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工作人员曾发现并询问过遛狗狗的主人,一致否认是其所为。
业主有自愿养狗的权利,根据《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为了规范本小区内公共秩序,敬请养狗的人阅读并做到:1、依法**,并定期为狗注射狂犬预苗。
以保证小区其他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2、外出遛狗请使用牵引绳,当周围无人时,才能松开牵引绳;3、外出时及时清理小狗粪便,并妥善处置(如用报纸或胶袋妥善包好并放置垃圾箱);4、以正确合作的积极态度承担因管理小狗不慎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如咬伤他人;5、睦邻友好,不让小狗扰邻;6、小区内禁止养大型犬。
###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正式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就意味着宠物扰民,主人将要承担法律后果。
###首先是和物业 或者 社区街道 反应。
让他们出面和狗主人协调。
无果的话,你可报警,让警察查看狗是不是黑户,再做进一步处理。
再无果,你可向12345投诉。
这个 打电话给110是可以的,首先可以查,狗到底有没有上牌?其次,有些大狗,凶恶的狗,是不准城市小区内养的。
根据正式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就意味着宠物扰民,主人将要承担法律后果。
###一、小区内如有业主投诉养狗扰民物业有权对养狗业主进行批评教育。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六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不能与国家的法律和地方的法规相抵触,法律并没有禁止公民养狗,所以小区物业无权禁止养狗,不过有些地方规定城市不能养大型犬,这些物业发现小区有违反的可以报有关部门处置,另外城市里养狗是需要办理养犬证的,对带犬类外出也是有相关规定的,物业可以在物业管理规定中强调与之相符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