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行 需要 什么条件 才算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其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所涉县级公安机关分别递交书面申请, 经审核同意后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市公安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卡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活动审批。二、实施行政许可机关名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机关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四、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五、行政许可数量规定:无。六、行政许可程序规定: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所涉县级公安机关分别递交书面申请, 经审核同意后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七、行政许可期限规定: 3个工作日。八、行政许可收费规定:不收费。九、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其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1、近义词:汇集、集会。

2、释义

广大群众为了庆祝、纪念、示威等在街上结队而行。

3、例句

有些男孩子尾随在游行队伍之后。

他们在游行,大伙儿嘲笑他们,说些难听的话。

 在中国游行需要依法而行,部分游行活动需要申报批准后才能游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四条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七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下列活动不需申请:

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

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

第八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第九条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第十条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主管机关接到申请书后,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并可以将申请举行的时间推迟五日。第十一条主管机关认为按照申请的时间、地点、路线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将对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在决定许可时或者决定许可后,可以变更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路线,并及时通知其负责人。第十二条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煽动民族分裂的;

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第十三条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复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决定。第十五条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

游行(yóu xíng

)基本解释为广大群众为了庆祝、纪念、示威等在街上结队而行。如魏巍《东方》第三部第十三章:“上午,我在天安门前面游行,看见毛主席把红旗升起来。” 搜狗百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以上就是关于游行 需要 什么条件 才算合法全部的内容,包括:游行 需要 什么条件 才算合法、游行的近义词是什么、根据宪法,我国游行可不获许可吗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370101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