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在以后用来形容行事或言语前后不统一,也指不连贯的性格或心情。比喻人的言语行动前后抵触,不相应合。
这个故事也说明在一个人在同一判断中,对同一问题,是不能做出截然相反的判断来的。若是这样做了,那就会犯逻辑上的错误。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普遍形式,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关键是我们要认识矛盾,分析矛盾,研究矛盾,解决矛盾,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发展。
自相矛盾告诉我们,世上不可能共同存在牢不可破的盾和没有无坚不摧的矛,楚国人片面地夸大了矛和盾的作用,就会出现无法自圆其说的局面。告诫我们说话做事都应该三思而后行。
寓言故事简介
讲的是一个楚国人卖矛又卖盾,说他的盾特别坚固,随便用什么矛都戳不穿。又说他的矛特别锐利,随便用什么盾都戳的穿。有个围观的人问道,用你的矛刺你的盾会怎么样时,这个人就说不出来话了。
有时候说出的话语不要自相矛盾,做出的事情应该前后有逻辑性。
矛与盾出自韩非子著作,说的是一个人同时夸耀自己所卖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触而不能自圆其说,告诫人们说话、办事要实事求是。常用来讽刺那些言过其实,自相矛盾的人(或现象)。 《矛与盾》的'寓意是说话办事要一致,不能违背了事物的客观规律,自己也说服不了自己;也比喻自己说话做事前后矛盾或抵触。下面是矛与盾文言文翻译,请参考!
矛与盾文言文翻译矛与盾文言文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 吾盾之坚 , 物莫能陷也 。”又誉其矛曰:“ 吾矛之利 , 于物无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 其人弗能应也 。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翻译
有一个楚国人,既卖盾又卖矛。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穿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任何坚固的东西都穿得透。”有人问他:“如果用您的矛刺您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张口结舌,一句话也回答不上来。什么都不能刺穿的盾与什么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时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注释
1、矛:古代用来刺杀敌人的长柄兵器,矛的基本形制有狭叶、阔叶、长叶、叶刃带系和凹口骹式等。
2、盾:盾牌,古代作战时遮挡刀剑用。
3、誉:赞誉,夸耀。
4、曰:说,讲。
5、吾:我。
6、陷:穿透、刺穿的意思 。
7、或:有人。
8、以:使用;用。
9、子:您,对人的尊称。
10、何如:怎么样。
11、应:回答。
12、利:锋利,锐利。
13、其:助词。这里指那个卖矛和盾的人。
14、弗能:不能。
15、之:的。
16、鬻(yù):卖
17、者:的人
18、莫:没有什么
19、夫“用在首句,引起议论
十八般兵器——矛
矛为兵刃中最长之物,故有丈八蛇矛之称;惟所谓丈八者,以周尺计之,合今之通用尺一丈四尺有奇;以此推之,则矛之由来,实在周代,或周代以前,来历亦甚悠久,惟当时战术未精,各种兵刃使用之法,亦极简单,非若后之武术,以繁取胜,以多矜奇也。车战时代,两阵相对极远,非长兵不能及;故利用枪矛以为进攻之具,而佐之箭弩,矛之所以长丈八者,亦由于是。至马战时代,矛已觉其太长,不免有周转不灵之病,故用矛者已不若用枪者之多矣。以迄近代,火器盛行,古兵刃淘汰殆尽,即习武者亦类多不知矛之使法,不若刀枪等法,尚未绝传也。兹在旧书摊上得抄本,题曰「长矛八法,」想系古之有心人,图绘以示后人者;考其使用之法,与长枪略同,枪中有八母枪,盖即脱胎于此,枪出于矛,其信然也。
矛属于刺兵,是枪的前身。原始社会,人类就用兽角、竹片、尖形石块刺杀动物,后来加上柄,就成了矛。周代五兵,矛占其二,可知为主要兵器。
马衡《凡将斋金石丛稿》:「矛,宜刺之兵也,三分其长,二为刃、一为。刃之脊隆起,脊之两旁微陷,以通空气,取其刃而易拔也。」
《周礼•考工记•庐人》:「庐人为庐器,戈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寻。凡兵无过三其身。过三其身,弗能用也。而无已,又以害人。故攻国之兵欲短,守国之兵欲长。攻国之人众,行地远,食饮饥,且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短。守国之人寡,食饮饱,行地不远,且不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长。」
《周礼•考工记•庐人》:「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郑玄注:「八尺曰寻,倍寻曰常。酋、夷,长短名;酋之言遒也。酋,近;夷,长矣。」
《周礼•考工记•庐人》:「凡为酋矛,参分其长,二在前,一在后,而围之;五分其围,去一以为晋围,参分其晋围,去一以为刺围。」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汉代,矛的形制甚多,汉刘熙《释名•释兵》:「矛,冒也,刃下冒矜也。下头曰:入地也,松椟长三尺,其矜宜轻,以松作之也。椟,速椟也,前刺之言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矛长丈八尺曰俏,马上所持,言其俏俏便杀也;又曰激矛,激截也,可以激截敌阵之矛也。仇矛,头有三叉,言可以讨仇敌之矛也;夷矛,夷,常也,其矜长丈六尺,不言常而曰夷者,言其可夷灭敌,亦车上所持也;矛,长九尺者也,霍也,所中霍然即破裂也。殳矛,殳,殊也,长丈二尺而无刃,有所撞 于车上,使殊离也。」俏 犬+肖
汉刘熙《释名•释用器》:「仇矛,仇,雠也,所伐则平,如讨仇雠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 (小矛),延也,达也,去此至彼之言也。」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蛇 矛 通体铁制,由矛头、矛柄、矛鐏三部分组成。矛头长二尺余,扁平,弯曲如蛇形,两面有刃,故称蛇矛。
长 矛 矛头长七八寸,形如枪头,呈棱形。其下与柄相接,矛柄也可硬木制,粗如盈把,长一丈六余有余。矛鐏是柄的饰物,也有铜制者,呈锥尖形,可使矛插地而不倒。
丈八蛇矛 矛曲如蛇,长一丈八尺,故名。
十八般兵器——盾
盾,亦为古兵器,其发明也,较弓箭为后,且竟谓为因有弓箭之后,始有盾牌,亦无不可。弓箭之用,既能杀人于百步或数步之外,其利用较之长矛大戟,止能于对面取人者,固不可以同日语,而战争之时,利用之者,日多一日,惟双方如用弓箭以为战,实不啻以命相搏,有智者出,知人之皮朋尤非战争之道,必也得一物以抵抗之,克制之,使箭失其效用,然后可以自护而取人;甲胄之坚,不足以御箭也,兵刃之利,不足以档箭也;于是乎盾牌之法尚矣。盾之制,不知始终于何时,但以其功效言之,一定有弓箭以后,始有之也。按时代推之,当在春秋之世;当时之有盾,不过专为抵御敌人之弓箭者,后世称之曰挡箭牌,其取义至为明显,护身御敌,诚足以傲诸兵刃而有余矣;盖非特不能伤盾之毫厘,即其它一切兵刃,亦不难为于盾;自盾之出,而各武器,咸敛其锋芒,而争相习尚矣;惟当时止用以挡御,极为呆滞,此非盾之不良,实因无灵妙敏捷之法以运用耳;其后逐渐演进,施用亦渐得法,至汉而盾法昌明,习者亦多,非但足以自卫,抑亦可以攻人,其成效乃大着于世,光武部将马武,有弁目数十人。皆擅盾牌。每战辄先躯,冲锋陷阵。所向无敌。矢石如雨。不能伤其毫发,大小数十战,累建奇功,此可见盾之为功,非但自卫已也。当前之坚甲利兵,破之如催枯拉朽耳。其后人知此物实为战争利器,为将者且于一军中挑选精锐,专练盾牌,另行编为一队,以为战争时之用,亦有全军习此者,盾之见重于世也如此,累世相传,以至于清中叶。尚有冯子才刘永福所部之盾牌军。数与外人战。皆赖此以取胜。虽外人火之猛,枪械之精,无所惧也。后竟为列强所忌,由海牙和平会禁止编号练,盾牌君队从此绝灭,殊堪痛惜,今兹已无复擅萴哦詟者矣。
盾是大家所熟悉的古代防御武器。早在商代已有盾,周盾更为完善。《周礼•司兵》明周时已有五种盾。士卒用手执盾,可以遮挡敌人兵器,尤其弓箭的进攻。如《韩非子》上说:「赵简围街,犀盾迟橹,立于矢石之所及。」说明盾之坚固,不畏弓矢弩石,及近距离无伤。
《周礼•夏官•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郑玄注:「干橹之属,其名未尽闻也。」林尹按:古有大盾、步盾、子盾等。
《周礼•夏官•司戈盾》:「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颁之。祭祀,授旅贲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
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盾牌是重要的防御武器,所以类繁杂。如下:
汉刘熙《释名•释兵》:「盾,也,跪其后,避刃以隐遁也。大而平者曰吴魁,本出于吴,为魁帅所持也。隆者曰滇,盾本出于蜀,蜀、滇所持也。或曰羌盾,言出于羌也。约胁而邹者曰陷虏,言可以陷破虏敌也,今谓之露见是也。狭而长者曰步盾,步兵所持,与刀相配者也。狭而短者曰孑盾,车上所持者也。孑,小称也。以缝编版谓之木络,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之曰木盾,皆因所用为名也。」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 为蔽木户。」(《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唐代时有一种盾牌叫彭排(或旁排),指皮木漆质的盾,其名有膝排、团牌、漆排、木排、联木排、皮排六种。
宋代盾牌形制不同,小盾为马战和步战用,大盾攻城时可用,且有木盾、铁盾之分。大盾:《宋史•赵赞传》:「世宗移兵趋濠,以牛革蒙大盾攻城。」木盾:《宋史•曹利用传》:「利用至岭外,遇贼武仙县,贼持健标,蒙采盾,衣甲坚利,锋镝不能入,利用使士持巨斧长刀破盾。」盾之威力:《宋史•宗越传》:「家贫无以马,常刀盾步出,单身挺战,众莫能当。
明代枪、炮已有相当威力,但用有限,盾牌仍然发挥其作用。尤其在抗倭战场上,戚继光采用轻捷的藤牌兵屡胜倭寇。戚继光《纪效新书》:盾牌「其来尚矣,主卫而不主刺,国初本加以革,重而不利步」,故改「以藤为牌,铳子虽不御,而矢石枪刀皆可蔽」。至于演练藤牌的方法,何良臣《阵纪》说道:「赖礼衣势、斜行势、仙人指路势、滚进势、跃起势、低平势、金鸡闯步势、埋伏势」八种,至于姿势,则要求「盾牌如壁,闪牌如电,遮蔽活泼,起伏得宜」。都是灵活的上步、退步、小跳步等。
清军入关时已有藤牌军,牌用坚藤制,呈反荷叶形,因其坚又有伸缩性,所以抵御刀剑枪斧及矢镞弹丸,颇有效,多为冲锋陷阵之步兵用。今天这古老的防御武器,却成了我们武术锻链中的器具,用盾牌进行的对练项目,如盾牌刀对单刀、盾牌刀进棍、盾牌刀对朴刀等,不仅在国内表演时受到大众的欢迎,而且在国外表演也到好评。
自相矛盾
zì xiāng máo dùn
成语故事战国时期,大思想家韩非子曾讲有一个卖矛和盾的人,见人推销他的矛是世界上最尖利的矛,没有穿不透的东西;一会又向人推销他的盾是世界上最坚硬的盾,没有什么东西能戳穿它。人群中有人问他用他的矛戳他的盾,他只好落荒而逃。
典故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莫之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勿能应也。《韩非子·难一》
释义矛:进攻敌人的刺击武器;盾:保护自己的盾牌。比喻自己说话做事前后抵触。
矛与盾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 吾盾之坚 , 物莫能陷也 。”又誉其矛曰:“ 吾矛之利 , 于物无不陷也 。”或曰:“ 以子之矛 , 陷子之盾 , 何如 ?” 其人弗能应也 。
译文:
楚国有个卖矛和盾的人,夸赞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十分坚固,任何东西都不能穿透它。”又炫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十分锋利,什么东西都能穿透。”有人问:“用您的矛戳您的盾,怎么样呢?”那个人回答不出来了。
感谢原回答者:关大掌柜
郑人买履
古文版
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
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
反归取之。
及反,市罢,遂不得履。
人曰:“何不试之以足?”
曰:“宁信度,无自信也。”
注释
郑——春秋时代一个小国的名称,在现今河南省的新郑县。
履——音吕,革履,就是鞋子。
度——音夺,忖度,这里作动词用,即计算、测量的意思。后面的度字,音杜,作名词用,就是尺子。
之——文言代名词,这里指量好的尺码。
坐——同座,就是座位,这里指椅子、凳子一类的家具。
操——操持,带上、拿着的意思。
罢——罢了,完结的意思,这里指集市已经解散。
无——虚无,没有,这里是不能、不可的意思。
郑国有个人将要买鞋子,先自己量好了脚的尺码放在座位,上等到了集市上,忘记携带尺码了。鞋子已经拿到手了,却说:“我忘带尺码了”,就回家取。等到返回,集市已经散了,结果没买到鞋子。有人说:“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脚试一试”。那人回答说“我宁肯相信尺码也不相信自己的脚。”
谢谢!
《矛与盾》说的是一个人同时夸耀自己所卖的矛与盾,因为互相抵触而不能自圆其说,告诫人们说话、办事要实事求是,不要言过其实,自相矛盾。
矛盾:指的是为了保护某方面的利益而失去了其他的利益,造成的嫌隙、隔阂。 《矛与盾》的寓意是说话办事要说实话,办实事,不要违背了事物的客观规律,自己先说服不了自己;也比喻自己说话做事前后矛盾或抵触。 出自《韩非子·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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