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附件”与“附件说明”和“附注”混淆
这3个要素均是公文主体部分的格式项目,但各自的含义和用途有所不同。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规定,“附件说明”指的是公文如有附件,要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处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如有多份,要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总之“附件说明”指的是附件这一公文格式项目要素的标识问题。“附件”则是指公文主件所应附的公文附件,即实质上的附件。
公文的附件是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与公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附注”则一般是指对公文的阅读传达范围,使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加以说明的文字,例如“此件发至县团级”“此件可见报”“此件可登党刊等,它通常标识于成文日期的左下方。附注不是对公文的内容作出解释和注释,对公文的注释或解释一般在公文正文中采取句内括号或句外括号的方法加以解决,为此,使用附注时要加以注意。
二、附件位置及装订方式不正确
附件主要包括与公文正文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数据、名单、图表、图形等,这些内容如果穿插在公文正文中,往往容易隔断公文前后意思的联系而造成阅读上的不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将其从公文正文中抽出来而作为公文的附件单独表述,既可以补充完善正文,又可使正文的内容简洁连贯。那么,附件应当处在公文的什么位置呢?
根据《格式》国家标准的规定,附件应当置于正文之后,版记之前,并与主件一起装订。而且公文的附件需要另面编排,也就是说无论前一面留有多少空白,都需要另起一面。实践中不少机关把公文的版记置于公文主件之后,附件之前,形成主附分离,这是不正确的。也就是说,无论附件的页数有多少,都一定要置于版记的前面,并且无极特殊情况要与主件一起装订。这是在际操作中容易忽视的一点。如果在版记之后编排装订附件,由于版记是公文结束的标志,附件就不能视为公文的组成部分了。
三、附件的标识方法不合规范
按照规定,附件都要另起一面单独编排,具体的编排方法是首先要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附件”二字,使用3号黑体字,如果有多个附件,后面必须紧跟附件顺序号,顺序号后无需加冒号。附件标题编排在首页第三行居中位置,附件序号和附件标题必须与附件说明中的内容完全一致。附件标题以及附件中行、字、段落等的编排与主体部分相应格式要素的要求完全一致。
四、附件序号标点符号及页码标识不合规范
按照规定,公文如有附件,一定要在“附件说明”处标注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其位置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要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实践中,有些公文却没有按照规定去做,比如将附件名称加上书名号,是毫无必要的;或者在附件名称后加冒号抑或句号;或者多个附件的顺序号使用汉字数字;所标示附件名称和实际附件的名称不完全一致;“附件”二字后边的冒号和序号位置颠倒。如“附件:1 ×××××” ,却被标注为“附件1×××××”或“附件一:×××××”,或者”附件1:×××××。”以及“附件:《×××××》”等的标注都是不规范的。还有就是当附件名称过长需要回行时,要注意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但有些公文却不是如此:
所有公文中附件的位置的一样的,在日期之后。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扩展资料:
公文主体部分排版顺序及要求:
1、标题
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主送机关
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标注方法见742。
3、正文
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4、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1) 加盖印章的公文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2)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3)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其余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依次向下编排,与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上下对齐;每行只编排一个机关的签发人职务、签名章;签发人职务应当标注全称。
签名章一般用红色。
(4)成文日期中的数字
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5)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签发人签名章、成文日期时,可以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
6、附注
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7、附件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参考资料来源: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公文中附件的位置,是在日期前;不同的公文形式的附件所在位置是一样的,函和通知也是一样。
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即一个附件的格式是附件:×××)。如果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写成“附件1:”、“附件:1、”“附件一:”等都是不对的;另外附件回行采用自然段格式也是不对的。
附件说明之后,才是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顺序不得颠倒。(如下图)
附件应当另起一面编排,不得与正文同面,但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三号黑体字顶格编排,编排在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如下图)
一、详尽的公文格式解析
公文标题字体
公文标题应当是二号小标宋体,副标题用三号楷体,一般不用加粗。许多人爱用小标宋简体、宋体、仿宋体、华文中宋、黑体,用小二号、一号,这都是不对的。
2、标题位置、格式
红头文件(即党政机关使用的带发文机关名称的文件俗称,文件头一般为红色)的标题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一行或者两行位置,非红头文件的标题编排于页面第一行即可。
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发文机关单独一行)
标题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多行标题排列使用正梯形、倒梯形或者菱形,不采用上下长度一样的长方形和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如果是呈报领导审阅批示的非正式发文纸质件,一般无报批页且领导又可能有大段批示,此类可以在标题前多空几行,多多留白,以供领导批示。
公文如果有副标题,副标题应当随破折号另起一行;另外,标题中不应出现书名号和引号(转发通知除外)。(如下图)
3、正文的有关要求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编排在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这里着重强调下仿宋体字尽量用“仿宋_GB2312”(即国标仿宋),不要用“仿宋”,因微软自xp系统之后开发的win7、win8、win10系统的“仿宋”字体,将此类文档拷贝到xp系统,仿宋字体就变成了黑体。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不能逆向,这里尤其要注意一后面是顿号,1后面是点(实心的圆点),(一)和(1)后面无任何标点符号。特殊情况下可以做适当调整,一般第一层用三号黑体字,第二层用三号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三号仿宋字体标注(多指小标题的字体)。这里,常见错误是滥用顿号,“(一)、”“1、”“(1)、”都是不对的。
正文涉及数字、年份的,一律不得拆行。
有多级小标题的法规性公文,第一层次编、章的序号及其标题(如“第一章总则”)用三号小标宋体居中排印,上下方各空一行;第二层次(如“第一条”)用三号黑体字排印,后空一字接排正文(具体可参考“得道”会员资料库的15种常用公文范例)。
单独的小标题,末尾不标注标点符号;小标题之后接着带正文的,末尾用句号。
5、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
发文机关署名应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规范化简称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应当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如“2015年12月30日”,而非“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6、联系人和****
机关上报请示、发通知或公函,往往会留具体联系人和****,宜放在“发文单位、成文日期”下方空一行,居中排列,并用括号,联系人与电话之间用逗号隔开。(如下图)
7、关于文种
按照现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公文种类有15种(以往的规定是13种已作废),分别是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文种具体用途和范例详见老笔头公众号第二篇原创文章,在此不再赘述。
总结、要点、方案、计划、安排、规划、建议和答复,都不属于正式的公文文种,但实际工作仍需经常用到。
报告主要适用于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询问。请示主要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陈述某一情况,请上级阅知。请示是提出请求事项,请上级予以答复。报告的受文主体没有答复义务,请示的受文主体则有答复义务。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绝对不存在《关于××××××的请示报告》,这是错误的,属于文种混用(具体可参考老笔头“得道”会员资料库的15种常用公文范例)。
通报和函。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通俗的说好事、坏事都可以通报,并不是通常理解的通报只用于批评;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绝对不允许给上级机关发函,给上级机关要么是报告,要么是请示。
要求:
1、附件应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2、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用2号宋体,加粗,居中编排。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
3、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字,编排于发文字号下空一行的位置,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扩展资料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公务文书
中国东港政府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3〕28号)附件:1公文格式说明doc
在日期之前,标准列举如下:
1、所有的公文要求都是附件在发文日期之前,包括函和通知。
2、附件是指附属于正文的文字材料,它也是某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3、但附件不是每份公文都有,它是根据需要一般作为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材料的。
4、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 、发文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不可只写“附件如文”或者只写“附件×件”。
5、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
6、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7、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8、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序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参考资料:
以上就是关于公文正文中附件的标识应该放在哪全部的内容,包括:公文正文中附件的标识应该放在哪、请教一下,公文中所说的附件在哪里、公文中附件的位置在哪里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