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中国***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的。
它根据中国***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
扩展资料
基本要求:
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1、民主权利
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该地方重大事务;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可以请求复议。政协组织依法维护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民主权利。
2、委员义务
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遵守和履行政协会议作出的决议。
3、产生办法
成为政协委员首先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按惯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但海外华侨,及现在由台湾统治的地区的人民理论上也可参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治协商
全国人大的职能是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和最高监督权及应由它行使的其它职权。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主要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的遵守和执行。行使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地方立法权。
人民政协的的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详细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罢免上述人员。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中国政协的主要职能
中国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土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政治协商的内容十分广泛,就政协全国委员会而言,国家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方针政策及重要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财政预算、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项,国家的重要法律草案,中共中央提出的国家和其他重要***人选,国家省级行政区划的变动,外交方面的重要方针政策,关于祖国统一的重要方针政策,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各党派之间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它重要问题等,都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内容。人民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则可参照上述内容的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政治协商的内容。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守法纪等方面的情况,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等。民主监督不同于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它不具有强制性,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由于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和智力构成的特点,民主监督较之于一般的群众监督视野更宽,影响更大,更具有权威性。它与行政的、法律的、舆论的监督相辅相成,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
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衡量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标准。政协全国委员会八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把参政议政列为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进一步强调了参政议政的重要性。李瑞环主席说:“参政议政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一致的。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就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又不简单等同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而是它的拓展和延伸。一般说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以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重大问题为中心议题,以各级领导机关为具体对象,以会议为主要形式,并依据一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参政议政则不完全受上述条件的局限,对象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方法更加灵活。把参政议政列入政协的主要职能,拓宽了政协工作的渠道和领域,为广大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界人士参与国事、发挥专长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同时也为各级政协切实有效地组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从题目的选择、信息的收集、材料的积累、人员的组织等方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人民政协是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作为人民政协的组成人员,政协委员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项主要职能基础上,依法享有相应的政治权利。实际工作中,政协委员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主要通过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会议形式。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形式,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主监督方面,政协委员既可以通过提出提案、社情民意等方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也可以将民主监督寓于视察、参与工作检查等活动之中,有效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成效。参政议政方面,政协委员就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国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1、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
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以全国政协名义召开的专题协商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别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
2、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中国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中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
它是参加中国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
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等。
3、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国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
参政议政的内容主要有: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议性的意见。
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广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对一些共同关心的事项开展评议,等等。
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有:反映社情民意、各种协商例会,各种专题议政会、专题研讨会、专题调研、委员视察、考察、政协委员参与中共党委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检查和巡视。
扩展资料:
政协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
1、委员视察
委员视察工作是指政协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组织委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对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进行巡视察看,咨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监督。
委员视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以及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成就;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专题调研
中国政协的专题调研是以专委会为依托,组织委员围绕国家的中心工作,有重点地选择某一专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党政部门决策参考。
专题调研是委员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并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是委员参政议政的必要准备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3、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协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围绕国家大政方针,改革发展中党和国家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通过政协的专门渠道汇集、分析,向中国***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领导机关分析判断形势、进行有效决策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政协的主要职能和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
人民政协的性质是: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职能定位的新内涵。
扩展资料: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是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以多种形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概括性表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政协会议章程的规定,政协委员享有发表个人意见、参与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还享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还享有检举权、揭发权、参与组织调查活动的权利。人大的叫做议案,是有法律效力的,而政协的叫做提案,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第二十七条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的权利,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应当依照本章程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行使权利。
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权利。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组织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组织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简称人民政协,英文: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缩写:CPPCC)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由中国***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组成。
参考资料:
以上就是关于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有哪些全部的内容,包括: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有哪些、人大会议与政协会议的职能、政协的职能和政协委员的职责是什么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