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没有封给韩非官职,韩非与李斯之政见相左。韩非欲存韩,李斯欲灭韩。因为韩非子和李斯曾经是同窗,李斯深知韩非辩才了得,担心嬴政被韩非计谋所蒙蔽,故上疏嬴政,陈述其中利害。他说:“韩非前来,未必不是认为他能够让韩留存,是重韩之利益而来。他的辩论辞藻,掩饰诈谋,是想从秦国取利,窥伺着让陛下做出对韩有利的事。”[5][6]
秦王认为李斯言之有理,便抓捕韩非。廷尉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服毒自杀。韩非想上书始皇帝,被拒绝。后来始皇帝后悔了,派人赦免他,但是韩非已经死了。
按照对法家的贡献来讲,应该是韩非子对后世的影响更大,但是论才学应该是韩非更高。
在《韩非子》一书中,寓言故事非常丰富,达340多个,风格幽默,语言浅近而意蕴深刻,一定程度上是当时社会众生相的展示 ,这也是韩非寓言的一大成就。
在群雄争霸、弱肉强食的战国时代,韩非忧国忧民,曾多次上书韩王请求变法图强,但都不被采用。于是他发奋著书立说,写出了《孤愤》《说难》 《五蠹》《内外储》《说林》 等几十万字的文章。文中,他比较了各国变法的得失,提出以法为主”,法、术、势结合的理论。
反之李斯的才学更多的是用在了权谋之上,焚书坑儒也是在李斯的推动之下进行的,对于国家而言,是一件起到了积极作用的事情,但是对于文学历史而言,是一场毁灭性的行动。
扩展资料
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笔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
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善于用大量浅显的寓言故事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
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了。
1 课外文言阅读(9分,每小题3分)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
小题1:C
小题1:D
小题1:C
小题1:①国家太平时,君主就宠信那些徒有虚名假誉的人;形势危急时,就使用那些披甲戴盔的武士。
②现在大王要吞并各国,韩非到头来还是要帮助韩国而不帮助秦国,这是人之常情啊。
小题1:毁:诋毁
小题1:①陈说韩非为韩国命运担忧。④是说韩王处于困境才任用韩非。⑥是说秦王后悔了,要赦免韩非,可惜他已死。据此排除
小题1:李斯出于嫉妒,而在秦王面前诋毁韩非
小题1:(1)“宽”“ 急”“宠” (2)“并”“终”“此人之情也”
2 李斯为何陷害韩非子《史记》第六十三卷《老子韩非列传》。
原文: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
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
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
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很明显,李斯,姚贾是同谋,一起害死了韩非。李斯的出发点应该不全是妒忌韩非的才能,而是韩非身份太特殊了,若是入朝为官,他作为韩国的公子必定阻碍秦国攻韩(这是韩王遣韩非去秦国的目的),拖延秦国统一的步伐。
若是回国,作为韩国的公子也必定协助韩国防御秦国,到时候又会成为秦国的阻碍。总之在李斯看来,韩非是早晚要除掉的,既然自己走上门来,就趁机借秦王之手杀害他(“以过法诛之”)。
但秦王没有立即杀死韩非,李斯只好自己动手逼迫韩非自杀。
3 李斯为何陷害韩非子《史记》第六十三卷《老子韩非列传》。原文: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很明显,李斯,姚贾是同谋,一起害死了韩非。李斯的出发点应该不全是妒忌韩非的才能,而是韩非身份太特殊了,若是入朝为官,他作为韩国的公子必定阻碍秦国攻韩(这是韩王遣韩非去秦国的目的),拖延秦国统一的步伐。若是回国,作为韩国的公子也必定协助韩国防御秦国,到时候又会成为秦国的阻碍。总之在李斯看来,韩非是早晚要除掉的,既然自己走上门来,就趁机借秦王之手杀害他(“以过法诛之”)。但秦王没有立即杀死韩非,李斯只好自己动手逼迫韩非自杀。
4 李斯为什么要害死韩非子一个笼子里容不下两个叫鸡公,何况是两个一等一的高手。
李斯自愧不如韩非子,有他在,自己必将失宠,而这也是与自己的“老鼠哲学”格格不入的。
司马迁在《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一次,他在厕所见到老鼠吃人粪,一见到人和狗,老鼠就被吓跑了。后来,他在仓库里看到老鼠很自在的偷吃粮食,也没有人去管。
于是,他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这就是说,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出人头地,就应该象在粮库里偷吃粮食的老鼠,才能为所欲为,尽情享受。
为了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他必须铲除脚下的绊脚石。而毁灭性的终极武器就是:“造谣”。
正好自己有这个特长,自己口才好,而韩非子结巴。
5 是李斯害死韩非的,还是韩非害死李斯的,还是怎样的韩非之死,史籍有两种说法。
一是司马迁的《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这也是迄今为止韩非之死的母本说法和主流说法:“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杀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
另种说法,较少为人提及,见于《战国策 秦五 四国为一》(以下单列篇名),原文较长,兹概述其意。四国联兵进攻秦国,姚贾毛遂自荐,出使四国,消除了这次兵灾。“秦王大悦,贾封千户,以为上卿。”韩非得知此事,到秦王面前说了一通,意思是姚贾这人怎么有问题。秦王责问姚贾,姚贾对答如流,一番说话,比韩非说的漂亮多了。结果,“秦王曰:‘然’。乃可复使姚贾而诛韩非。”——姚贾没事,韩非被杀。(诛在先秦,并非只有杀死的意思,还有责问、谴责、惩罚之意,在此都通,但有人认为,诛韩非,就是把韩非杀了。)
这两种说法的相同处,是韩非之死,跟姚贾有关,也跟秦王有关。不同处,是司马迁笔下的韩非,是个无辜受害者,而《战国策》里的韩非,则有引火上身,咎由自取的味道。
李斯与韩非属于同学、同道的关系,二人均为荀子的学生、法家代表人物。
李斯,字通古。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人 。从荀子学帝王之术,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
韩非,汉族,战国末期著名思想家、法家代表。被尊称为韩非子或韩子。战国末期韩国君主之子。他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先秦百家以老子道家为尊,花开百枝,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流派。在那个思潮澎湃的时代里,各种学说都在探讨国家、王权、人民之间的关系,提出各自的治理国家的办法。 这其中,老子对旧制度是完全失望的,批判甚至放弃努力;儒家则希望自上而下进行改革,维护不合时宜的旧制度;墨家与儒家针锋相对,反对宗族礼法的「 ”血统政治”;法家则主张制度管理,忽略对人性和人情的关怀,严酷无情。 而法家代表人物就是李斯和韩非子。他们都是荀子的得意门生,这说起来好像是有些背出师门的意思。 实际上这是后世上帝视角的疑问。 一来当世之时,只是以老师来分学派,并没有确定的儒家、法家之分,只要是适合自己需要的,能够激发本人思维活力,得到统治者认同的观点,大家都可以学习。 还有一点就是学问上的百家,并不像我们后来臆造的江湖流派,不能背叛。何况春秋战国时期,人才流动,良禽择木而栖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并没有思想局限。 荀子这个人的思想比较复杂,虽然自认是孔子传人,但是他和孟子意见相左。儒家学问在经历一段时间的实践后,也发现自身的缺陷,开始为适应社会发展着手改良。孟子是「 ”性本善”的代表,而荀子则是「 ”性恶论”的代表人物。他们都提倡儒家的道德教化规范统治,但是孟子重在教,而荀子重在规。 所以,荀子的思想底色就充满了对人性的不信任,相信只有法才能约束人向善。 虽然目的都是为了礼教和谐社会,但是达到目的所用手段和方式完全不同。 而李斯,韩非子等人到荀子门下求学,也许就是为了给法家寻找理论基础。他们可能在投入荀子门下之前早就有了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只是在荀子门下作个研究生罢了。 提出人性本恶的荀子认为只能依法治来强硬管理,这个就基本上抛弃了全民修身,民贵君轻的那一套。完全站到了统治阶级那一边,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 虽然说荀子算是儒家出身,但是他的性恶论为法家提供了直接的理论基础。所以说,荀子虽然不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但是也不能算是儒家。他的理论相当于是属于儒家的修正主义,也就是儒家文化变异的一个重要原因。 也正因为如此,李斯、韩非子不会去追随孔孟这些纯正的先秦儒家,却肯对荀子行师礼。 因为他们的底层思想是相同的。 人性本恶,严法治之。 不过荀子是为了社会大同,韩非子是为了学问,而李斯是为了王图霸业和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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