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论是什么

gp52023-04-27  31

什么是诡辩?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象真的一样。”黑格尔的着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诡辩同一般的谬误有什么区别呢?最大的区别在于:谬误是无意的,而诡辩是有意的。在世界上谁会有意地要把真理说成谬误,而把谬误说成真理?这就是那些手上没有真理的人。我国有句古老的俗语,叫做“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手里没有真理的人,他们的周围也就没有群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得施展种种诡辩手法,玩弄歪曲真理与掩盖真理得种种骗人的把戏,为某种言行强行辩解。

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反辩证法的哲学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因此,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他们地认识论。

诡辩论者为达到诡辩地目的,所采取地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说真理只有一个的话,那么歪曲真理的形式却可以有几十种、几百种,甚至几千种。列宁说:“哲学唯心主义的变种可能有一千种色调,并且随时可以创造出一千零一种色调来。”可以这样说,每一种错误命题的提出,都是用了某一种诡辩手法的。我们要真正制服诡辩论,必须从分析他们的诡辩手法入手。

告诉我一些诡辩或相对主义的例子

你好,想要知道诡辩或相对主义的例子就必须知道什么叫诡辩论以及什么叫相对主义。

诡辩论其实就是违背逻辑规律而做的一种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证。

举例:算命先生,在算命时,经常会伸出一个手指头,来达到骗人目的。

有三位考生,问他:“听说你算命很准,你能不能算出,我们三位考上大学了没有?”

于是算命先生伸出一个手指头,道:“给钱!”“我已经算好了!”。结果三人无论怎么回答

都输给了算命先生。三人中一人说,我们没有人考上大学。算命先生说,我说的对吧,一个手

指,代表没有“一个人”考上大学。三人中矮个子说:“我们骗你的,有二个人考上大学

呢。”算命先生说,我说的对吧!“一个手指”就是说,一个人没有考上大学,二个人考上了

大学。诡辩论永远都是将不相干的一些现象制造虚假的联系,达到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

而相对主义是一种因立场不同、条件差异而相互对立认为没有绝对的对与错看问题的观点。

举例:一个书生拜见方丈被拒绝。过了两天,一个县官来到这里,方丈去迎接。完了以后书生

问方丈?为什么厚彼薄此?答曰:不招待就是招待,招待了就是不招待。书生,听了以后。挥

拳打了方丈。方丈问为什么打我?书生说,打了,就是不打,不打就是打了。这就是相对主义

没有绝对的对与错看问题的观点,

诡辩永远不会错。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是正确的,它强调世界的绝对运动,在强调绝对运动的同时并没有否认相对静止,这是辩证法的观点。

"人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是错误的,它在强调世界的绝对运动时,否定了相对静止。必然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这句话相当于说,事物没有稳定存在的状态,永远处于变化之中,并且没有相对静止的时候。 任何事物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不可能有片刻的静止和稳定。这正如一条河流,在我们刚刚踏入的一瞬间,它就变成了另外的河流了,所以,我们一次踏进去的就不是同一条河流了。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是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的 。阐述"变"的哲学在米利都学派和毕达戈拉斯学派之后,爱菲斯的赫拉克利特创立了一种变的哲学。他的哲学充满了辩证法思想,对后来辩证法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他形象地表达了他关于变的思想,说:“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他把存在的东西比作一条河,声称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因为当人第二次进入这条河时,是新的水流而不是原来的水流在流淌。赫拉克利特用非常简洁的语言概括了他关于运动变化的思想:“一切皆流,无物常住。”在他看来。宇宙万物没有什么是绝对静止的和不变化的,一切都在运动和变化。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曾经说过“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而他的学生克拉底鲁则干脆说:“人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

赫拉克利特强调运动变化,并没有否定静止。在他的思想中,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可是,他的学生克拉底鲁进一步发展了他的辩证的哲学。老师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学生进一步说,连一次也不能。这样,克拉底鲁就完全否定了静止的存在。

如果没有相对静止,世界上不会有确定性质的事物了,整个世界将成为混沌一团。我们既不能认识事物,也不能解说一个事物是什么了。因为,当我们还没有说完“这是一张桌子”时,桌子已经变成其他东西了。克拉底鲁把老师的正确辩证法思想变成极其错误的相对主义的诡辩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百度百科:人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

相对主义诡辩论不是一个概念但都是夸大绝对运动而否定相对静止

否认绝对运动和否认相对静止是对运动的两个极端的理解

所谓静止就是指没有发生某一特定形式的运动而言的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因而是相对的相对静止是运动的特殊形式和量度是物质分化的前提和条件正是由于事物在运动中存在着静止这一方面才能形成无限多样性质各异的事物把运动和静止割裂开来夸大绝对运动而否定相对静止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相对主义:割裂相对与绝对的辩证关系否认事物本身及人们对事物认识的稳定性和客观性的思维方式其特征是片面强调现实的变动性和不稳定性,夸大认识的主观形式和对历史条件的依赖否认客观真理,只看到事物和认识中矛盾双方的转化和相互过渡否认它们的区别和对立抹杀它们之间的界限

诡辩论: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

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是一对范畴。两个都是形而上学的观点。相对主义是否认区别,而绝对主义是夸大区别。

相对主义:是一种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哲学学说。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夸大事物性质的相对性,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从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主义夸大人们的认识的相对性,把相对和绝对完全割裂开来,否认相对中有绝对,否认客观的是非标准。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基础,由于它把一切都看作是相对的、主观的、任意的,取消了真理和谬误的客观标准,因而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大开方便之门,成为进行诡辩的最应手的工具。

相对主义的代表人物有中国战国时期的庄子、古希腊的克拉底鲁、19世纪奥地利的马赫等。

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象真的一样。”黑格尔的着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

,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手里没有真理的人,他们的周围也就没有群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得施展种种诡辩手法,玩弄歪曲真理与掩盖真理得种种骗人的把戏,为某种言行强行辩解。

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反辩证法的哲学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因此,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这就是他们地认识论。

诡辩论者为达到诡辩地目的,所采取地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说真理只有一个的话,那么歪曲真理的形式却可以有几十种、几百种,甚至几千种。列宁说:“哲学唯心主义的变种可能有一千种色调,并且随时可以创造出一千零一种色调来。”可以这样说,每一种错误命题的提出,都是用了某一种诡辩手法的。我们要真正制服诡辩论,必须从分析他们的诡辩手法入手。

简单一点概括:

相对主义:割裂相对与绝对的辩证关系,否认事物本身及人们对事物认识的稳定性和客观性的思维方式。其特征是片面强调现实的变动性和不稳定性;夸大认识的主观形式和对历史条件的依赖,否认客观真理;只看到事物和认识中矛盾双方的转化和相互过渡,否认它们的区别和对立,抹杀它们之间的界限。

诡辩论: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

意思就是说 生就是死,死就是生,可以就是不可以,不可以就是可以。

因为它只承认绝对运动、否定相对静止!这个是 相对主义诡辩论的观点。

这是马哲第二章,讲运动和静止的关系和意义时提到的。

只承认绝对运动,不承认相对静止,是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因此,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

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他们的认识论。

扩展资料:

形式主义地和主观地应用概念,是诡辩论的一个重要特征。诡辩常常巧妙地玩弄概念,用概念的联系取代、掩盖事物真实的联系。在使用概念时,它不仅抽掉概念内容的丰富规定性,使其成为空洞的抽象形式,而且以概念表面形式的相似偷换其实际内容的差别。

GWF黑格尔曾指出:只寻求形式的根据,一般是诡辩派的观点和原则。诡辩的目的并不在于论证内容的真实性,而在于竭力地寻找形式上的“根据”本身。通过形式的根据或理由,它可以替一切东西辩护,也可以反对一切东西。

辩证法指出,脱离了具体内容的概念形式,或者任意抽取某一片面规定去理解概念,必然导致对事实和真理的歪曲。辩证法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真理为目的,它的概念是反映事物多种规定性统一的具体概念,而不是空洞的抽象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诡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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