校实行部分普通类本科专业“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自由转出、审核转入”政策。各招生专业(类)所属的培养大类如下:
(一)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
(二)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
(三)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四)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第五章 录取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学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等专业要求无色弱、无色盲、无平跖足,矫正视力48以上。
第十二条 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款 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艺术类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
第二款 山东省普通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 新闻传播学类选考科目范围不限。
第二 外国语言文学类选考科目要求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惠政策。征集志愿生源不足时,按照省级招办安排,同意降分征集录取考生。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二款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三款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退。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四款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同一专业录取时,相同条件下,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五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区、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表演、表演(学前表演)、表演(体育表演)、表演(国标舞)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二款 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区、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三款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雕塑、漫画、绘画等专业使用生源省(区、市)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按照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四款 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等专业录取原则:使用河北省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按河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五款 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山东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山东省书法学专业使用书法学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按照山东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六款 安徽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等专业使用相应类别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按照安徽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七款 录取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第八款 学校舞蹈类专业只招收民族民间舞。
第九款 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按该省(区、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使用生源省(区、市)体育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按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九条 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章 招生监察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及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招生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河北传媒学院网址:>
根据河北传媒学院发布的2014级新生《入学须知》,学院学费按专业不同而划分为6000、10000、11000以及18000等四个不同档次。
住宿条件在警安路校区和学府路校区为8人间(600元/年)和6人间(800元/年)两种,新校区住宿条件稍好些,分为5人及以上间(800元/年)和4人及以下间(1000元/年)两种。
具体专业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及住宿条件可参考下表:
河北传媒学院:始建于2000年,其前身为石家庄影视艺术职业学院,现是河北省第一所传媒类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邮编:050071
学生学费:因专业而言,学费在6000至18000之间不等
附上201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
参考链接地址:>
#高考# 导语 无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河北传媒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河北传媒学院
(二)学校代码:12784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学校概况: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以传媒艺术为主,艺、文、工、管、教等多学科兼容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有47个本科专业,3个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2个专业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播音与主持艺术、网络与新媒体、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休闲体育、广播电视学、舞蹈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表演、摄影10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同时为河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七)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传媒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校地址:
兴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警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鹿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双同路9号。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传媒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五条 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
第六条 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类别和培养类别
第八条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2021年学校实行部分普通类本科专业“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自由转出、审核转入”政策。各招生专业所属的培养大类如下:
(一)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
(二)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
(三)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四)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第九条 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款 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
第二款 河北省普通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文化产业管理、电子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选考物理或历史均可。
第二 计算机类选考科目要求必须选考物理方可报考。
第三款 山东省普通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 新闻传播学类选考科目范围不限。
第二 外国语言文学类选考科目要求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第三 计算机类选考科目要求必须选考物理方可报考。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健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二款 在非高考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三款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份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须满足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第一款 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表演、表演(学前表演)、表演(体育表演)、表演(国标舞)、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二款 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三款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雕塑、漫画、绘画、新媒体艺术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四款 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录取原则:使用河北省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五款 河北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河北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六款 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山东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七款 山东省书法学专业使用山东省书法学专业统考成绩,执行山东省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八款 录取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第九款 学校舞蹈类专业只招收民族舞和民间舞。
第十款 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八条 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我校不做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等专业要求无色弱、无色盲、无平跖足,矫正视力不低于48。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六章 招生监察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河北传媒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以保障我校学子正常顺利完成学业。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定国家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费问题;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设有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资助,并组织开展勤工助学等活动。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
河北传媒学院网址: >
大家都知道大学分为公办、民办和独立学院,而很多学生更多地还是比较关注公办大学,对于民办和独立学院的了解不是很多。实际上民办院校也是有自身的优势的,比如很多民办院校都有自身的特色,在培养人才的方面上更贴合社会的需求。院校的专业设置都是以市场为导向,培养的方式也更为实际。
同时民办院校更注重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能够更快速地适应职场,当然最关键的是民办院校的报考难度不算很大。所以今天就专门来分享一下国内十所各类型实力最强的民办大学,在行业中都是认可度比较不错的,最关键的是这些大学的实力其实并不算差,至少并不比有些公办大学差:
1、江西科技学院:位于江西,属于理工类院校;学校最大的优势就是师资专业度很高,老师认真负责,也会主动联系学生教授知识。同时学习氛围很好,学习环境不错,宿舍条件很好,食堂种类很多,各种口味都有。虽然是民办院校,但基础设施很好,规模也比较大,学校近些年的发展速度还是挺快的,性价比挺不错。
2、西京学院:位于陕西,属于综合类院校;学校的环境比较不错,而且交通便利,学习氛围也还可以。同时师资力量雄厚,学生的教育体验比较好。基础设施一流,宿舍、教师和食堂的条件都很不错。大部分老师都很负责任,整体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靠谱,同时学费也相对比较贵一些。
3、河北传媒学院:位于河北,属于文法类院校;学校的学习氛围很不错,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都很好,食堂也很不错,味道也比较好。各方面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也挺好的,配套设施完善,热门专业的就业率和认可度也比较高。认真学习的学生比较多,学生之间的竞争意识也比较强,就是管理方面比较严格。
4、宁波财经学院:位于浙江,属于财经类院校;因为是民办大学,所以学校的收费整体偏高。但校风校纪良好,管理方面相对比较严格一些。不过综合实力和水平还是很不错的。院校管束纪律方面相较于别的大学会严格一些,而且因为建校晚,各方面的要求都相对要高一些,不过学校的师资力量还是很靠谱的。
5、长沙医学院:位于湖南,属于医药类院校;学校的学习设备很不错,学习氛围也挺好的,大部分老师的水平还是比较靠谱的。周边的商店很齐全,能够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同时出行方便,生活环境很好,留学生比较多,也有不少比赛在学校举行。近些年的发展速度还是比较不错的,算是民办那种实力不错的医学类院校了。
6、武汉传媒学院:位于湖北,属于艺术类院校;学校的师资力量很强,大部分老师都是来自各大名校,学习氛围不错,就是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但周边环境也能满足生活基本需求。学校有很多返聘的985、211的退休教师,所以教学质量和老师水平很靠谱,因为属于艺术类院校,所以校风相对比较活泼一些。
7、晋中信息学院:位于山西,属于农林类院校;学校原名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2020年改名为晋中信息学院,校园环境和硬件条件很不错,宿舍条件很好,食堂的菜品很多,而且味道挺好的。整体学习氛围很好,爱学习的学生很多。在整个山西都算是宿舍条件比较不错的院校之一了,考研的学生很多,大部分老师很负责任。
8、中原科技学院:位于河南,属于师范类院校;学校原名是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所以小明看上去像工科院校,但实际上还是师范类院校。硬件软件设施还是很不错的,师资力量雄厚,大部分老师都很负责任,同时学习氛围比较好,虽然面积不算大,但也足够用了。周边院校很多,学习资源还是很丰富。
9、贵阳人文科技学院:位于贵州,属于民族类院校;学校原名是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建校时间不算很长,不过校园干净,交通便利。虽然管理方面有些严格,但在省内是比较规范的民办大学。教学和师资方面其实并不比很多公办二本大学差,认真学习的学生很多,老师多数都是本部的教师。
10、天津传媒学院:位于天津,属于体育类院校;学校原名是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这是一所多元化发展的学校,风景宜人,依山傍水的,食堂环境很好,师资力量也很不错。教学水平靠谱,就是在同类院校中学费算是比较偏高的。但就业情况普遍还是很不错的,学习氛围也很不错。
民办。根据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可知,河北传媒学院是民办大学。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学校占地面积2060亩,有兴安校区和警安校区两个校区,建筑总面积466042平米;有13个二级学院,有47个本科专业,18个专科专业,3个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在校生18000余人,专任教师1100余人。图书馆总面积10006平米,有馆藏纸质图书150万册。
河北传媒学院简介
河北传媒学院(Hebei Institute Of Communication College),简称“河传”,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是一所以传媒、艺术类专业为主,艺术学、文学、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兼容的普通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
学校建于2000年,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河北传媒学院,2009年6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10月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大学必备网-河北传媒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河北传媒学院的学费是每学年8200元。
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以传媒艺术为主,艺、文、工、管兼容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建于2000年,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河北传媒学院,2009年6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10月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成为全国首批进行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民办高校,进入国家高端人才培养行列。距学校官网显示,学校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设有警安路、学府路和栾城三个校区,现有34个本科专业和部分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000多人。学校自2012年开始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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